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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2-09-30   信息来源:区乡村振兴局  【字号:

 

 

 

 

2021年度

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部门决算

(部门公开范本)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28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和指导全区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区外机构或组织在我区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
  (3)负责组织拟订、审核上报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参与移民安置验收和评估。

4)负责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拟订后期扶持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承担移民(含瀑布沟电站、永乐电站移民)后续帮扶,开展贫困人口、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5)负责拟订全区扶贫开发、移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分配、管理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开展扶贫、移民资金及项目内部审计、稽查、绩效评估、统计监测等工作。
  (6)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7)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多措并举防返贫。一是强化防返贫风险。制定《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细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办法》等文件,建立防返贫基金200万元。常态化开展动态监测,要求各村建立大病户、低保五保户等重点户台帐,会同医保、残联等部门建立月通报制度,全年开展4次集中排查,截至目前,梳理识别监测对象54户182人,10户不稳定户、30户边缘易致贫户完成补短销号。是强化部门协同。制定了医疗保障、教育保障、住房保障、社会兜底保障、安全饮水保障、安全用电保障、广播电视保障、产业扶持、就业扶持9项政策措施,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相关行业部门数据共享共用机制,会同医保、教育、住建、水务、人社、民政、残联、妇联、信访等部门强化数据筛查预警、比对作用、信息核查。三是强化帮扶措施。每季度对脱贫户及监测对象进行动态调整定向跟踪,根据农户实际情况,因户因人优化帮扶措施,确保群众稳定增收。实施家庭奋进计划对脱贫户、监测户进行种养奖补500万余元1600余脱贫劳动力持续帮产业、帮就业135名丧失劳动力人口持续强兜底、强保障基本实现有劳动力的家庭有1名“农村家庭能人”。对有需求的脱贫户、监测户发放小额信贷,截至目前,2021年新增贷款2174万元,现累计发放贷款2377.3万元,还款2018.8万元,余额358.5万元。

(二)点面结合固成果。一是做实项目谋划。2021年我区衔接资金到位11035.41万元(其中:中省衔接资金8410.16万元,市级衔接资金625.25万元,区本级预算安排2000万元),安排项目105个,其中产业类项目5896.4049万元,占到位资金53.43%。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乡村环境面貌,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做细场镇建设。结合我区实际,订《乐山市金口河区建制乡镇场镇建设管理服务提升工作方案》,明确联系县级联系领导区级部门,确定4大行动12项任务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21个项目按进度有序推进中三是做精帮扶项目。实施东西部协作项目13个,涉及帮扶资金39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13个项目已全部动工,12个项目已完工,完工率92.31%,资金拨付3635.45万元,拨付率93.22%。健全省内对口帮扶工作对接推进机制,实施对口帮扶项目22个,涉及帮扶资金334万元,现已全部完工。编制《2022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计划》,计划实施项目10个,涉及帮扶资金3900万元。四是做优资产管理。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及时2013年-2020年各级各类扶贫资金形成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确权。按照规定程序,现已完成“部门清理及界定权属”“联动审核”“乡镇部门公示”“资产登记”等工作,全区汇总2013-2020年各级各类扶贫到位资金144767.58万元,形成资产的项目共计926个涉及资金79492万元

(三)齐抓共管建机制。一是抓政策优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制定《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办法》,明确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为巩固脱贫成果接续乡村振兴提供了遵循。二是抓后续扶持。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扶信息数据采集和录入,完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社区管理制度,配套齐全基础设施,积极落实公益性岗位、产业发展及就业务工奖励计划等政策,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2021年搬迁脱贫村剩余掉边掉角农户5户,现全部完成主体建设和内部装修,预计1月底入住。三是抓督查整改。聚焦中省督查巡查、媒体暗访、专项审计等反馈问题以及自查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形成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截至目前,国家成效考核反馈问题2类13个,已完成整改13个;省成效考核反馈问题6个,已整改6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调研组来乐调研反馈问题,自查发现问题2个,已整改2个;中办督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专题调研和国务院大督查发现问题,自查发现问题3个,已整改3个;国家乡村振兴局暗访发现问题,自查发现问题3个,已整改3个;审计反馈问题9个,已整改6个,3个问题已完成2021年度整改。

二、机构设置

1.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2.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股、开发指导股

3.人员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核定机关行政编制7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会计师1名。事业单位编制 7名2021年实有机关行政编制人员6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单位6人

纳入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总计1122.71万元2020年5011.81万元相比,收总计减少3889.1万元,下降77.6%。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移民职能划到水务局,移民资金减少;中央、省级衔接资金财政调剂到专户;财政收回返还额度1103.29万元

2021年度支出总计1122.71万元。与2020年5011.81万元相比,支出减少3889.1万元,下降77.6%。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移民职能划到水务局,移民资金减少;中央、省级衔接资金财政调剂到专户;财政收回返还额度1103.29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决算-总计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37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9万元,占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4万元,占0.01%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12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58万元,占29.95%;项目支出785.06万元,占70.0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总计1122.58万元。与2020年5011.73万元相比,收总计减少3889.15万元,下降77.6%。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移民职能划到水务局,移民资金减少;中央、省级衔接资金财政调剂到专户;财政收回返还额度1103.29万元

2021年度支出总计1122.58万元。与2020年5011.73万元相比,支出减少3889.15万元,下降77.6%。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移民职能划到水务局,移民资金减少;中央、省级衔接资金财政调剂到专户;财政收回返还额度1103.29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总计栏)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4.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49%。与2020年3853.55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938.79万元,下降76.26%。主要变动原因是中央、省级衔接资金财政调剂到专户;财政收回返还额度1103.29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2.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74万元,占3.37%卫生健康(类)支出6.26万元,占0.69%农林水(类)支出855.29万元,占93.7%住房保障(类)支出20.52万元,占2.25%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12.82完成预算99.7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 支出决算为16.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6(项): 支出决算为8.06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99(项): 支出决算为0.07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11(款)99(项): 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99(款)99(项): 支出决算为4.8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4.1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2(项):支出决算为2.17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213(类)05(款)01(项):支出决算99.94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213(类)05(款)50(项):支出决算178.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213(类)05(款)99(项):支出决算577.23万元,完成预算99.79%原因是:年初结转资金1.95万元未使用

11.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出决算为20.52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5.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2.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33.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3万元,完成预算95.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2020年持平

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20年2.5万元减少2.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交于区机关事务中心,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3万元,完成预算95.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0.49万增加3.54万元,增长722.45%。主要原因是2021年6月机构改革,东西部协作职能从发改局划到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将东西协作工作经费指标转到乡村振兴局,接待费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0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47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0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指导我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2.22万元;东西协作浙江省人员来访接待工作1.81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82万元,主要用于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补助以及库区项目建设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54万元,比2020年32.84万元增加0.7万元,增长2.13%。主要原因是2021年8月人员调进,10月人员调出经费增加。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31日,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其他用车已上交到区机关事务中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扶贫两会工作经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驻村队员)”、脱贫攻坚财政专户资金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使用,规范各类经费使用程序。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扶贫两会工作经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驻村队员)”、脱贫攻坚财政专户资金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区扶贫“两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万元,执行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区“两会”的正常运行(按照项目总体目标简要描述项目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2)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驻村队员)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5.974万元,完成预算的99.57%。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有效衔接工作有序顺利开展,完成了帮扶任务,为巩固全区脱贫攻坚成效作出积极贡献。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严格规范财务支出程序。 

(3)脱贫攻坚财政专户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00万元,执行数为25.38万元,完成预算的1.27%。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壮大集体经济、补齐交通设施短板,保障了出行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附表:

2021年区扶贫“两会”工作经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

340001

实施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3

 执行数:

13

 

其中:

财政拨款

13

其中:

财政拨款

13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了区“两会”的正常运行,为全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出力,促进全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保障了区“两会”的正常运行,为全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出力,促进全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质量指标

总体目标

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出力

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工作

 

时效指标

年限

1年

1年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减少支出

减少困难家庭经济支出

减少困难家庭经济支出

 

社会效益

指标

改善生活

生活质量将进一步得到改善,幸福指数明显提高,贫困村经济将得到持续发展

生活活质量将进一步得到改善,幸福指数明显提高,贫困村经济将得到持续发展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9%

100%

 

 

 

 

2021年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驻村队员)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

340001

实施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6

 执行数:

5.974

 

其中:

财政拨款

6

其中:

财政拨款

5.974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按要求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达到预期目标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人数

2人

2人

 

质量指标

完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要求

≥99%

100%

 

时效指标

年限

1年

1年

 

社会效益  指标

提升群众认可度满意度

≥99%

100%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9%

100%

 

 

 

 

 

 

 

 

 

 

2021年脱贫攻坚财政专户资金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

340001

实施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000

 执行数:

25.38

 

其中:

财政拨款

2000

其中:

财政拨款

25.38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促进农户增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促进农户增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99%

100%

 

时效指标

工程按期完成率

99%

100%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脱贫户增收率

6%

7.8%

 

社会效益

指标

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壮大集体经济、补齐交通设施短板建制村覆盖率

80%

85%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公众满意度

≥98%

100%

 

 

满意度

指标

脱贫户满意度

≥98%

10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3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02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3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0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05医疗保障(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农林水支出(类)01农业(款)99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03水利(款)21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指反映中烟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16.农林水支出(类)05扶贫(款)01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05扶贫(款)50扶贫事业机构(项):指反映扶贫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05扶贫(款)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05扶贫(款)07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指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扶贫贷款的奖补和贴息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05扶贫(款)99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99其他农林水支出(款)99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后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0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05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反映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精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不涉及的科目请自行删除。请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

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股、开发指导;下属事业单位1个: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二)机构职能(区扶贫开发局)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订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和指导全区产业扶贫、科技扶贫、社会扶贫工作,负责联络区外机构或组织在我区定点扶贫与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
  (3)负责组织拟订、审核上报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参与移民安置验收和评估。

4)负责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拟订后期扶持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承担移民(含瀑布沟电站、永乐电站移民)后续帮扶,开展贫困人口、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5)负责拟订全区扶贫开发、移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分配、管理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开展扶贫、移民资金及项目内部审计、稽查、绩效评估、统计监测等工作。
  (6)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7)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核定机关行政编制 7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会计师1名。事业单位编制 72021年实有机关行政编制人员6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单位6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度收总计1122.58万元。与2020年5011.73万元相比,收总计减少3889.15万元,下降77.6%。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移民职能划到水务局,移民资金减少;中央、省级衔接资金财政调剂到专户;财政收回返还额度1103.2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支出总计1122.58万元。与2020年5011.73万元相比,支出减少3889.15万元,下降77.6%。主要变动原因是机构改革,移民职能划到水务局,移民资金减少;中央、省级衔接资金财政调剂到专户;财政收回返还额度1103.29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涉及到有专项预算的部门,专项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附件报送;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作为附表报送)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我局预算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同时预算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开进行公开。

单位专项预算项目程序严密、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预算管理要求执行,规划合理、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分配及时、专项预算绩效目标按时完成、专款专用、无任何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按照财经制度的有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保管,单位领导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相关发票由财务室审核后,报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再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报账后到财务室结算。单位办公物资的采购,严格按照采购管理规定,通过政府采购,坚持应采尽采的原则。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公开预算信息,做到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三)自评质量

    区乡村振兴局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结果良好,认真及时准确的完成本年工作任务,部门整体支出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确保了机关的正常运行和各部室职能的正常履行,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区乡村振兴局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认真地完成了2021年部门预算和决算汇总工作,能够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组织实施。通过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综合以上各项指标,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我局2021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自评结果良好。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三)存在问题。

一是预决算编制不规范,部分收支预算编制与实际收支脱节。预算执行未严格按照年初预算编制指标使用。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仍存在一定差异。

二是未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般性支出压减未达到规定比例。一些无法预计和列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支出,需要在年度中间进行预算追加和调整。

是人手不足,业务工作完成效率有待提高。 

(四)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预算编制中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历年实际收入支出情况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合理测算预算收入和支出

二是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使用预算资金,不违规、不越矩。会计核算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准确反映单位经济活动情况。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提高业务能力。 

附件

2021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范本

(主管部门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各业主单位按照“户规划、村汇总、乡审核、区省定”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形成初步方案后报区乡村振兴局,区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单位讨论后修改后报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定后实施。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资金申报文件为《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乐山市金口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口河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202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金乡振〔2021〕26号),批复文件为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调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2021年度实施计划>的请示的批复》(金府复〔2021〕151号)。

3 .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1〕36号)、乐山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乐市财政农2021〕75号)、《乐山市金口河区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金府办发2021〕35号)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使用,由区财政局统一管理,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

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人负责,加快报账进度,做到项目实施竣工,检查验收合格,资料收集完整,资金报账完成。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资金使用上,做到衔接资金使用精准,基础设施、环境建设等招投标项目,严格按照省市资金管理办法和合同约定准确、及时划拨项目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围绕脱贫攻坚摘帽后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切实补齐“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短板、打牢乡村振兴基础,优先解决脱贫户、监测户、脱贫村、重点帮扶村以及部门非脱贫村最迫切希望、最急需解决的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问题,以增加脱贫户、监测户收入为核心,以改善脱贫户、监测户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用于全区农村技术设施、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99%;工程按期完成率99%;脱贫户增收率6%;群众满意度98%;建制村覆盖率80%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资金申报文件为《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乐山市金口河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口河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2021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金乡振〔2021〕26号),批复文件为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调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2021年度实施计划>的请示的批复》(金府复〔2021〕151号)。其中我单位预算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2000万元,由财政直接调剂到专户。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项目区级资金预算批复金额2000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2021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预算批复金额2000万元,由财政调剂到区级专户专管。

3.资金使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区级资金调剂到财政专户使用,主要用于金口河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财政专项支出。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财农〔2021〕36号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乐市财政农2021〕75号乐山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金府办发2021〕35号《乐山市金口河区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使用,由区财政局统一管理,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

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人负责,加快报账进度,做到项目实施竣工,检查验收合格,资料收集完整,资金报账完成。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金口河区脱贫攻坚财政专户资金项目属于经常性项目,由区级相关部门、乡镇具体负责实施,区乡村振兴局审核备案,报财政局审核支付,采用县级财政报账制,实施过程中均按照财务规定来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

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财农〔2021〕36号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乐市财政农2021〕75号乐山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金府办发2021〕35号《乐山市金口河区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使用,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人负责,加快报账进度,做到项目实施竣工,检查验收合格,资料收集完整,资金报账完成。

(三)项目监管情况。责任单位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指导,组织项目验收,做好乡镇报账资料的审核把关。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项目的管理监督,项目报账均需乡镇、第一书记签字确认。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资金实行转账管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套取、截留、挤占和挪用。对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条)及其他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金口河区脱贫攻坚财政专户资金项目经费严格按照预算实施,完成质量良好。

(二)项目效益情况。

提高群众运输农副产品的效率,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壮大集体经济、补齐交通设施短板,加速将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促进农户增产增收,生活质量将进一步得到改善,幸福指数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高,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更好地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2021年的项目支出绩效自我评价自评结果良好。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项目经费的开支,提高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

(三)相关建议。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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