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单位)2021年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收入预算表
1-2支出预算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2-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4-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1(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6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
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1项目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 2021年金口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金口河区妇幼保健院)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2)开展妇幼健康服务
(3)开展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指定实施机构)
(4)辖区妇幼健康管理
(5)承担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包括:两癌、孕优、婚检、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叶酸、儿童营养改善、基本公共卫生孕儿健康管理等)管理
(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二)主要工作
(1)承担全区农村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
(2)负责对基层计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组织对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工作。
(4)管理、发放各类避孕药具,会同有关部门对避孕药具进行监督管理;
(5)为了减少出生缺陷率,免费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指导每对准备怀孕的夫妇进行肝肾功、促甲状腺激素测定、血型、血糖、乙肝、梅毒、风疹病毒、巨细胞、弓形虫、分泌物等的检测)。
(6)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管理。
(7)全区35-64岁的育龄妇女(农村户口)的“两癌”筛查工作。
(8)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为0-36个月儿童发放营养包)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金口河区妇幼保健院)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主要包括: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为妇女儿童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并承担辖区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等。
(一)妇幼健康服务:1、孕产妇保健:(1)孕产妇保健:包括群体保健、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医学遗传咨询与产前筛查、产后保健等业务内容。(2)产科:分娩期保健2、儿童保健:(1)儿童保健科:包括群体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生长发育、儿童营养与喂养、儿童心理卫生、儿童五官保健、高危儿管理等业务内容。(2)儿科:暂时无儿科医生,故相关业务无法开展。3、妇女保健:(1)妇女保健:包括群体保健、青春期保健、更老年期保健、乳腺保健等业务内容(2)妇科:包括妇科、康复理疗等业务内容。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1)计划生育指导。(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计划生育咨询指导、计划生育手术服务和男性生殖健康等业务内容。(3)避孕药具管理。
(二)辖区业务管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1年乐山市金口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金口河区妇幼保健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乐山市金口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金口河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215.1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4万元,增长9.94%,主要是人员增加,在就业支出预算中有所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金口河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收入预算215.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5.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金口河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支出预算2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8万元,占93%;项目支出14.2万元,占0.07%。
2021年支出预算215.1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23.4万元,医疗卫生17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金口河区妇幼保健院)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妇幼医疗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金口河区妇幼保健院)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乐山市金口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金口河区妇幼保健院)根据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镜)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或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乐山市金口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金口河区妇幼保健院)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预计接待10批,共130人,较2020年预算增长50%,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多,需接待人员增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乐山市金口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金口河区妇幼保健院)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2021年度,乐山市金口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金口河区妇幼保健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万元,比上年增加17.5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乐山市金口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金口河区妇幼保健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乐山市金口河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金口河区妇幼保健院)公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八、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7个,涉及财政资金14.2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我院无事业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我院无经营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我院无其他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无: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2080506、2089999、2101102):指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险缴费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2100408、2100409、2100499):指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0.妇幼保健机构支出2100403:反映妇幼保健机构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妇幼保健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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