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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9-29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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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929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4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4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请部门根据实际注明页码)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三农”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市区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生产新技术和新机具引进、示范和推广,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及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制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牵头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与有关气象部门对接,确保天气预报警报的发布和气候资源的监测与保护可持续。

10.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2.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7.职能转变。

①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③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8.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区经信局有关职责分工。区经信局负责农产品加工工业(精深加工)相关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全区农户或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生产主体对农产品的产地初加工工作。

②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水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药、兽药、鱼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种植、养殖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管;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猪保供超额完成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在粮食生产主要乡镇推广杂交水稻、良种玉米小麦、大豆、油菜、红薯、马铃薯等,促进稳产增2021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7.9267万粮食产量2.06万吨,超额完成市下目标任务。完成700亩粮食扩种任务,落实2022年油菜扩种859亩,下达500亩小麦恢复性生产任务。全区新改建投产规模化生猪养殖场5个,带动旧场改造提高养殖效能。克服市场压力和经济下行运行影响,抓好生猪保供,抓大放小带动散户养猪,探索“企业+集体经济+农户”的养猪模式。积极应对非洲猪瘟疫情压紧压实责任,部门协同联动,落实疫情应急处置疫情得到有序防范开展违法违规养殖专项整治活动,抓好生猪及其产品源头监管,落实督导整改。调整补助政策,调高小型励志金补助标准,出台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养殖补贴政策生猪规模养殖场提升改造,全区规模以上养殖场实现生态化养殖全覆盖。全年生猪存栏35881头,出栏生猪41688头,超额完成市下目标任务。

2.现代农业卓有成效兑现省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48.86万元、种粮补贴84.2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5.7万元。出台《乐山市金口河区励志小型增收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乐山市金口河区促进乡村振兴产业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奖补办法(试行)》等惠农利企政策,促进道地中药材、高山蔬菜食用菌、藤椒优势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药材种植面积2.9万亩,其中川牛膝面积1.2万亩,带动1200户4200人亩均增收8000元,发展模式被乐山日报、腾讯网、新华网等媒体报道,被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报道。打造“金口金品”区域公共农产品品牌,认证有效期内“三品一标”17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9个,有机产品6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个,正在申报蔬菜绿色食品3个。完成2020-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0.8万亩,配套高效节水灌溉0.12万亩;完成2021-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2700亩,配套高效节水灌溉400亩招投标工作。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50000余亩,示范推广经济绿肥200亩、秸秆还田25000余亩、商品有机肥6000余亩。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46000余亩,统防统治13400余亩。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39个,配套率100%。

3.质量监管扎实开展成功通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示范县现场验收以创建示范县为契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阵地建设和人力财力配备,按照“互联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将400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管理,实施可视化监管,做到去向可查、源头可溯、责任可追,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2021年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127批次,合格率99.2%。有效监管农业投入品企业15家,加大禁限用农兽药抽查检查,狠抓假冒伪劣种子监管,抓实农药固体废弃物无害回收,加强肥料抽检和有机肥推广。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制度,配发合格证智能机25套,351家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合格证制度管理全年累计开具合格证11345张,附带合格证上市农产品1784.05吨。

4.农村改革持续深化。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探索合并村集体经济组织无缝融合发展,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全区确权8995户,占应确权户数94.1%落实耕地保护,有序流转土地26500亩。开展农村三资监管,将5个乡镇25个行政村三资信息纳入监管平台常态化管理,组织乡镇落实赋码登记、查漏补缺、走账管理等工作,实现基本账户转入监管平台基本户完成583笔线上支付,走账金额1124.08万元;联合社账户完成39笔线上支付,走账资金132.7万元。在永和镇胜利村、永胜乡顺河村,开展集体经济改革试点,相关项目有序组织实施,12月底全面完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壮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完成2021年家庭农场及合作社动态备案工作,103个家庭农场、96个合作社进行了备案登记。新培育2家省级示范社、4家市级示范社、9家省级示范场、18家市级家庭农场。

5.村镇建设有条不紊。一是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先进示范创建。胜利村、同心村、瓦山村获评2020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村。推荐金河镇为2021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乡镇;推荐吉星村、桠溪村、桅杆村为2021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村。目前,先进示范创建乡镇和村正在抓紧项目实施。二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五清”行动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干部群众参与“五清”行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局面。继续保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10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95%以上,行政村100%实现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农村保洁员覆盖率100%,累计转运处理农村生活垃圾4271.7吨余吨,同比增加1000余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理能力不断增强。加快农村水毁污水处理设施修补、新增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兑付7个行政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补贴资金431855元。

6.禁捕退捕全面启动。制定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高位推动禁捕退捕工作落实,加强部门联动执法检查,开展长江流域禁捕退捕、非法捕捞和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等禁捕专项行动,联动开展“护渔百日”等禁捕专项整治动,累计巡查36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120多台次,发放宣传资料600多份,劝导人员100、收缴鱼竿54根,收缴渔网具8张,橡皮船1艘,行政立案2起,2人罚款300元,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涉嫌非法捕鱼案1起,常态化监管执法,有力打击了违法捕捞行为,形成了禁捕退捕震慑效应

7.重大项目有序建设。一是投入东西协作资金1450万元建设浙川东西部协作金口河区产业园,投入东西扶贫协作资金410万元建设金口河区中药材农业示范园(二期),组织做好省级、市级、县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重点抓好省星级川牛膝现代农业园创建,完成园区初加工厂、智慧农业、土地整理、休闲农业及园区景观、社会化服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有机肥替代、购买农机装备等,提交了创建资料,12月中旬接受省专家组现场考评。二是实施农业和乡村振兴包装生成挂图作战重点项目10个,总投资179600万元,2021计划投资78500万元,完成投资11255万元。其中完工项目2个,分别为金口河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金河镇、永胜乡产业路硬化项目;正在实施5个,分别为永胜乡民主村中药材园区创建省级星级园区提升项目、金口河区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返乡青年创业中心、万亩三黄”现代中药材产业园、现代生猪养殖产业园区。共安乡新河村田园综合体因故暂缓建设。调整项目2个,分别为永胜乡田园综合体项目、年出栏80万只商品鸭现代养殖项目。

8.聚焦党建整顿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干部作风整顿,进一步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筑牢廉洁从政防线,形成依法干事干净创业的氛围。加强机关党风建设,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努力形成“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浓厚氛围。压实综治责任,深化平安创建,巩固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成果,统筹抓好农机、农药、饲料兽药、沼气、屠宰等行业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构设置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独立编制(核算)机构1个,内设机构1个:综合办公室。所属下属行政单位1个为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共安彝族乡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和平彝族乡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永和镇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金河镇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永胜乡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0117.152598万元比2020年收入6138.668957万元增加3978.483641万元,增长64.81%2021年度总计10734.278113万元2020年支出总计5253.863797万元增加5480.414316万元,增长104.31。主要变动原因是上级增加农业产业投入、新增专项债券5000万元(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决算-总计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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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0117.152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14.519281万元,占50.5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0万元,占49.4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633317万元,占0.03(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收入。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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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0734.278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43475万元,占8.18;项目支出9855.843363万元,占91.8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4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支出。)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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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总计10114.519281万元2020年度收入总计6136.132701万元增加3978.38658万元,增长64.84%2021年财政拨款支总计11769.304045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支总计5253.863797万元增加6515.440248万元,增长124.01%,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新增加事业人员6名新增专项债券5000万元。(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总计栏),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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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31.8660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734.278113万元53.42020年5253.863797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8.002261万元,增长1.1。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加大农业投入,2021年新增加事业人员6名。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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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31.8660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1万元,占0.35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160487万元,占2.22卫生健康支出21.269657万元,占0.37;住房保障支出69.93万元,占1.22;农林水支出5483.405914万元,占95.6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万元,占0.17%。(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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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731.8660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804审计业务支出决算为1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决算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5513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决算为3233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决算为915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决算为23144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为7.3899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卫生健康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5.4,331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5.8365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农林水支出:21301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205.4901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454.58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决算为8.71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130108病虫害控制支出决算为99.00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决算为8.881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130110执法监管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130119防灾救灾支出决算为52.21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决算为529.9418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130124农村合作经济支出决算为12.029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130125农产品加工与促销支出决算为57.75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决算为28.3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130153农田建设支出决算为691.8943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决算为341.9168万元、完成预算100%、数等于预算数;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决算为2591.76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决算为318.7972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130999其他目标价格补贴支出决算为0.4688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0509气象服务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6.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69.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1表和财决08表,仅罗列本部门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8.434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8.1848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0.2499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和财决08-1表,仅罗列本部门实际支出涉及的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渔政执法经费用于购买执法车辆1辆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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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88万元,占80.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13万元,占19.1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8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8.91921万元,增长271.8。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渔政执法经费用于购买执法车辆1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5.88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1辆、金额25.88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6.1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4.734万元增加1.396万元,增长29.49。主要原因是上级增加农业投入,中药材园区创建上级专家指导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13万元,主要用于中药材园区创建上级专家指导和验收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8批次,63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6.1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中药材园区创建上级专家指导及验收、动物疫病防控及教材检查、农业执法指导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249915万元,比2020年65.513983万元增加24.735932万元,增长37.76。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农业投入,2021年新增加事业人员6名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0.04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1.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0133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5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园区创建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31日,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2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农业综合执法及农业技术服务。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工作经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12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①是2080302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指: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②208030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③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④2080801死亡抚恤是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⑤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为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农林水支出①2130101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②2130104事业运行是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③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实验、示范、推广技服务等方面支出;④2130108病虫害控制是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⑤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⑥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是指反映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⑦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是指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⑧2130142农村道路建设是指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⑨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3国土海洋气象等:指2200509气象服务主要是为农业生产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14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其他支出,2290402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是发行的乡村振兴专项债券,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发展。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涉及的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不涉及的科目请自行删除。请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四部分附件

附件1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21年末,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独立编制(核算)机构1个,内设机构1个:综合办公室。所属下属行政单位1个为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共安彝族乡畜牧业服务站、和平彝族乡畜牧业服务站、永和镇畜牧业服务站、金河镇畜牧业服务站、永胜乡畜牧业服务站)。

(二)机构职能。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三农”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市区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四)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五)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生产新技术和新机具引进、示范和推广,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七)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八)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及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制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牵头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与有关气象部门对接,确保天气预报警报的发布和气候资源的监测与保护可持续。

(十一)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拟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十三)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参与拟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职能转变。

①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③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区经信局有关职责分工。区经信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精深加工)相关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全区农户或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生产主体对农产品的产地初加工工作。

②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水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药、兽药、鱼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种植、养殖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管;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接,形成监管合力。

(三)人员概况。

2021年末,我局共有财政供养人数70人(公务员9人、事业人员36人、退休人员21人)。其中:参公人员4人,在职人员49人;退休人员减少1人,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病故1人,退休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度总收入10107.1536万元,其中:基本收入878.43475万元,占总收入的8.69%,项目收入9228.71885万元,占总收入的91.31%。承接上年结余结转资金166111171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度农业农村局财政支出总额为10734.278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878.43475万元,占总支出的8.18%,项目支出为9855.843363万元,占总支出的91.81%。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细化预算编制

一是预算编报单位要加强预算编报前有关信息的调研及资料的收集、分析,进一步编细、编实项目预算内容:明确预算变化后的资金内容和用途,使变更的预算说明体现在批复中,便于部门执行、财政(审计)监督和人大考核。二是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重视收入预算的编制与审核,保证部门预算的综合性和完整性:关注预算所用依据、标准的适用性和合理性,明确预算项目的工作目标和考核要求,促进单位不断细化预算编制。三是明确预算责任。部门预算由部门编制、执行,财政部门则是预算审核、调整和监督的主体,根据这样的管理关系,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责任看似应由部门承担,但是实际上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执行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在部门预算编制环节,财政部门通过“两上两下”的程序将其管理思路融入入到部门预算中,实际上在部门预算编制上起着主导作用:在预算执行环节,隶属于财政部门的会计结算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等也参与其中。因此,在编制环节应明确责任,为预算执行问题责任的界定打好基础。

2.规范预算调整

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预算追加与调整行为,重点规范预算外资金和其他收入安排的预算调整事项,以杜绝通过预算调整随意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和转付下年度支出、使“资金使用不当”行为合法化的做法,硬化预算执行。

3.严格预算执行

一是将各种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盘子,杜绝在单位预算外坐收坐支、列收列支行为。二是预算执行单位要树立预算意识、专款专用意识,严格按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杜绝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挤占专项资金现象的发生。三是注重年度财务决算,正确处理专项资金结余,不得随意调节年度支出。

4.注重预算管理

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根据专项资金的不同性质,分类归并现有专项资金。进一步落实专项资金追踪反馈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实行项目进度跟踪和问效问责制度,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注重对基层单位专项资金结余的处置,统一处理方法。健全内部控制,维护财经纪律制度。加大对房租等其他收入的监督力度,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食堂和暂存款账户,在源头上纠正不合理支出完善内部控制,避免将单位收入转到账外运作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产生。

5.完善财政制度

针对部门预算执行中调整事项过多、调整行为欠规范的问题,财政部门要抓紧制定预算调整的管理办法,指导和约束用款单位的申报和财政部门的审核。针对当前普遍存在用专项经费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公用支出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研究制定项目支出具体管理办法,进一步划清专项经费与人员、公用经费的界限:研究制定合理的项目绩效考核指标,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针对目前一些有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来源的单位可以超发、多发奖金福利的现状,进一步完善奖金福利调剂资金解缴办法,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奖金福利发放行为。

(二)项目预算管理。

年初预算项目经费如下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工作经费12万元、村级防疫员补助6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18万元、动物防控经费20万元、乡村振兴及人居环境整治经费10万元、债券包装经费30万元、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536万元、驻村帮扶工作经费(包括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经费)6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费150万元、气象服务费10万元,结合实际工作和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取得较好成效。

1猪保供超额完成。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在粮食生产主要乡镇推广杂交水稻、良种玉米小麦、大豆、油菜、红薯、马铃薯等,促进稳产增2021年,完成粮食播种面积7.9267万粮食产量2.06万吨,超额完成市下目标任务。完成700亩粮食扩种任务,落实2022年油菜扩种859亩,下达500亩小麦恢复性生产任务。全区新改建投产规模化生猪养殖场5个,带动旧场改造提高养殖效能。克服市场压力和经济下行运行影响,抓好生猪保供,抓大放小带动散户养猪,探索“企业+集体经济+农户”的养猪模式。积极应对非洲猪瘟疫情压紧压实责任,部门协同联动,落实疫情应急处置疫情得到有序防范开展违法违规养殖专项整治活动,抓好生猪及其产品源头监管,落实督导整改。调整补助政策,调高小型励志金补助标准,出台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养殖补贴政策生猪规模养殖场提升改造,全区规模以上养殖场实现生态化养殖全覆盖。全年生猪存栏35881头,出栏生猪41688头,超额完成市下目标任务。

2.现代农业卓有成效。兑现省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48.86万元、种粮补贴84.2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5.7万元。出台《乐山市金口河区励志小型增收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乐山市金口河区促进乡村振兴产业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奖补办法(试行)》等惠农利企政策,促进道地中药材、高山蔬菜食用菌、藤椒优势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药材种植面积2.9万亩,其中川牛膝面积1.2万亩,带动1200户4200人亩均增收8000元,发展模式被乐山日报、腾讯网、新华网等媒体报道,被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报道。打造“金口金品”区域公共农产品品牌,认证有效期内“三品一标”17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9个,有机产品6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个,正在申报蔬菜绿色食品3个。完成2020-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0.8万亩,配套高效节水灌溉0.12万亩;完成2021-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2700亩,配套高效节水灌溉400亩招投标工作。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50000余亩,示范推广经济绿肥200亩、秸秆还田25000余亩、商品有机肥6000余亩。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46000余亩,统防统治13400余亩。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39个,配套率100%。

3.质量监管扎实开展成功通过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现场验收以创建示范县为契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阵地建设和人力财力配备,按照“互联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将400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管理实施可视化监管做到去向可查、源头可溯、责任可追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2021年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127批次,合格率99.2%。有效监管农业投入品企业15家,加大禁限用农兽药抽查检查,狠抓假冒伪劣种子监管,抓实农药固体废弃物无害回收,加强肥料抽检和有机肥推广。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制度配发合格证智能机25套,351家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合格证制度管理全年累计开具合格证11345张,附带合格证上市农产品1784.05吨。

4.农村改革持续深化。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探索合并村集体经济组织无缝融合发展,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全区确权8995户,占应确权户数94.1%;落实耕地保护,有序流转土地26500亩开展农村三资监管,将5个乡镇25个行政村三资信息纳入监管平台常态化管理,组织乡镇落实赋码登记、查漏补缺、走账管理等工作,实现基本账户转入监管平台基本户完成583笔线上支付,走账金额1124.08万元;联合社账户完成39笔线上支付,走账资金132.7万元。在永和镇胜利村、永胜乡顺河村,开展集体经济改革试点,相关项目有序组织实施,12月底全面完工。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壮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种养殖大户,完成2021年家庭农场及合作社动态备案工作,103个家庭农场、96个合作社进行了备案登记。新培育2家省级示范社、4家市级示范社、9家省级示范场、18家市级家庭农场。

5.村镇建设有条不紊。一是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先进示范创建。胜利村、同心村、瓦山村获评2020年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村推荐金河镇为2021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乡镇;推荐吉星村、桠溪村、桅杆村为2021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村。目前,先进示范创建乡镇和村正在抓紧项目实施。二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五清”行动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干部群众参与“五清”行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局面。继续保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10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95%以上,行政村100%实现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农村保洁员覆盖率100%,累计转运处理农村生活垃圾4271.7吨余吨,同比增加1000余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理能力不断增强。加快农村水毁污水处理设施修补、新增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兑付7个行政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补贴资金431855元。

6.禁捕退捕全面启动。制定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高位推动禁捕退捕工作落实,加强部门联动执法检查,开展长江流域禁捕退捕非法捕捞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等禁捕专项行动,联动开展“护渔百日”等禁捕专项整治累计巡查36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120多台次,发放宣传资料600多份,劝导人员100、收缴鱼竿54根,收缴渔网具8张,橡皮船1艘,行政立案2起,2人罚款300元,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涉嫌非法捕鱼案1常态化监管执法,有力打击了违法捕捞行为,形成了禁捕退捕震慑效应

7.重大项目有序建设。一是投入东西协作资金1450万元建设浙川东西部协作金口河区产业园,投入东西扶贫协作资金410万元建设金口河区中药材农业示范园(二期),组织做好省级、市级、县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重点抓好省星级川牛膝现代农业园创建,完成园区初加工厂、智慧农业、土地整理、休闲农业及园区景观、社会化服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有机肥替代、购买农机装备等,提交了创建资料,12月中旬接受省专家组现场考评。二是实施农业和乡村振兴包装生成挂图作战重点项目10,总投资179600万元,2021年计划投资78500万元,完成投资11255万元。其中完工项目2个,分别为金口河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金河镇、永胜乡产业路硬化项目;正在实施5个,分别为永胜乡民主村中药材园区创建省级星级园区提升项目、金口河区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返乡青年创业中心、万亩三黄”现代中药材产业园、现代生猪养殖产业园区。共安乡新河村田园综合体因故暂缓建设。调整项目2个,分别为永胜乡田园综合体项目、年出栏80万只商品鸭现代养殖项目。

8.聚焦党建整顿作风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干部作风整顿,进一步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筑牢廉洁从政防线形成依法干事干净创业的氛围。加强机关党风建设,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努力形成“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浓厚氛围。压实综治责任,深化平安创建,巩固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成果,统筹抓好农机、农药、饲料兽药、沼气、屠宰等行业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应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农业农村局能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认真完成了2020年部门预算和决算汇总工作,能够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组织实施。通过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提升了主要农产品稳定供给能力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综合以上各项指标,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本单位2020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我评价自评结果良好。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开支,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

(二)存在问题。

一是涉农资金项目个数多,涉及面广,但资金量少,管理难度大,实施过程长,产业扶持力度相对分散,不利于管理和产业快速发展。

二是农业产业发展投入很难满足产业发展要求。我区地处大渡河峡谷中部,以峡谷地形为主,属于偏远山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我区主要以小规模种养殖形式为主,又受地域条件限制,产业发展投入成本较大,农业产业发展速度相对缓慢。

三是部分专项资金下达滞后,方案编制及上级批复时间较长,影响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

四是重大项目实施较为急促,资金支付率严格,大的涉农项目受到政府采购、农作物种植季节、季节气候变化较大等因素,很难在上级要求时间内完成资金拨付率。

(三)改进建议。

一是建议加大项目整合力度,可将相关资金合并在一个文件下达,便于核算。

二是建议财政加大农业农村投入力度,夯实我区农业经济发展基础。

三是建议应按农时每年1-3月将所有系统专项资金计划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以奖代补等需要按考核结果安排的资金可以考虑当年考核,下一年度安排资金的方法。

四是建议上级部门加快对区级项目实施方案的审定和批复,便于相关项目按时推进,高效完成。

附件2

2021年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浙川东西部协作金口河区产业园项目)

一、项目概况

介绍项目基本情况,重点说明以下内容: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提升我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按照“建基地、搞加工、创品牌、促融合”的发展思路,并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建设“一园两带九基地”建设目标,我区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及生态食品加工厂一、二期已完成为农服务中心、农产品冷链、仓储及物流基础设施。为提升金口河区现有特色农产品加工生产能力,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经区委、区政府批复的建设方案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5万平方米,由四栋厂房(1、2、3、4#号厂房),一栋返乡青年创业中心、一栋综合楼和一栋设备用房组成,总建筑面积为25370㎡,配套工程含供电设施、污水处理、厂区道路、人行步道、厂区绿化等。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拟先实施1、2#号厂房及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5684㎡。项目的建设是解决民生问题,保障金口河区完成脱贫攻坚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推进城乡一体化,消除贫困和实现共同富裕的迫切要求;是解决山区贫困现状,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做法,是加强山区环境保护,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同时,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重大意义,远不止于经济和物质两个层面。以东部发展优势弥补西部发展短板,以东部先发优势促进西部后发崛起,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不仅成为缩短东西部差距的加速器,更激活了西部自身发展的内生动力,奋起直追,进而力争实现跨越式发展。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可改善当地农民就业状况,实现脱贫致富目标,另一方面也将促进农户转变传统农产品加工和销售模式观念,提高特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推动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项目建设期限为1年(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浙川东西部协作金口河区产业园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3473.29万元,其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0万元2021年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1450万元不足部分从2022年度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和2022年度的涉农整合资金等专项资金中安排。截至目前资金到位2450万元,资金到位率70.54%。1023.29万元未到位,500万元在2022年乡村振兴衔接项目中安排500万元,其他资金计划在其他整合项目中解决。

2.资金使用。截至目前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2132.67130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监理等费用支出。工程建设款已支付2013.96万元,支付进度为67.39%,支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支付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在资金使用上有完整的报账程序,在财务核算上做到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金口河区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实行全程监管,做到专款专用,无挤占、截留、挪作他用和超范围支出资金,严防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理有据。

金口河区严格按照川财农〔2019〕45号《四川省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项目资金支付管理,由区农业农村局和园区管委会共同监管资金使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浙川东西部协作金口河区产业园项目业主为乐山金泓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结合实地情况,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最终通过金口河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根据项目资金规模、建设性质通过招投标方式实施项目。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浙川东西部协作金口河区产业园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抓紧实施收尾工程,力争在时间期限内完工验收。

(二)项目效益情况。

浙川东西部协作金口河区产业园项目中已完成的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截至目前项目资金到位2450万元,按照预算投资总额3473.29万元,还有1023.29万元未到位,计划在2022年度安排。

(三)相关建议。

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及时到位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工程款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

附件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度东西协作资金-中药材农业示范园(二期))

一、项目概况

介绍项目基本情况,重点说明以下内容: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发展,经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8月6日通过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实施金口河区中药材农业示范园(二期)项目,计划总投资465.19万元。项目申报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土地平整140亩;新建0.8*0.6m渠道770m、3*0.4m渠道2019m;新建浆砌块石埂高1.0m总长1608m。路边浆砌石埂高0.5m总长2264m;新建耕地围埂埂高0.5米,总长1495米;新建道路10条,其中1米宽道路总长2059米,3.0米宽道路总长413;新建通钢筋预制涵管20处,其中DN600有7处,DN500有7处,N400有6处;沉沙凼共计12处;地面附作物清除2.845万㎡;捡石程共计1.51万m3;土壤培肥140亩。通过项目建设,最终实现川牛膝种植每亩增产20%,提升农机作业能力、不断提高耕地生产能力,使项目区中药材生产能力得到提高,农业产值得到增加。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金口河区中药材农业示范园(二期)项目计划投入总资金465.19万元,其中2021年下达资金410万元,2022年下达55.19万元,资金来源为东西协作项目资金。截至目前资金到位465.19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截至目前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202.2274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工程支出,工程建设支付进度为60%,支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支付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在资金使用上有完整的报账程序,在财务核算上做到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金口河区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实行全程监管,做到专款专用,无挤占、截留、挪作他用和超范围支出资金,严防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理有据。

金口河区严格按照川财农〔2019〕45号《四川省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等文件进行项目资金支付管理,由区农业农村局和园区管委会共同监管资金使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实际需求,经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再结合实地情况,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最终通过金口河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根据项目资金规模、建设性质通过招投标方式实施项目。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金口河区中药材农业示范园(二期)项目各项子项目已初步建设完成,正在完善相关资料,筹备项目验收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金口河区中药材农业示范园(二期)项目中已完成的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相对较慢。主要是受疫情、气候影响,园区培育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度相对较慢。

(二)相关建议。

一是加强跟踪督导。对于形象进度欠佳的项目,加强对项目区的督促指导,会同区上找准问题,共同分析解决问题,确保形象进度迎头赶上。

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加强指导,督促业务科室对已完工项目,抓紧组织验收,完善各种资料,验收合格后,加紧资金的拨付。

附表:

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部门名称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1个:综合办公室。所属下属行政单位1个为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区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共安彝族乡畜牧业服务站、和平彝族乡畜牧业服务站、永和镇畜牧业服务站、金河镇畜牧业服务站、永胜乡畜牧业服务站)。

主要职能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三农”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市区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四)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五)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
(六)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生产新技术和新机具引进、示范和推广,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七)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八)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九)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及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制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牵头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与有关气象部门对接,确保天气预报警报的发布和气候资源的监测与保护可持续。
(十一)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十三)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职能转变。
①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③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区经信局有关职责分工。区经信局负责农产品加工工业(精深加工)相关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全区农户或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生产主体对农产品的产地初加工工作。
②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水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药、兽药、鱼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种植、养殖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管;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部门资金使用情况
(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预算执行率

11,778.26

10734.27811

0.911363324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预期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扣分原因分析

绩效情况

 

100

99

 

管理指标

预算编制合理性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10

10

 

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1,得10分;预算执行率<1时,按预算执行率*10计算;2>预算执行率>1时,按(2-预算执行率)*10计算;预算执行率≥2时,不得分。

10

9

部分项目为跨年度实施,当年未支出

三公经费控制率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10

10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5

5

 

资金使用合规性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5

5

 

政府采购规范性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5

5

 

资产管理有效性

(管理指标不设绩效指标,按指标评价内容直接评分)

5

5

 

履职情况

完成情况

(部门预期完成的收入金额、项目个数,质量,时效,成本等)

(部门实际完成的收入金额、项目个数,质量,时效,成本等)

20

20

 

效益情况

(部门预期取得的效益及受益人员满意度等)

(部门实际取得的效益及受益人员满意度等)

30

30

 

存在问题

部分项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农业产业发展季节性很强,当年项目需跨年度实施,近年来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项目达到支付条件,但是申请资金较为困难,为及时支付项目资金。

改进措施

加大项目储备力度,提前谋划,精心部署,加强资金向上对接,确保提前 掌握资金下达情况,提前做好项目建设准备工作。

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1年度农业保险补助项目

年度:

2021年

主管部门: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318.797241

318.797241

318.797241

100.00%

其中:财政拨款

318.797241

318.797241

318.797241

100.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全区全年特色农业保险及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增强种养殖户生产风险抗击能力。

 完成全区全年特色农业保险及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增强种养殖户生产风险抗击能力。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目标指标

目标值

业绩指标

完成率

投入与管理

投入管理

预算编制合理性

合理

100%

100

预算执行率

=100

100

100

预算资金到位率

=100

100

100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

100%

100

财务监控有效性

有效

100%

100

资金使用规范性

规范

100%

100

实施管理

供应商资质符合程度

符合

100%

100

合同管理完备性

完备

100%

100

监理规范性

规范

100%

100

系统运维规范性

规范

100%

100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

100%

100

项目验收规范性

规范

100%

100

政府采购规范性

规范

100%

100

资产管理

资产移交规范性

规范

100%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农业保险覆盖行政村个数

25个

25个

100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兑付补贴资金及时性

及时

及时

100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间接降低农业生产损失效果

明显

明显

100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明显

明显

10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公众满意度

≥95%

95%

100

  

   

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1年度本级预算及追加工作经费项目

年度:

2021年

主管部门: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288.495305

288.495305

288.495305

100.00%

其中:财政拨款

288.495305

288.495305

288.495305

100.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该项目为本级预算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农业技术推广及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开支,有效保障了农业技术服务范围和力度,切实提高全区农业生产的技术服务水平;保障全区各村村级防疫人员开展动物防控工作的补助,有效保障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有效帮助养殖户增收和产业发展;开展全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包括全区4个非洲猪瘟临时检查点人员补助及防控物资采购,畜牧兽医人员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及排查补助。有效保障全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切实提高生猪养殖安全能力,有效帮助养殖户增收和产业发展;保障全区各动物防疫人员开展动物防控工作支出,有效保障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动物疫病防空能力,有效帮助养殖户增收和产业发展;本级配套资金共同对2021年新增能繁母猪补贴,加快推进生猪复产,提高生猪产能恢复,积极鼓励群众发展生猪养殖,补贴程度解决生猪产能不足的问题;开展村级离任审计工作,向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捐赠生活物资,农业气象预测,开展中药材农业示范园(二期)项目140亩土地流转等工作。

该项目为本级预算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农业技术推广及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开支,有效保障了农业技术服务范围和力度,切实提高全区农业生产的技术服务水平;保障全区各村村级防疫人员开展动物防控工作的补助,有效保障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有效帮助养殖户增收和产业发展;开展全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包括全区4个非洲猪瘟临时检查点人员补助及防控物资采购,畜牧兽医人员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及排查补助。有效保障全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切实提高生猪养殖安全能力,有效帮助养殖户增收和产业发展;保障全区各动物防疫人员开展动物防控工作支出,有效保障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提高动物疫病防空能力,有效帮助养殖户增收和产业发展;本级配套资金共同对2021年新增能繁母猪补贴,加快推进生猪复产,提高生猪产能恢复,积极鼓励群众发展生猪养殖,补贴程度解决生猪产能不足的问题;开展村级离任审计工作,向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捐赠生活物资,农业气象预测,开展中药材农业示范园(二期)项目140亩土地流转等工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目标指标

目标值

业绩指标

完成率

投入与管理

投入管理

预算编制合理性

合理

100%

100

预算执行率

=100

100

100

预算资金到位率

=100

100

100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

100%

100

财务监控有效性

有效

100%

100

资金使用规范性

规范

100%

100

实施管理

供应商资质符合程度

符合

100%

100

合同管理完备性

完备

100%

100

监理规范性

规范

100%

100

系统运维规范性

规范

100%

100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

100%

100

项目验收规范性

规范

100%

100

政府采购规范性

规范

100%

100

资产管理

资产移交规范性

规范

100%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农业技术服务覆盖村社区

28个

28个

100

质量指标

 

 

 

100

时效指标

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按时

按时

100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100

社会效益指标

推进农业产业发展效果

明显

明显

10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群众满意度

≥90%

90

100

 

 

 

 

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1年市级现代农业园区激励奖补资金

年度:

2021年

主管部门: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50

150

150

100.00%

其中:财政拨款

150

150

150

100.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落实市(州)审批的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任务完成期限1年,产业配套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无违规违纪问题,园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园区内新型农民经营主体满意度≥80%。

落实市(州)审批的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任务完成期限1年,产业配套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无违规违纪问题,园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园区内新型农民经营主体满意度≥8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目标指标

目标值

业绩指标

完成率

投入与管理

投入管理

预算编制合理性

合理

100%

100

预算执行率

=100

100

100

预算资金到位率

=100

100

100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

100%

100

财务监控有效性

有效

100%

100

资金使用规范性

规范

100%

100

实施管理

供应商资质符合程度

符合

100%

100

合同管理完备性

完备

100%

100

监理规范性

规范

100%

100

系统运维规范性

规范

100%

100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健全

100%

100

项目验收规范性

规范

100%

100

政府采购规范性

规范

100%

100

资产管理

资产移交规范性

规范

100%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资金用于建设产业园区比例

100%

100%

100

质量指标

完成市审批确定的目标任务

完成

完成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建设及时性

及时

及时

100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明显

明显

10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园区内新型农民经营主体满意度

≥80%

85%

100

 

(注:有两个及以上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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