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21年预算公开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收入预算表
1-2 支出预算表
2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基本支出预算表
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4-1(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1(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1(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1(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2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3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5 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6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7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
8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9 政府采购预算表
10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1 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金口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区机关事务管理、保障工作;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资产处置工作;负责全区公务用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区本级政务接待工作等。
二、部门概况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1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收支总预算395.4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5万元,增长41%,主要是。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395.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5.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3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395.4万元,占100%。
2021年支出预算395.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36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机关事务服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全区公务用车运行保障和政府大楼日常运转保障、维修维护,区本级政务接待工作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聘用人员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1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6.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没有安排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长/下降0%,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万元,预计接待50批,共1000人,较2020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6.4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16.4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管理职能。2021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43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2021年度,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管理职能和劳务费统计口径变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全区一般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和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有车辆4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3辆。
八、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27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3103:指机关服务。
8.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x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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