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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金口河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2-02   信息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字号: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预算绩效情况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21年预算公开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收入预算表

1-2  支出预算表

2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基本支出预算表

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4-1(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1(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1(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1(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2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3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5  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6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7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

8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9  政府采购预算表

10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1  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
    2、负责拟定加强和优化全区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督促组织实施。
    3、负责对全区优化行政审批便民化服务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价,配合有关部门对行政审批便民化服务工作问题进行督查问责。
    4、负责拟订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政策、制度、办法和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进行政审批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指导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5、牵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政务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6、组织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并进行监督考核;组织开展重大投资项目代办和并联审批工作,并督促检查。开展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分类接件工作,并按相关程序办理。
    7、组织推进行政权力已发规范并公开运行工作。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功能拓展。负责对全区政务服务实施电子监察;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预警和监督。
    8、负责全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全区机关效能建设机制;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9、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审批设计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2、职能转变。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部门审批事项。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融合线上线下、创新办理手段等方式,推进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持续深化改革。坚定目标定位,继续完成行政许可权事项改革有关的事项划转、政务事项入驻、帮办代办业务培训、服务规范等事宜。根据运行情况继续优化完善服务管理,打通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一站式服务”

2、完善基层治理工作。落实撤乡并镇、撤村并组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规范运行,不断优化乡村便民服务功能,做到撤点不撤服务,为撤乡并镇、撤村并组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便民服务保障。健全乡村服务惠民机制,探索建立乡村两级事项清单制度,打造“党建联盟”,实施“党建+代办”,推动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进村(社区),打造“网上+网下”便民服务代办帮办平台,实现“就近办”,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3、持续推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加强为民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效,组织开展工作纪律不严、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专项整治活动,规范全区政务服务系统服务标准,推进政务服务精细化,切实解决金口河区在政务环境方面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大力倡导简政放权惠企利民,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落地,营造风清气正、快捷便民的营商服务环境。  

    二、部门概况

区行政审批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乐山市金口河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1年行政审批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2021年行政审批局收支总预算347.73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57.74万元,增长83.03%主要是人均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增加,预算收支增加。

收入预算情况  

行政审批局2021年收入预算347.7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7.7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  

支出预算情况  

行政审批局2021年支出预算34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85万元,占81.34%;项目支出64.88万元,占18.66%

2021年支出预算347.7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1.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9万元,农林水支出10.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3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审批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行政审批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行政审批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行政审批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

电子效能监察租金用于保障审批中心网络运行;

好差评评价装置相关资金用于行政审批服务评价;

互联网高速使用及维护费用于保障网络运行;

联合办税大厅办公费用于审批中心运行;

水电及办公运行费用于审批中心运行;

行政审批工作经费用于审批中心运行;

邮政寄递服务经费用于审批业务的邮寄服务。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卫生健康,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农林水,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行政审批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行政审批局没有安排出国计划,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行政审批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预计接待6批,共100人,与2021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行政审批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单位车辆保有量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2021年度,行政审批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75万元,比上年增加22.46万元,增长57.16%,主要原因是人均公务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行政审批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施才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行政审批公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9个,涉及财政资金64.8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

    ⑴行政运行(01):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指反映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50)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

⑴行政单位医疗(01):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02):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0.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其他扶贫支出(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金口河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行政审批局

                                                                   2021126

金口河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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