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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2021年度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9-28   信息来源:区公安分局  【字号:

 

 

 

 

2021年度

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28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6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5

第四部分 附件 18

2021年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 18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8

一、部门(单位)概况 18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2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5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27

2021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7

一、项目概况 27

二、项目资金实施及使用情况 29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31

四、项目绩效情况 32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34

2021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用装备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35

一、项目概况 38

二、项目资金实施及管理情况 40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41

四、项目绩效情况 42

五、问题及建议 43

第五部分 附表 4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5

二、收入决算表 45

三、支出决算表 4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45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4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4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45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5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5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45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45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5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一是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二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领域情报信息搜集管理;三是侦查、调查违法犯罪活动,打击违法犯罪人员;四是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和拐卖人口犯罪活动;五是公安痕检、法医鉴定;六是对企业分局案件的审查、预审;七是公安法律监督;八是征兵、招生政治审查;九是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十是管理户证、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一是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十二是管理枪支弹药、管理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办理劳动教养案件;十三是管理旅店、文化市场,打击“六害”违法犯罪活动;十四是管理国家法律规定的特种行业;十五是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保会等群众防范组织工作;十六是代表区人民政府对被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履行监督、考察;十七是对行政拘留人员施行看管;十八是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十九是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和消防监督;二十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二十一是城区街面治安控制;二十二是 “三台合一”报警服务;二十三是部署森林公安工作,开展全区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的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查处全区森林和涉及陆生野生动植物治安案件工作,掌握全区林区治安动态,提出对策;二十四是开展旅游市场和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对策研究及法律宣传,负责查办涉及旅游市场的治安行政案件、刑事案件,配合旅、工商、交通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各旅游景、景点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接受旅客的报警求助,指导各派出所对辖区景区、景点开展秩序维护、巡逻防范、服务游客等。二十五是公安财务管理、车辆、装备、服装及其他资产管理;二十六是公安党建、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干部培训;二十七是公安纪检、监察、控告、申诉工作;二十八是国家安全工作;二十九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三十是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基层治理凸显新亮点。以创建“枫桥式派出所”为载体,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二是治安防控打开新局面。坚持“大数据思维”,立足金口河实际,不比体量比特色、不比规模比效益,进行视觉计算和结构化升级改建,实现对“人、地、物、事、网”等要素全面自动感知识别,“打防管控”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民生服务取得新成效。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顺畅运行,“网上办、一次办”成为服务群众新常态。四是机制建设迈开新步伐。全面落实“两个职务序列”改革,及时兑现配套待遇和晋升政策,释放了公安改革红利;不断深化“大部制”建设,将人力资源效能发挥到最大化,实现警力无增长改善。健全辅警管理机制,打通辅警上升渠道,区委区政府专门为公安辅警设置1名事业人员岗位,属全市首例。五是执法建设体现新水平。确立2021年为“法治公安建设提升年”,以实体建设形成“良性束缚”,民警执法素养显著增强,案件质量大幅提升。六是公安文化树立新品牌。坚持效果导向,文创作品对接全国一流水准。七是情报信息彰显新实力。紧紧围绕“两卡线索”沉案扩线,快速破获2起建区以来境内外犯罪分子相互勾连、涉案人数最多、抓获人数最多、组织团伙最大的重特大帮信案,成功捣毁1个盘踞在乐山境内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团伙。抓获涉案嫌疑人96人,其中第一层级“境外组织者”2人,第二层级“操盘手”11人,第三层级“卡商”7人,第四层级“卡农”79人,涉及成都、眉山、乐山等6个市地州20余个县市区,查扣手机94部、银行卡478张,查明涉案资金流水达一亿多元,省厅市局予以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八是社会评价续写新辉煌。2021年,金口河公安社会评价续写辉煌,蝉联全省榜首。九是队伍建设展现新面貌。厚植“公安姓党”理念,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李俊凯被评为“全省最美基层民警”,永和派出所被市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最强支部”和“万名机关民警下基层上一线先进集体”、被省厅评为“全警实战大练兵标兵集体”;分局被团市委评为“乐山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

2021年末,我局独立编制(核算)机构1个,内设机构(所、队、室)10个,在运行的派出所机构3个,其中,内设机构分别为: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加挂纪委、监察室、督察大队牌子)、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加挂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牌子)、治安管理大队、法制室、交通管理大队、警务保障室、看守所(拘留所)、森林警察大队(加挂旅游警察大队),派出机构分别为:永和派出所、金河派出所、共安派出所。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359.96万元。与2020年3189.23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70.73万元,增长5.35%。主要变动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长;二是公安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是从2020年7月执行的;三是警务辅助人员增加;四是两名退休人员死亡支付了一次性死亡抚恤;五是增加了分局和永和派出所办案区标准化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武警金口河中队应急班建设;六是支付了本年度和以前年度下达结转的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881.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1.76万元,占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19万元,占0.01%。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7.36万元,完成预算85.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报废更换了1台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金额低于预算金额;二是加强了车辆管理;三是加强了接待管理。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328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2.39万元,占63.16%;项目支出1208.82万元,占36.8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81.76万元。与2020年2751.8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29.88万元,增长4.72%。主要变动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长;二是公安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是从2020年7月执行的;三是警务辅助人员增加;四是两名退休人员死亡支付了一次性死亡抚恤;五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六是增加了分局和永和派出所办案区标准化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武警金口河中队应急班建设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1.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2730.3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50.86万元,增长20.18%。主要变动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长;二是公安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是从2020年7月执行的;三是警务辅助人员增加;四是两名退休人员死亡支付了一次性死亡抚恤;五是增加了分局和永和派出所办案区标准化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武警金口河中队应急班建设;六是支付了本年度和以前年度下达结转的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81.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类)2508.26万元,占76.4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8.37万元,占16.71%;卫生健康支出(类)36.73万元,占1.12%;农林水支出(类)71.45万元,占2.18%;住房保障支出(类)116.36万元,占3.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281.16万元,完成预算97.66%。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民族工作专项: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已支出未结算。

2.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1370.89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支出决算为896.91万元,完成预算92.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已安排使用未结算支出。

4.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信息化建设: 支出决算为166.37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移民事务: 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 支出决算为69.1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95.47万元,完成预算1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54.04万元,完成预算100%。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支出决算为7.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 支出决算为42.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支出决算为15.2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333.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36.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执法和监督: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5. 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支出决算为70.34万元,完成预算97.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系县级领导基金,贫困户救助使用未结算支出。

16.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116.3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72.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01.66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70.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3.41万元,占94.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5万元,占5.11%。具体情况如下: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部门决算附表.xls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41万元,完成预算87.3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71.93增加了1.48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报废更新购置的1台执法执勤用越野车比上年更换购置的性能要求高些。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2.83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金额22.83万元,主要用于森警办案业务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2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4辆、小型客车3辆、大中型客车1辆、其他车型6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58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侦察办案、安保维稳、巡逻等各项业务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5万元,完成预算65.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3.57增加0.38万元,增长10.64%。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95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各项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住宿费和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469人次(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9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相关部门开展公安刑侦、治安、国保、监管、派出所等部门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以及维稳、安全保卫、社会评价、感知源建设等公安专项工作的检查指导,有效督导推进了各项公安工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4万元,比2020年272.46万元相比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4.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155万元。主要用于指挥通信、刑侦、治安、出入境、监管、大情报等业务装备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3.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0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3.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0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7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账户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民族工作专项: 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信息化建设: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移民事务:反映公安机关移民事务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国人遣返,出入境证照印制、管理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方面的支出

10.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 反映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以及丧葬补助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8.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执法与监督: 反映林业公安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我局独立编制(核算)机构1个,内设机构(所、队、室)10个,在运行的派出所机构3个,其中,内设机构分别为: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加挂纪委、监察室、督察大队牌子)、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加挂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牌子)、治安管理大队、法制室、交通管理大队、警务保障室、看守所(拘留所)、森林警察大队(加挂旅游警察大队),派出机构分别为:永和派出所、金河派出所、共安派出所。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二)机构职能。一是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二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领域情报信息搜集管理;三是侦查、调查违法犯罪活动,打击违法犯罪人员;四是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和拐卖人口犯罪活动;五是公安痕检、法医鉴定;六是对企业分局案件的审查、预审;七是公安法律监督;八是征兵、招生政治审查;九是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十是管理户证、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一是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十二是管理枪支弹药、管理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办理劳动教养案件;十三是管理旅店、文化市场,打击“六害”违法犯罪活动;十四是管理国家法律规定的特种行业;十五是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保会等群众防范组织工作;十六是代表区人民政府对被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履行监督、考察;十七是对行政拘留人员施行看管;十八是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十九是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和消防监督;二十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二十一是城区街面治安控制;二十二是 “三台合一”报警服务;二十三是部署森林公安工作,开展全区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的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查处全区森林和涉及陆生野生动植物治安案件工作,掌握全区林区治安动态,提出对策;二十四是开展旅游市场和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对策研究及法律宣传,负责查办涉及旅游市场的治安行政案件、刑事案件,配合旅、工商、交通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各旅游景、景点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接受旅客的报警求助,指导各派出所对辖区景区、景点开展秩序维护、巡逻防范、服务游客等。二十五是公安财务管理、车辆、装备、服装及其他资产管理;二十六是公安党建、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干部培训;二十七是公安纪检、监察、控告、申诉工作;二十八是国家安全工作;二十九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三十是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2021年末,我局共有财政供养人数69人,与上年70人相比减少1人。主要原因是:民警招录3人,调出4人,减少了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基本情况:本年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总额2881.95万元,与上年2755.03万元相比,增加126.92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总额1989.05万元,执行中调增预算额892.9万元。

原因分析:与上年相比预算增加了126.9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长;二是公安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是从2020年7月执行的;三是警务辅助人员增加;四是两名退休人员死亡支付了一次性死亡抚恤五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六是增加了分局和永和派出所办案区标准化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武警金口河中队应急班建设等。年度执行中调增预算额892.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长;二是公安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是从2020年7月执行;三是增加了警务辅助人员;四是两名退休人员死亡支付了一次性死亡抚恤五是本年度追加下达了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六是追补了分局和永和派出所办案区标准化建设工程建设经费、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建设经费、民警食堂维修改造建设经费、武警金口河中队“智慧磐石”工程建设经费、武警金口河中队应急班建设经费、县级领导挂联帮扶资金、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费、辅警春节慰问金、彝族年慰问金等。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总额为3281.21元,与上年度支出总额2733.33万元相比,增加了547,88万元,增长了20.0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长;二是公安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是从2020年7月执行;三是增加了警务辅助人员;四是两名退休人员死亡支付了一次性死亡抚恤五是追补了分局和永和派出所办案区标准化建设工程建设经费、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建设经费、民警食堂维修改造建设经费、武警金口河中队“智慧磐石”工程建设经费、武警金口河中队应急班建设经费、县级领导挂联帮扶资金、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费、辅警春节慰问金、彝族年慰问金;六是支付了本年度和以前年度下达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1)本年支出总额3281.21万元,与年初预算总额1989.05万元相比,增加了1292.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相比预算0万元增加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584.56万元相比预算1264.18万元增加1320.38万元;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548.37万元相比预算513.81万元资增加了34.5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6.73万元相比预算45.23万元减少了8.5万元;农林水支出72.95万元相比预算51.44万元增加了21.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36万元相比预算114,4万元增加了1.96万元。与调整预算数3359.96万元相比减少了78.75万元。

2)差异原因分析: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上级对我局开展了彝族年慰问。公共安全支出增加1320.3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公安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是从2020年7月执行;二是三是四是;五是本年度追加下达了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六是追补了分局和永和派出所办案区标准化建设工程建设经费、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建设经费、民警食堂维修改造建设经费、武警金口河中队“智慧磐石”工程建设经费、武警金口河中队应急班建设经费、县级领导挂联帮扶资金、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费、辅警春节慰问金、彝族年慰问金等。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增加了34.5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辅警保障经费支出核算在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中,人员增加;二是两名退休人员死亡支付了一次性死亡抚恤。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减少了8.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减变动;二是标准变化。农林水支出增加了21.51万元,主要原因:财政追补支出了上年安排未核实支出的县级领导挂联帮扶资金。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了1.96万元,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增加。与调整预算数相比减少了78.7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通知,将本年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本年度收入总额3359.96万元(本年度预算收入总额2881.9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经费收入478.01万元),其中:基本经费收入2072.65万元,占总收入的61.69%;项目经费收入1287.31万元,占总收入的38.31%。本年度支出总额3281.21万元,其中:基本经费支出2072.39万元,占总支出的63.16%;项目经费支出1208.82万元,占总支出的36.84%。

2)本年度预算收入总额2881.95万元,与上年度2755.03万元相比,增加126.92万元,增长4.6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长;二是公安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是从2020年7月执行的;三是警务辅助人员增加;四是两名退休人员死亡支付了一次性死亡抚恤五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六是增加了分局和永和派出所办案区标准化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武警金口河中队应急班建设等。本年度支出总额3281.21万元,与上年2733.33万元相比增加了547.88万元,增长了20.0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长;二是公安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是从2020年7月执行;三是警务辅助人员增加;四是支付了两名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死亡抚恤五是支付了上年结余结转的和本年度追加下达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六是追补支付了了分局和永和派出所办案区标准化建设工程建设经费、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建设经费、民警食堂维修改造建设经费、武警金口河中队“智慧磐石”工程建设经费、武警金口河中队应急班建设经费、县级领导挂联帮扶资金、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费、辅警春节慰问金等。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77.36万元,与上年度75.5万元相比,增加了1.86万元,增长了2.46%。主要原因:本年度更换购置了1台越野车比上年的价高。本年度“三公”经费77.36万元与预算数90万元相比,减少了12.64万元,下降了19.68%。主要原因:一是强化车辆管理,车辆消耗比预算少;二是进一步加强了接待管理。

2)会议费支出情况: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与上年度无会议费相比持平。与预算0万元相比持平。

3)培训费支出情况: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46万元,与上年9.45万元相比,增加了6.01万元,增长了63.6%。主要原因: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增多;二是开展了政法教育整顿活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本年度收入总额3359.64万元(本年度预算收入总额2881.76万元,上年结余结转经费收入477.89万元),本年度支出总额3281.16万元(本年结余结转78.75万元),其中:基本经费支出2072.34万元,占总支出的63.16%;项目经费支出1208.82万元,占总支出的36.84%。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在编人员、辅警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保障公安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经费。项目资金主要包括:彝族年慰问经费、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和装备经费、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信息化建设经费、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扫黑除恶经费、中央和省级禁毒管理经费、中央和省级出入境管理经费、城区监控租用经费、“雪亮”工程租赁费、天网运行维护费、公安四级网升级改造租赁经费、拘押场所管理经费、货站台协管员工资、留置看护队经费、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常态化工作经费、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建设经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费、民警食堂维修改造建设经费、分局办案区标准化建设工程建设经费、武警金口河中队“智慧磐石”工程建设经费、武警金口河中队应急班装备经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公安补助)、县级领导基金、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经费、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补助县级领导挂联帮扶资金等。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绩效目标制定:抓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强力推进绩效考核为笼统的各项公安工作,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提升服务水平。

2.目标实现情况:在编人员、辅警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保障,确保了公安基本工作正常运转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和装备经费、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信息化建设经费、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扫黑除恶经费、中央和省级禁毒管理补助、中央和省级出入境管理经费,强力推进了绩效考核为笼统的各项公安工作,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治安,提升了服务水平。“雪亮”工程租赁、城区监控租赁、四级网升级改造租赁、天网运行维护等项目的经费保障,天网覆盖率达100%,为锁定证据,震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县级领导基金、县级领导挂联帮扶经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经费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补助经费的保障,为金口河年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贡献了公安力量,巩固了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常态化工作的经费保障,及时维护更新和有效利用了相关信息。建成永和派出所、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办案活动。民警食堂维修改造建设经费的保障把暖警工程落到了实处。拘押场所管理经费、武警金口河中队“智慧磐石”工程建设经费和武警金口河中队应急班装备经费的保障,确保了监所安全。

3.预算编制、调整和执行:预算编制准确,结合实战需要适时调整了预算,强力推进各项公安工作经费预算包括人员经费预算、公用经费预算和项目经费预算等。人员经费预算按编报日期实有在编人数编报,公用经费按照批复标准额度据实编报,项目经费按照要求向区财政局提供预算依据和绩效目标,并办理相关申报手续后编报,没有提供预算依据和绩效目标的项目,不纳入年度预算。上级年度内下达的经费,区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完善手续后以追加经费的方式纳入年度预算。根据区财政局批复下达的年度预算额度,按照一定进度和实际需要及时申请,并按照内控管理程序在预算年度内执行完毕预算执行率达98%。

4.无违规记录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

(二)结果应用情况。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法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公开。

(三)自评质量

2021年的部门整体支出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确保了机关的正常运行和公安职能的正常履行,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按照财政要求强化了绩效管理理念,支出绩效总体良好,各项目标达到了预期执行进度,全面有效保障了金口河公安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存在问题。

财务人员预算绩效意识和财经素养有待进一步增强,财务核算管理水平和监督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改进建议。

继续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进一步增强财务人员预算绩效意识和财经素养,提升财务核算管理水平和监督水平,强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2

 

2021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为上级下达资金。我局接到本级财政资金下达的通知后,按照通知精神向本级财政出具拨付款项函,同时向本级财政报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我局执行《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同时结合实际需要制定印发了《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财务管理内控办法》、《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了财务行为,加强了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能。按照“实战需要、突出重点、合理使用、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围绕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有效保障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包括上级下达的公安办案业务、业务装备、信息化建设、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扫黑除恶、森林公安因素、长江大保护等经费。绩效目标:抓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强力推进绩效考核为笼统的各项公安工作,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提升服务水平。本着“实战需要、急需急配、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各项专项工作、重点工作和目标考核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各警种实战装备配备工作。

数量指标:治安拘留30人次、刑事拘留10人次、逮捕犯罪嫌疑人5人次、刑事案件立案60起、移送起诉案件26起、有罪判决案件26起、侦查终结刑事案件26起、结案行政案件50起、戒毒人员收治16人、缴获毒品数量0.11KG、公安机关业务装备购置数量22件、业务装备维修维护12人次、公安机关各类宣传活动开展20次、实战训练20次、实战训练参训300人次

质量指标:公安民警培训合格率100%,装备配备达标率100%,购置装备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受理案件及时;案件结案及时;装备(设备)采购及时;装备(设备)维修维护及时;实战训练开展及时

经济效益指标:挽回经济损失10万元;罚没资金追缴1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破案率有效上升15%;刑事、治安案件发案数下降1%;戒毒管控率10%;无督办案件;新增装备使用率10%;社会治安稳定,无街面突出违法发生;及时侦破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有力打击犯罪;执法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无执法过错追究。

可持续影响指标: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健全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公众安全感指数99%,公安执法满意度99%,办案人员满意度99%。

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自评采用由分局督察大队牵头,各警种配合,采用听取汇报、实地抽查和多方询问的方式,全面开展该项目的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实施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为上级下达资金。我局接到本级财政资金下达的通知后,按照通知精神向本级财政出具拨付款项函,同时向本级财政报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为上级下达资金。我局接到本级财政资金下达的通知后,按照通知精神向本级财政出具拨付款项函,同时向本级财政报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资金到位。2021中央和省级下达到位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391万元。其中:2020年中央专项森林公安经费20万元、省级政法转移支付大要案经费2万元、省级政法转移支付出入境经费30万元202161日到位;2021年政法纪检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154万元、2021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153万元2021年7月13日到位;2021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长江大保护经费3万元、2021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禁毒经费21万元、2021年中央政法转移经费8万元2021129日到位,到位率均为100%。

以前年度的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457.24万元,本级财政以财政应返还额度调整预算到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

3.资金使用。2021年,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执行转移支付资金772.26万元,执行率为91.04%。其中:办案业务经费386.64万元,执行率为97.4%;业务装备经费336.62万元,执行率为93.21%中央专项森林公安经费20万元,执行率为100%;扫黑除恶1万元,执行率为100%;禁毒经费21万元,执行率为100%;大要案经费2万元,执行率为100%;出入境管理经费5万元,执行率为14.29%。原因分析:一是上级下达到位转移支付经费时间晚;二是经费已经安排暂未结算;三是业务装备采购按照编报计划正在具体实施中。预计于20229月前执行完毕。

)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式。分局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警务保障室归口管理。项目经费按照规定用途和程序,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政委)签字同意后制单报销。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执行《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同时结合实际需要制定印发了《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财务管理内控办法》、《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等,规范了财务行为,加强了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经自查,认为该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规范,会计原始资料真实、完整,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且清楚有序。

三)项目监管情况。

我局督察部门负责监督和奖惩工作。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及财务管理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报请局党委,严格依法、依纪处理,对违法违纪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在经济处罚的同时给予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分,情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自查,无违法违纪问题。

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紧盯保稳定,护平安、促发展主线,按照“稳定、评价、队伍”加“亮点”的工作模式,统筹抓好了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圆满完成了各类安保任务,实现了“四零”目标。梯次开展了“奋进”系列行动,继续深化“外向发展、外向作战”机制,打造了“最强实战”。深化了“无毒害区”成效。本着“实战需要、急需急配、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各项专项工作,重点工作和目标考核工作要求,按计划及时补充配备了各警种装备,服务了实战。

抓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强力推进绩效考核为笼统的各项公安工作,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提升服务水平。本着“实战需要、急需急配、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各项专项工作、重点工作和目标考核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各警种实战装备配备工作。

数量指标:治安拘留86人次、刑事拘留30人次、逮捕犯罪嫌疑人19人次、刑事案件立案125起、移送起诉案件36起、有罪判决案件18起、侦查终结刑事案件36起、结案行政案件200起、戒毒人员收治2人、缴获毒品数量0KG、公安机关业务装备购置数量177件、业务装备维修维护12人次、公安机关各类宣传活动开展36次、实战训练10次、实战训练参训330人次

质量指标:公安民警培训合格率100%,装备配备达标率100%,购置装备验收合格率100%。

时效指标:受理案件及时;案件结案及时;装备(设备)采购及时;装备(设备)维修维护及时;实战训练开展及时

2.偏离绩效目标情况和原因分析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预算执行率91.04%,主要原因:一是上级经费已经安排正执行中;二是已执行未结算。治安拘留86人次、刑事拘留30人次、逮捕犯罪嫌疑人19人次、刑事案件立案125起、移送起诉案件36起、有罪判决案件18起、侦查终结刑事案件36起、结案行政案件200起、均高于指标值,主要原因:一是重点工程建设,流动人口增多;二是电诈案件、盗窃案件增多。破案率下降9.3%;刑事、治安案件发案数上升,均未达到指标值,主要原因:一是刑事案件中电信诈骗案件比例高,而电信诈骗案涉及人员和范围广,由于疫情防控,外出侦办难;二是侦办技术资源不足,导致部分案件不能侦破;三是重点工程建设,流动人口增多。戒毒人员收治2人;戒毒管控率100%;公众满意全感指数99.67%、公安执法满意度98.79%、办案人员满意度98.79%,在全省排名第一,优于指标值,主要原因:一是外部流入吸毒人口比例高,由于防疫工作外部流入吸毒人员减少;二是广泛宣传,营造了浓厚禁毒氛围;三是加大了查处打击力度,形成严打态势;四是民警办案水平进一步增强,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罚没资金追缴12.44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破案率下降9.3%;刑事、治安案件发案数上升;戒毒管控率100%;无督办案件;新增装备使用率100%;社会治安稳定,无街面突出违法发生;及时侦破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有力打击犯罪;执法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无执法过错追究。

可持续影响指标: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健全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公众安全感指数99.67%,公安执法满意度98.79%,办案人员满意度98.79%;均在全省排名第一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支出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确保了机关的正常运行和公安职能的正常履行,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预算执行率低,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下达到位转移支付经费时间晚;二是经费已经安排暂未结算;三是业务装备采购按照编报计划正在具体实施中。

)相关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沟通,争取各方支持,继续紧扣公安实战,靠前保障,促使经费保障推进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目标。

附表

2021年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用装备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主管部门及代码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201001

实施单位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48.24

执行数

772.26

其中:财政拨款

848.24

其中:财政拨款

772.26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抓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强力推进绩效考核为笼统的各项公安工作,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提升服务水平。本着“实战需要、急需急配、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各项专项工作、重点工作和目标考核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各警种实战装备配备工作。

抓好了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强力推进了绩效考核为笼统的各项公安工作,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提升了服务水平。本着“实战需要、急需急配、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各项专项工作、重点工作和目标考核工作要求,有序推进了各警种实战装备配备工作。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治安拘留、刑事拘留

30、10

86、30

质量指标

公安民警合格率、装备配备达标率、验收合格率

100%

100%

质量指标

受理案件及时、案件结案及时、装备(设备)采购及时、装备维修维护及时、实战训练开展及时

及时

及时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挽回经济损失、罚没收缴

10万元

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罚没收缴12.44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治安稳定

稳定

执法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社会治安稳定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部门联动机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健全

健全

部门联动机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健全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安全感指数

95

99.67%

 

2021年“雪亮”工程(天网)租赁费等信息化建设经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雪亮”工程(天网)租赁费等信息化建设经费为本级财政资金。我局报请区政府批复同意后,按照区政府批复精神向本级财政出具拨付款项函,同时向本级财政报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项目绩效目标。

“雪亮”工程(天网)租赁费等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包括“雪亮”工程(天网)租赁、城区监控租赁、天网运行维护、公安四级网升级改造租赁、武警金口河中队“智慧磐石”工程建设等信息化建设。绩效目标:强化金口河区天网防控力度建设(城区、党政机关、城区主要交通干线、乡镇主要部门、关村片区、乡村道路口),满足社会治安防控和管理需要,为有效打击犯罪、预防打击犯罪和突发治安灾害事故提供可靠的影像资料,实现金口河区城乡天网防控全覆盖。常态化维护和更新了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对武警中队技防体系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战斗力生成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效能型转变、人力主导向科技主导转变。

数量指标:治安管辖范围598平方公里,监控150个点位,监控296个摄像头,武警金口河中队“智慧磐石”工程建设1套。

质量指标:确保点位摄像头高清摄像,确保网络通畅、使用正常,建设完成“智慧磐石”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对技防体系升级改造工作。

时效指标:2021年全年。

成本指标:166.37万元

预算执行率:100%。

经济效益指标: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社会效益指标:做好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为案件侦破提供证据,锁定目标。震慑犯罪。监管实现了战斗力生成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效能型转变、人力主导向科技主导转变。

可持续影响指标:做好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为案件侦破提供证据,锁定目标。震慑犯罪。监管实现了战斗力生成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效能型转变、人力主导向科技主导转变。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80%以上。使用满意度达100%。

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自评采用由分局督察大队牵头,各警种配合,采用听取汇报、实地抽查和多方询问的方式,全面开展该项目的评价工作。

二、项目资金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雪亮”工程(天网)租赁费等信息化建设经费为本级财政资金。我局报请区政府批复同意后,按照区政府批复精神向本级财政出具拨付款项函,同时向本级财政报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雪亮”工程(天网)租赁费等信息化建设经费为本级财政资金。我局收到区政府批复后,按照批复精神向本级财政出具拨付款项函,同时向本级财政报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资金到位。2021年“雪亮”工程(天网)租赁费77.96万元按季度4次到位,2021年城区监控租赁60万元按季度4次到位,2021年天网运行维护费11.81万元按季度4次到位,2021年公安四级网升级改造租赁6.6万元按季度4次到位,武警金口河中队“智慧磐石”工程建设等信息化建设10万元于5月到位,到位率均为100%。

3.资金使用。2021年,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执行“雪亮”工程(天网)租赁费77.96万元,城区监控租赁60万元,天网运行维护费11.81万元,公安四级网升级改造租赁6.6万元,武警金口河中队“智慧磐石”工程建设等信息化建设10万元执行率为100%。

)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式。分局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警务保障室归口管理。项目经费按照规定用途和程序,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政委)签字同意后制单报销。我局执行《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同时结合实际需要制定印发了《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财务管理内控办法》、《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等,规范了财务行为,加强了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了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经自查,认为该项目经费使用管理规范,会计原始资料真实、完整,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且清楚有序。分局督察部门负责监督和奖惩工作。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政策及财务管理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报请局党委,严格依法、依纪处理,对违法违纪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在经济处罚的同时给予纪律处分或者行政处分,情节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强化了金口河区天网防控力度建设(城区、党政机关、城区主要交通干线、乡镇主要部门、关村片区、乡村道路口),满足了社会治安防控和管理需要,为有效打击犯罪、预防打击犯罪和突发治安灾害事故提供了可靠的影像资料,实现了金口河区城乡天网防控全覆盖。常态化维护和更新了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对武警中队技防体系进行了升级改造,实现战斗力生成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效能型转变、人力主导向科技主导转变。

数量指标:治安管辖范围598平方公里,监控150个点位,监控296个摄像头,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维护和更新情况7万余条,武警金口河中队“智慧磐石”工程建设1套。

质量指标:确保点位摄像头高清摄像,确保网络通畅、使用正常,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维护和更新情况100%,建设完成“智慧磐石”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对技防体系升级改造工作。

时效指标:2020年全年。

成本指标:186.15万元

预算执行率: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服务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社会效益指标:做好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为案件侦破提供了证据,锁定了目标。震慑了犯罪。监管实现了战斗力生成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效能型转变、人力主导向科技主导转变。

可持续影响指标:做好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为案件侦破提供证据,锁定了目标。震慑了犯罪。监管实现了战斗力生成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效能型转变、人力主导向科技主导转变。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8.5%以上。使用满意度达100%。

问题及建议

评价结论

2021“雪亮”工程(天网)租赁费等信息化建设经费支出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确保了机关的正常运行和公安职能的正常履行,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附表

2021年“雪亮”工程(天网)租赁费等信息化建设经费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主管部门及代码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201001

实施单位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66.37

执行数

166.37

其中:财政拨款

166.37

其中:财政拨款

166.37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强化金口河区天网防控力度建设(城区、党政机关、城区主要交通干线、乡镇主要部门、关村片区、乡村道路口),满足社会治安防控和管理需要,为有效打击犯罪、预防打击犯罪和突发治安灾害事故提供可靠的影像资料,实现金口河区城乡天网防控全覆盖。对武警中队技防体系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战斗力生成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效能型转变、人力主导向科技主导转变。

强化了金口河区天网防控力度建设(城区、党政机关、城区主要交通干线、乡镇主要部门、关村片区、乡村道路口),满足了社会治安防控和管理需要,为有效打击犯罪、预防打击犯罪和突发治安灾害事故提供了可靠的影像资料,实现了金口河区城乡天网防控全覆盖。对武警中队技防体系进行升级改造,实现了战斗力生成由人力密集型向科技效能型转变、人力主导向科技主导转变。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监控点位、监控摄像头数量

150个、296个

监控150个点位、监控296个摄像头

质量指标

点位摄像头高清摄像,确保网络通畅、使用正常

高清、通畅、正常

点位摄像头高清摄像,确保网络通畅、使用正常

时效指标

覆盖时间

2021

2021年全年

成本指标

成本

166.37

166.37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震慑犯罪

震慑了犯罪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安全

震慑犯罪、保安全

震慑了犯罪、确保了辖区安全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80%

群众满意度、使用满意度达100。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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