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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9月26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5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第三部分名词解……………………………………………………………………13
第四部分附…………………………………………………………………………15
第五部分附…………………………………………………………………………3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1
二、收入决算表………………………………………………………………31
三、支出决算表………………………………………………………………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3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31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1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1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1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1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其主要职责:一是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涉及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二是负责建立健全统一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协作机制,落实受理登记、结果告知等制度,受理行政违法的举报、投诉或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实现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评价反馈等业务闭环;三是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环卫设施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监督检查城市主要街道的清扫保洁、洒水冲洗和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负责管理建筑垃圾和建筑渣土运输等;四是负责对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摊点、商亭、邮亭的规划定点管理,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000人次,执法及宣传车辆300台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6次;联合市监局、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8次;责令整改占道经营、影响市容市貌、乱堆乱放行为744起,处罚11起,罚没收入700元;清除乱堆乱放杂物35立方;清除城区小广告牛皮癣、乱涂乱画、乱搭乱挂1396处;拆除一店多招和不规范广告牌60处;清除僵尸三轮车、摩托车17辆。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投诉510件,其中心连心热线投诉118起,处理率达100%。
全年除臭、灭蝇662人次,垃圾中转站消毒约340次,保证城区垃圾日产日清。二是常态化开展雾化降尘、洒水抑尘、冲地洗尘,加大路面洒水降尘和冲洗频率,提高城区道路洁净化。截至11月底,冲洗城区路面及设施、洒水降尘、路面冲洗作业共4760车/次,用水4万余吨。城市清洁程度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越来越美丽。
二、机构设置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区环卫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318.9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83.06万元,下降17.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188.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8.93万元,占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1%。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31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8.28万元,占46.9%;项目支出700.65万元,占53.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18.9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3.06万元,下降17.6%。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8.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160.92万元,增长13.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有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8.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02万元,占4.4%;卫生健康支出9.07万元,占0.7%;住房保障支出28.87万元,占2.1%;城乡社区支出1082.39万元,占82.1%,农林水支出140.56万元,占1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18.90万元,完成预算112.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支出决算数为58.0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组成明细如下: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05: 支出决算为23.0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06: 支出决算为10.5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99: 支出决算为0.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11(项)99: 支出决算为2.2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99(项)99: 支出决算为21.82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210:支出决算数为9.0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组成明细如下: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01:支出决算为8.52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02:支出决算为0.54万元。
3.城乡社会支出(类)212:支出决算数为1082.39万元,完成预算100%。
城乡社区支出212(类)01(款)04(项):支出决算为535.44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212(类)05(款)01(项):支出决算为546.95万元。
4、农林水支出213(类)05(款)99(项):支出决算为140.562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项)01:支出决算为28.8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8.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3.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预算3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资金紧张,部分业务暂未报销。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4万元,完成预算3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27万元,增长72.9%。主要原因是报销了2020年未支付的账务。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汛期安全督查接待餐费0.07万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调研城市管理领导生态环保工作接待餐费0.16万元;沙湾综合执法局开展结对帮扶接待餐费0.22万元;市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检查垃圾处理场安全生产接待餐费0.06万元;雅安市综合执法局生活垃圾优化工作接待餐费0.03万元;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调研接待餐费0.1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主要用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75万元,比2020年增加11.12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2021年报销了2020年未支付的账务。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垃圾中转站餐厨中心建设工程以及购的餐厨垃圾车、吸污车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等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XX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指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6(项):指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99(项):指财政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11(款)99(项):指财政对其他残疾人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99(款)99(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11(款)01(项):指财政对行政单位的医疗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11(款)02(项):指财政对事业单位的医疗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212(类)01(款)04(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212(类)05(款)01(项):指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213(类)05(款)99(项):指其他扶贫支出,主要是开展脱贫工作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包含一个独立预算单位:区环卫中心,有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和综合执法股。
(二)机构职责
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其主要职责:一是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涉及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二是负责建立健全统一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和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协作机制,落实受理登记、结果告知等制度,受理行政违法的举报、投诉或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实现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评价反馈等业务闭环;三是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环卫设施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监督检查城市主要街道的清扫保洁、洒水冲洗和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负责管理建筑垃圾和建筑渣土运输等;四是负责对占用城市道路设置临时摊点、商亭、邮亭的规划定点管理,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
(三)人员概况
2021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职人员20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3人,非参公事业人员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年财政决算收入总计为21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3万元,上年结转129.9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全年财政决算总支出2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9万元,占总支出的52%;项目支出1024万元, 占总支出的48%。
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33万元,农林水支出1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门有关管理的规定及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编制和执行年度预算,无随意调整预算情况,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
(二)执行管理情况。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初目标任务,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方面: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是1.8万元,实际执行数是0.6万元,比2020年增加了0.23万元。主要原因2020年产生的业务在2121年才予以报销。
(三)综合管理情况。
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非税收入13万元,均按时足额缴入国库。
2、我局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的信息公开。
3、我局建立健全了内控制度,并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强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同时,本着厉行节约原则,管理好用好每笔资金,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财务活动接受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4、我局所有资产均及时入账并做好资产登记,所有资产细化到人,明确责任。同时,定期对资产进行核查,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严格按照规定处置资产。
(四)整体绩效。
1、部门支出绩效。
行政运转保障。为保障机关运转、履行职能职责,在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11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4万元,公用经费265万元;项目支出1024万元。全部门预算资金主要用于保障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常运转、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2、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绩效分配。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机制,实现了财政资金资源有效配置。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支付有依据,严格开支标准。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虚列资金及大额度现金支出现象。
(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出动执法人员1000人次,执法及宣传车辆300台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6次;联合市监局、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8次;责令整改占道经营、影响市容市貌、乱堆乱放行为744起,处罚11起,罚没收入700元;清除乱堆乱放杂物35立方;清除城区小广告牛皮癣、乱涂乱画、乱搭乱挂1396处;拆除一店多招和不规范广告牌60处;清除僵尸三轮车、摩托车17辆。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投诉510件,其中心连心热线投诉118起,处理率达100%。
2021共转运处理城乡生活垃圾9540吨,渗滤液680吨;清运处理泔水450吨;除臭、灭蝇662人次,垃圾中转站消毒约340次,保证城区垃圾日产日清。二是常态化开展雾化降尘、洒水抑尘、冲地洗尘,加大路面洒水降尘和冲洗频率,提高城区道路洁净化。截至11月底,冲洗城区路面及设施、洒水降尘、路面冲洗作业共4760车/次,用水4万余吨。城市清洁程度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越来越美丽。
2021年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取得了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得到有效执行。“三公”经费控制率较好,未超预算。总之,通过加强绩效预算,使用财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行政效率得到提高,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地开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当前,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行政经费缺口较大,导致工作起来较被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同时严格单位财务管理、厉行节约,有序推进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综合以上各项指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的部门整体支出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了预期目标,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评价得分98分。
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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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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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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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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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25分)
|
报送时效(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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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更新(2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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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草案报送(1分)
|
1
|
编制质量(10分)
|
预算编制准确(4分)
|
3
|
预算执行调整(4分)
|
4
|
部门预算审查(2分)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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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6分)
|
绩效目标编制(6 分)
|
6
|
年初项目细化率(6分)
|
项目支出提前细化(6分)
|
6
|
预算执行(25分)
|
执行进度(10分)
|
6月执行进度(4分)
|
4
|
9月执行进度(3 分)
|
3
|
12月执行进度(3 分)
|
3
|
预算调整(7分)
|
执行中期评估(7分)
|
7
|
行政成本(8分)
|
节能降耗(4分)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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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4分)
|
4
|
综合管理
(20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6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3分)
|
3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3分)
|
3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 分)
|
2
|
决算公开(2 分)
|
2
|
绩效信息公开(2 分)
|
2
|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 分)
|
2
|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 分)
|
2
|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 分)
|
2
|
整体效益(30分)
|
部门整体绩效(30分)
|
部门职责履行结果(10 分)
|
10
|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
10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 分)
|
9
|
(二)存在问题。
由于我局项目多,有些项目具有不可预见性,临时增加的项目时有发生,导致预算数与决算数有差异,年底减负时存在困难。
(三)改进建议。
今后工作中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上下功夫,通过积极组织、认识论证、领导决策等程序,确保做实预算,保证预算与实际需要基本相符;对项目实施有科学规划,依据项目年内可完成进度分年度下达预算指标,当年预算才能全部执行,年底不会出现大量结转和结余资金,提高预算管理质量。
附件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主管部门自评)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名称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2011年6月22日金口河区住建局与四川新开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乐山市金口河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BOT特许经营协议书》,协议投资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9年,自2010年12月起至2030年12月止。项目建设总投资为2804.13万元。金口河区政府于2013年3月开始向四川新开元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每月支付47万元垃圾处理费。
垃圾填埋场设计总库容量47.5万立方,已使用4.5万立方,预计还可使用20年以上;设计日处理量60吨,实际日处理量30顿左右;渗滤液设计处理量50立方。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金口河区城市规划区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服务。通过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显著改善社会环境、投资环境,提高城市形象及城市功能,促进各行业的发展,从而提高金口河区总体的经济社会水平。
(三)项目的自评步骤及方法。
该项目采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自评工作。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吸取居民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二、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初,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金口河区城市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场移交区城管局管理的请示的批复》(金府复【2017】124号)文件,我局年初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预算是564万元。资金及时批复到位,其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金口河区城市垃圾生活垃圾处理场移交区城管局管理的请示的批复》(金府复【2017】124号)文件,2021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初预算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月47万元,全年共计564万元,区财政局批复我局2021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预算为564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2021年12月底,由于财政资金紧张,资金到位8个月,共计376万元,执行率达到67%。
3、资金使用。将区财政批复到位资金及时划拨给新开元公司,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现按区财政局要求采取直接支付的形式予以支付的,我局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局领导高度重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和经费使用,为确保经费用到实处,得到成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征洪 局长
副组长:唐 萍 副局长
成 员:廖万奇 区环卫中心负责人
易海燕 财务会计工作人员
李 然 出纳工作人员
该项目具体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唐萍副局长分管,区环卫中心负责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本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该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要求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到位资金及时予以划拨。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局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到新开元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工作质量。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底,新开元环保公司金口河垃圾处理厂共处理生活垃圾10609.92吨,垃圾处理率达到100%;渗滤液处理达标排放3960立方,完成率达到100%。生产工艺、处理出水等完全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一般地区排放标准。
(二)项目效益情况
金口河垃圾处理厂自2013年建厂以来,始终以“清洁城市、造福人民、绿色崛起”为指导,以社会各界、广大市民是否满意为工作标准,不断强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垃圾无害化处理从无到有,生产水平不断提高。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该项目自实施以来,垃圾得到了有效、及时处理,即减少河流污染,营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也保护了生态环境,提高广大市民的生活质量,市民满意率达到100%。
(二)存在的问题。在检查中,发现存在未完全做到雨污分流、未做到日覆盖以及库区周边及截洪沟内有杂草、杂物未及时清理和清掏等问题。
(三)相关建议。为切实做好工作,建议对垃圾堆场中间覆盖做了规范的调整;组织员工对库区周边和泄洪沟内杂草、杂物做了清理和清掏,确保雨季来临时,泄洪沟排水通畅。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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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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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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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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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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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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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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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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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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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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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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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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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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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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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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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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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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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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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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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主要用于支付新开元公司12个月每月47万元的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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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了新开元公司8个月的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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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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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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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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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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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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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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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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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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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垃圾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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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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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9.92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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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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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渗滤液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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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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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0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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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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渗滤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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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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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一般地区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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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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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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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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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完成预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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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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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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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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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完成预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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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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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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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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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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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完成预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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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两个及以上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主管部门自评)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名称是:城乡环境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城区环境维护、治理以及农村垃圾分类等方面经费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扎实开展城区市容市貌秩序整治,改变城区“脏、乱、差”现象。
(三)项目的自评步骤及方法。
该项目采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自评工作。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吸取居民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二、 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是单位日常工作经费项目,根据单位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编制年初预算,财政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1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初预算城乡环境工作经费10万元,区财政局批复我局2021年城乡环境工作经费预算数10万元。
2、资金到位。截止2021年12月底,由于财政资金紧张,资金到位4.5万元,执行率达到45%。
3、资金使用。该笔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方面的支出。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城乡环境工作经费按区财政局要求采取授权支付的形式予以支付的,我局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局领导高度重视城乡环境工作经费的使用,为确保经费用到实处,得到成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征洪 局长
副组长:唐 萍 副局长
成 员:李 敖 执法大队大队长
易海燕 财务会计工作人员
李 然 出纳工作人员
该项目具体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唐萍副局长分管,李敖负责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本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该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要求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到位资金及时予以划拨。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人次,执法及宣传车辆300台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6次;联合市监局、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8次;责令整改占道经营、影响市容市貌、乱堆乱放行为744起,处罚11起,罚没收入700元;清除乱堆乱放杂物35立方;清除城区小广告牛皮癣、乱涂乱画、乱搭乱挂1396处;拆除一店多招和不规范广告牌60处;清除僵尸三轮车、摩托车17辆。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投诉510件,其中心连心热线投诉118起,处理率达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开展,违规占道、违规行为逐渐减少,城区市容市貌秩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在多次的迎检中受到好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乱贴乱挂、占道经营等现象仍需进一步改善。
(二)相关建议。 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素质,切实改变“脏、乱、差”现象。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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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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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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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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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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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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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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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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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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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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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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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
其中:
财政拨款
|
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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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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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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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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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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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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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主要用于支付开展城乡环境工作方面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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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项目实施,市容秩序等得到较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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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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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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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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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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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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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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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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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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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违规占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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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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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占道经营乱堆乱放74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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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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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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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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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1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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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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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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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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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人次,执法及宣传车辆300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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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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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乱堆乱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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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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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乱搭乱挂等1396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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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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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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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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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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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完成预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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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