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有关规定,经金口河区财政局汇总,现将我区2021年区级部门,包括区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予以公开。
2021年金口河区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计699.21万元,较2020年年初预算下降7.38%。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75.34万元,较2020年预算下降1.19%。
1.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车辆购置经费。
2.安排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375.34万元,较2020年预算下降1.19%,主要安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保险费等经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21年金口河区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公务,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预算323.87万元,较2020年预算下降13.65%。
2021年金口河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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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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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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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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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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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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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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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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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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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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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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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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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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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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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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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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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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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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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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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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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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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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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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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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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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