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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9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实施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和评估行业监管。组织研究全区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全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指导全区村庄规划编制。组织拟定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林业、园林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相关的生态修复工程。拟定全区林业和园林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全区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全区地质勘查管理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区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矿业权管理,压覆矿产资源报批,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质量、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全区地理空间数据汇集、共享工作。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城和林业园林科技发展(教育)及对外合作工作,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城和园林科技创新发展及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承担保护湿地、防治石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4.配合国家、省、市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15.组织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和风景园林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拟定全区风景园林、城乡绿化、造林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城市园林、城市公园等城市绿化工作,负责全区名树名木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园林绿化工作。
16.负责全区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申报和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全区湿地保护修复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17.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18.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拟定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区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对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进行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19.负责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20.拟定全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指导林业综合开发和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推进全区林业产业带和产业基地建设。指导林业和园林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配合推进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21.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协调和督促查处林业违法案件,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22.监督管理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23.负责落实全区森林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24.监督管理全区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各类预算内投资、县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定全区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2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2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7.职能转变。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行动,推进绿色林业产业发展,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28.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区应急局与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区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等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本灾害、水旱灾害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29.与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自然资源局负责食用林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食用林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30.与区水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其他河道管理相关工作由区水务局负责。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突出用地保障,抓资源高效利用
一是组织用地报批,全力配合乡镇部门开展G245线、枕沙电站等重点项目征地报件工作,我区2020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取得省政府批文,有效保障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11月30日,我区2021年第1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0.4822公顷已上报市政府待批复,确保我区农村公共事业设施建设用地。二是依法征地,全力推进张村沟征地拆迁工作,与涉及的59户农户房屋签订拆迁协议,兑现青苗款178万元。三是划拨国有建设用地1宗,面积9.0307公顷,完成了我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四是取得枕沙电站长期使用林地18.2619公顷的行政许可和临时用地5.4318公顷的行政许可,取得G245线改建工程长期使用林地1.2816公顷的行政许可。
2、突出灾害防治,抓安全责任落实。
一是严格值守。严格落实防火期、汛期值班等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灾险情信息畅通。二是重宣传。发放防火宣传资料15万份,悬挂防火标语240副,张贴宣传海报200张,增设防火宣传标牌200个,落实森林防灭火宣传车6辆。三是加强排查。加强隐患巡查排查,开展应急避险演练70场,排查地灾隐患点257次,自查整改存在问题129个;对乡镇、重点林区落实森林防火工作情况督导检查20余次。四是抓治理。2021年我区灾后恢复重建地灾治理工程7个,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4个,群专结合专业监测项目1个,地质灾害风险评估调查项目1个。专业监测项目、风险评估调查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7个已全部完工;综合防治治理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五是抓保障。投入森林防灭火专项资金119.35万元。今年以来,全区未发现地质险情造成人员伤亡;未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3、突出资源管理,抓资源合理利用。
(1)加强耕地保护。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六项制度”和“五不准”要求,确保我区耕地面积19500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450亩,做到了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
(2)抓好矿山管理。一是督促各矿业权人进行信息公示, 完成4个探矿权和11个采矿权的信息公示。二是加强对非煤矿山超限超载及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管理,开展巡查检查40余次。对全区采矿权进行动态监测,目前生产矿山均按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未发现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现象。三是完成金口河区“四轮矿编” 实地调查并形成初稿,现已上报市局审查通过,新设区块也通过省市级审查通过。
(3)强化森林资源管理。一是巩固“两大工程”资源成果,对全区退耕还林5.38万亩、森林54万亩进行管护,对全区248个生态护林员进行动态调整,并兑现生态护林员补助。二是完成金口河区2021年公益林调整,调出公益林453.1067公顷、补进公益林462.5067公顷,并通过省林草局审批。三是开展森林督查和毁林专项行动,完成国家下发2013—2017年毁林专项疑似图斑45个和2021年森林督查19个图斑的现地核实和调查处理工作。四是完成金口河区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
4、科学管理做好服务保障
(1)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一是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三线试划方案”及近期实施方案的用地需求,启动全区14个行政村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对金港湾项目进行规划核实。二是全力推进我区第二轮“三区三线”试划工作,初步确定我区第二轮试划划定城镇开发边界9.24平方公里,划定我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233.57平方公里,从2018年的32.49%增加到39.06%,增幅达20.22%。三是对项目进行选址预审,全年共办理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6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件,办理乡村规划许可证2件。四是完成《四川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乐山市金口河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编制工作。
(2)执法监察。一是组织开展土地、矿山动态巡查,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3份,违法案件立案7宗,结案6宗,移交区公安分局1宗;1宗未结案;野生动物1宗,未结案。二是对2021年度下发图斑81个进行外业核查举证,并提交市、省审核。三是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发放宣传手册7000余份,对全区520宗问题图斑进行核实整改,剔除无问题图斑282个,完成71宗易地搬迁整改。剩余问题167个图斑宗地,正在继续核实整改。三是畅通信访渠道,2021年,共接到信访件64件,信访办结率100%。
5、全力推进“挂图作战”项目。
一是金口河区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世界银行贷款),计划实施营造林3.2万亩,今年完成世行贷款造林项目15566亩。二是乐山市金口河区和平彝族乡桠溪村上板栗坪滑坡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11个,截至目前11个项目全部完成。三是全力实施林丰村至八月林公路恢复重建项目,恢复重建道路1.782公里,目前正在施工。
二、机构设置
2021年末,我局独立编制(核算)机构一个,内设4个职能股室,分别为行政综合股、自然资源综合股、规划和林业股、火灾预防股。同时下属其他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不动产登记中心、区自然资源事务所、区规划和综合利用中心、区林业和园林综合事务中心、区国有林场、区自然保护地事务中心。
2021年自然资源局决算公开.docx
2021年.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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