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6653.46万元、支出总计4050.7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988.29,增长149.64%、支出总计增加729.86万元,增长21.98%。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增加,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较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6653.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43.37万元,占99.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6万元,占0.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23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405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12万元,占8.47%;项目支出3707.59万元,占91.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561.6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14.64万元,增长82.23%。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增加,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较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21.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7%。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0.32万元,增长21.09%。主要变动原因是支付本年新增政府投资项目和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21.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36万元,占1.13%;医疗卫生支出(类)8.56万元,占0.21%;城乡社区支出30万元,占0.75%;农林水支出(类)3893.47万元,占96.82%;住房保障支出(类)27.72万元,占0.6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万元,占0.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021.11,完成预算42.0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数为45.36万元,完成预算60.51%,机构改革职能划转调剂预算增加。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9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数为8.56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1102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决算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数为3893.47万元,完成预算41.4%,未完成预算原因是项目实施跨年度,形成结转结余资金。
2130301行政运行99.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164.81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590万元,完成预算15.85%,未完成预算原因是项目实施跨年度,形成结转结余资金。
2130308水利前期工作39.8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309水利执法监督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314防汛202.08万元,完成预算66.9%,未完成预算原因是项目实施跨年度,形成结转结余资金。
2130319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51.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91万元,完成预算47.15%,未完成预算原因是项目实施跨年度,形成结转结余资金。
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339.09万元,完成预算13.54%,未完成预算原因是项目实施跨年度,形成结转结余资金。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12.7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2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数为27.72万元,完成预算100%。
2210201住房公积金27.72万元,完成预算100%。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支出决算数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
2240799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1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3.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5.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7.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43万元,完成预算98.44%,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3万元,占98.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3万元,完成预算9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4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金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2批次,52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4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水务部门指导创建全国水利文明单位、检查金口河堤防建设、安全饮水达标情况、防汛、砂石资源管理、沙湾区水务局对口帮扶等工作督导检查共计支出4.4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金口河区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18万元,比2020年增加11.14万元,增长42.78%。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经费,压缩一般工作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金口河区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口河区水务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防汛应急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9项目其中地方水利建设资金20万元,水质监测费用4万元,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资金10万元,防汛工作经费25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20万元,河道砂石资源管理费30万元,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经费6.72万元,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费10万元,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下乡补助6万元。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捐赠资金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99(项):指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11(款)99(项):指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99(款)99(项):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支出210(类)11(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支出210(类)11(款)02(项):指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212(类)03(款)99(项):指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01(项):指水利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04(项):指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水利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16.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05(项):指水利工程建设,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改造更新、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17.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08(项):指水利前期工作,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可研等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09(项):指水利执法监督,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14(项):指防汛,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出,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0.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19(项):指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江湖河库水系连通等。
21.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35(项):指农村人畜饮水。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99(项):指其他水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213(类)05(款)99(项):指其他扶贫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指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07(款)99(项):指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2021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独立编制(核算)行政单位1个,下属区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事业单位1个(未单独核算),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办公室、水利股,加挂水旱灾害防御股,区应急委下设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本年机构改革划转移民工作职能到水务局,并在水务局设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
(二)机构职能。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是区人民政府人民设置的水行政职能管理部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防洪度汛、水资源保护、农业用水、农村人畜饮水等工作。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利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提出区内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区域的水资源调度和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监管。
3.负责全区供水行业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供水规划,负责供水企业的监督管理。拟定节约用水规范性文件,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负责河湖管理工作。负责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落实河(湖)长工作制。
5.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承担水利行业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6.负责农村水利工作。承担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监管工作。
7.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贯彻执行监管。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本年年末单位共有在职职工19人,本年调入公务员2人,参公人员2人,调出公务员2人,相对上年总人数增加参公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度单位财政拨款收入6653.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43.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度单位财政拨款支出402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12万元,项目支出3677.99万元。
一、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2021年水务局项目资金131.72万元,制定了9个项目年初绩效目标,其中地方水利建设资金20万元,水质监测费用4万元,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资金10万元,防汛工作经费25万元,河长制工作经费20万元,河道砂石资源管理费30万元,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经费6.72万元,水利执法监督工作经费10万元,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下乡补助6万元。单位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水利工作思路,在整体推进水务业务工作上,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但是因财政资金紧张导致部分资金下达时间晚导致未能支付,不能形成项目绩效。其中水质监测费用、地方水利建设资金、河道砂石资源管理费零支付。
(二)结果应用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绩效分配。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机制,实现了财政资金资源有效配置。
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支付有依据,严格开支标准。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虚列资金及大额度现金支出现象。
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
三、自评质量
1.预算编制。
按照区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预算股进行审核,对所编制的预算予以调整通过。
2.认真编制年度决算报表。
为真实、准确反应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根据区财政的要求,认真开展部门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工作。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财务报表支出情况编制部门决算,决算收入、支出口径与财政局财政大平台及我局财务账核对无误,报表编制无差错。
3.预算执行进度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区水务局工作职能,全面执行2021年部门预算。
4.中期评估。
根据区财政局的安排部署,我们及时进行了中期评估,通过评估,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资金使用随工作进度有序安排,保证了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杜绝了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
5.执行进度滞后、结转结余及应返还规模较大原因。2021年执行进度滞后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支付不及时,而财政年底国库资金紧张,导致很多费用不能及时结账。
6.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的信息公开。
7.我局建立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采取定期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同时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财务管理法律法规,本着勤俭节约原则,管理好用好每笔资金。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按时进行内控报告编制。
8.我局所有资产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和明确使用责任,细化到人,每年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严格按照规定处置报废资产,新增资产及时进行登记入账。我单位固定资产均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并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同时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并及时上报资产报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金口河区水务局2021绩效评价考核自查情况总体良好,部门认真履职,项目认真落实,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度高,评价好。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我局2021年的部门整体支出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确保了机关的正常运行和各部室职能的正常履行,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存在问题。
无。
(三)改进建议。
无。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大渡河关村坝二期堤防项目配套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21年6月22日,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解决金口河区大渡河关村坝二期堤防项目配套资金的请示》的批复(金府复〔2021〕103号)文件,配套我局大渡河关村坝二期堤防工程6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资金用于开展项目监理、检测、代建、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资金申报用途属于项目建设管理必要程序,复核申报要求。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1年6月22日,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解决金口河区大渡河关村坝二期堤防项目配套资金的请示》的批复(金府复〔2021〕103号)文件,配套我局大渡河关村坝二期堤防工程60万元。
2.资金使用。截至目前,支付项目监理费,5.4万元,其余费用在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会计法》和相关财经法规文件执行,严格加强我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建设管理,对绩效自评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对项目资金建立基建台账、专款专用,支出凭证规范,并及时拨付工程款。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监理费在限额以下,通过比选选定监理单位,中标价19万元;项目检测费为限额以下,通过比选选定检测单位,中标价10万元;项目代建费20万元,通过报区政府同意代建后,由区金润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承担代建任务;项目管理费11万元,用于开展日常项目管理以及项目(水保、环评)验收工作。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项目新建及加固堤防528米已全面完成,并组织交工验收,监理、检测、代建工作已全面完成合同任务,后续竣工验收工作按相关规范需汛后开展。
(一)项目效益情况。
建成工程符合水利工程验收标准。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项目监理费、检测费、代建费支付进度滞后。
(二)相关建议。建议财政尽快拨付资金。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大渡河左岸金口河区检金坝堤防工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19年6月12日,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解决大渡河检金坝堤防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请示》的批复(金府复〔2019〕80号)文件,配套我局大渡河左岸金口河区检金坝堤防工程16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资金用于开展项目勘察设计相关工作。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资金申报用途属于项目建设管理必要程序,复核申报要求。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19年6月12日,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解决大渡河检金坝堤防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请示》的批复(金府复〔2019〕80号)文件,配套我局大渡河左岸金口河区检金坝堤防工程160万元。
2.资金使用。2021年支付项目设计费,20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会计法》和相关财经法规文件执行,严格加强我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建设管理,对绩效自评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对项目资金建立基建台账、专款专用,支出凭证规范,并及时拨付工程款。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勘察设计费在限额以下,通过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中标价137万元。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项目新建20年一遇堤防1.86公里已全面完成,正在组织完工验收,设计合同已全面完成合同任务,后续竣工验收工作按相关规范需汛后开展。
(二)项目效益情况。
建成工程符合水利工程验收标准。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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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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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河左岸金口河区捡金坝堤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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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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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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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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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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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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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金润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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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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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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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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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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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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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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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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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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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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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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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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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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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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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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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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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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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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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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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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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项目勘察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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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勘察设计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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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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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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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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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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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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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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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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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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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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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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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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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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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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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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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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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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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资金到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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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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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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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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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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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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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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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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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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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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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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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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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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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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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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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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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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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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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质符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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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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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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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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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完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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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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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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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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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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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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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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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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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运维规范性
|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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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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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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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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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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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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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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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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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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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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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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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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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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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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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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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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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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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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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1860米堤防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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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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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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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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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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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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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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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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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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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建设任务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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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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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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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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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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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批复预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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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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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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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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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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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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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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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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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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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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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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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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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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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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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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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等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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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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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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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大渡河左岸金口河区检金坝堤防工程配套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21年8月30日,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解决大渡河检金坝堤防项目配套资金的请示》的批复(金府复〔2021〕136号)文件,配套我局大渡河左岸金口河区检金坝堤防工程12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资金用于开展项目监理、检测、代建、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资金申报用途属于项目建设管理必要程序,复核申报要求。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21年6月12日,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解决大渡河检金坝堤防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请示》的批复(金府复〔2021〕136号)文件,配套我局大渡河左岸金口河区检金坝堤防工程120万元。
2.资金使用。2021年支付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8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会计法》和相关财经法规文件执行,严格加强我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建设管理,对绩效自评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对项目资金建立基建台账、专款专用,支出凭证规范,并及时拨付工程款。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监理费在限额以下,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中标价69万元;项目检测费为限额以下,通过比选选定检测单位,中标价13.5万元;项目代建费29.5万元,通过报区政府同意代建后,由区金润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承担代建任务;项目管理费8万元,用于开展日常项目管理以及项目(水保、环评)验收工作。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项目新建20年一遇堤防1.86公里已全面完成,正在组织交工验收,监理、检测、代建工作已全面完成合同任务,后续竣工验收工作按相关规范需汛后开展。
(二)项目效益情况。
建成工程符合水利工程验收标准。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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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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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河左岸金口河区捡金坝堤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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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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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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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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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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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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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金润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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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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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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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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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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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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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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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120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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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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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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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120
|
8
|
6%
|
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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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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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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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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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项目监理、检测、代理、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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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监理、检测、代建等相关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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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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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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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指标
|
目标值
|
业绩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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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率
|
投入与管理
|
投入管理
|
预算编制合理性
|
合理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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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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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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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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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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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资金到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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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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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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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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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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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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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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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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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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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监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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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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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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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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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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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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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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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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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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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质符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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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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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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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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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完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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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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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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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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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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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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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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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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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运维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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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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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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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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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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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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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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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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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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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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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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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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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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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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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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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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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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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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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1860米堤防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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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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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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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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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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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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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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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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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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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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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建设任务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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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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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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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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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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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批复预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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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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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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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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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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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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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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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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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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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工程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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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等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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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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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管理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14年6月18日,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运行管理资金的请示》的批复(金府复〔2014〕61号)文件,解决我局项目设备维护费用15.68万元和设备运行费用11.9万元并纳入区财政预算;2020年6月30日,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防汛减灾监测设备相关费用》的函(金府办函〔2020〕95号)文件,解决我局视频数据传输专线费用1.8万元并纳入区财政预算;2020年9月14日,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解决防汛应急监测预警设备费用的请示》的批复,解决我局视频站点数据专线传输费4.5万元并纳入区财政预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资金用于支付视频监测、数据通讯服务等费用。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资金申报用途属于项目建设管理必要程序,复核申报要求。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14年6月18日,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运行管理资金的请示》的批复(金府复〔2014〕61号)文件,解决我局项目设备维护费用15.68万元和设备运行费用11.9万元并纳入区财政预算;2020年6月30日,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防汛减灾监测设备相关费用》的函(金府办函〔2020〕95号)文件,解决我局视频数据传输专线费用1.8万元并纳入区财政预算;2020年9月14日,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解决防汛应急监测预警设备费用的请示》的批复,解决我局视频站点数据专线传输费4.5万元并纳入区财政预算。年初预算到位资金5万元,申请追加28.88万元,共计33.88万元到位。
2.资金使用。截至目前,支付续保费0.6万元,支付视频及通讯服务费14.292万元,支付防汛值班费1.39万元,支付视频站点维护费3.1万元,支付档案装订费0.1343万元,支付山洪灾害编制费1.9万元,支付山洪灾害审结费0.3万元,共计21.7163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会计法》和相关财经法规文件执行,严格加强我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建设管理,对绩效自评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支出凭证规范,并及时付款。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按照年度防汛工作目标任务做好山洪灾害防治预警监测工作,对防汛设备维护、通讯服务提供资金保障。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通过实施频监测、数据通讯服务等工作,确保金口河区2021年安全度汛。
(二)项目效益情况。
金口河区2021年实现“三零”目标,安全度汛。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管理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14年6月18日,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运行管理资金的请示》的批复(金府复〔2014〕61号)文件,解决我局项目设备维护费用15.68万元和设备运行费用11.9万元并纳入区财政预算;2020年6月30日,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防汛减灾监测设备相关费用》的函(金府办函〔2020〕95号)文件,解决我局视频数据传输专线费用1.8万元并纳入区财政预算;2020年9月14日,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解决防汛应急监测预警设备费用的请示》的批复,解决我局视频站点数据专线传输费4.5万元并纳入区财政预算。
(二)项目绩效目标。资金用于支付视频监测、数据通讯服务等费用。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资金申报用途属于项目建设管理必要程序,复核申报要求。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2014年6月18日,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运行管理资金的请示》的批复(金府复〔2014〕61号)文件,解决我局项目设备维护费用15.68万元和设备运行费用11.9万元并纳入区财政预算;2020年6月30日,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防汛减灾监测设备相关费用》的函(金府办函〔2020〕95号)文件,解决我局视频数据传输专线费用1.8万元并纳入区财政预算;2020年9月14日,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解决防汛应急监测预警设备费用的请示》的批复,解决我局视频站点数据专线传输费4.5万元并纳入区财政预算。年初预算到位资金5万元,申请追加28.88万元,共计33.88万元到位。
2.资金使用。截至目前,支付续保费0.6万元,支付视频及通讯服务费14.292万元,支付防汛值班费1.39万元,支付视频站点维护费3.1万元,支付档案装订费0.1343万元,支付山洪灾害编制费1.9万元,支付山洪灾害审结费0.3万元,共计21.7163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会计法》和相关财经法规文件执行,严格加强我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建设管理,对绩效自评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对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支出凭证规范,并及时付款。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按照年度防汛工作目标任务做好山洪灾害防治预警监测工作,对防汛设备维护、通讯服务提供资金保障。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通过实施频监测、数据通讯服务等工作,确保金口河区2021年安全度汛。
(二)项目效益情况。
金口河区2021年实现“三零”目标,安全度汛。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