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单位)2021年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收入预算表
1-2支出预算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2-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基本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4-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1(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6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
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1项目绩效目标
关于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区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文物保护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3.管理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推进文化体育和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培育和管理体育市场,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调、指导全区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10.负责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对外交流活动。
11.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区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体育场馆规划建设、维修改造及开发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12.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各级综合性运行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13.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实施国家学生体制健康测试工作。
14.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5.拟订全区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6.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协调、指导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
17.负责对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文化遗产等申报工作。
18.负责推动完善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博物馆建设管理和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标准化建设;推动装备技术提升。
1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美丽崛起”发展主线,强化“旅游主导”地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增长极。
(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开局之年,全区文旅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园区建设提升年”经济工作主题,始终坚持“旅游兴区”发展主线,突出抓好规划编制、重点项目、园区建设、业态创新、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推动文旅经济复苏振兴和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巴蜀文化旅游走廊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增长极,为实现金口河区“十四五”良好开局贡献文旅力量。
1、抓思想建设,促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二是切实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市委七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区委九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等,坚持集体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网络平台学习、“请进来、走出去”学习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三是强化履职责任担当。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强化党性锻炼,做到该为必为、主动作为、善作善为,充分利用好《乐山市金口河区党风廉政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这一办法监督约束管理干部。
2、明确目标,再创文旅发展新品牌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高质量编制《金口河区旅游总体规划》《金口河区全域旅游规划》《金口河区“十四五”文旅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同时做好与市级和区级相关部门规划的衔接;二是再创文旅品牌。以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全域旅游示范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为目标,以创建大瓦山湿地旅游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为抓手,加快打造巴蜀文化旅游走廊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增长极;三是办好文旅节会。擦亮金口河区“转转花”文化旅游品牌,不断扩大文旅交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3、狠抓项目,构建全域旅游新格局
一是攻坚文旅项目建设。用好重大项目“挂图作战”机制,发挥指挥部靠前服务作用,精心策划包装生成文旅项目,以大峡谷、大瓦山两大核心景区建设为引领,大力推进大瓦山旅游综合开发、大瓦山农旅综合体、乡村田园综合体等13个文旅项目建设,不断扩大文旅产业规模。二是推进文旅产业园区建设。以要素禀赋、产业配套为基础,以大瓦山农旅综合体、大瓦山综合开发项目、乡村田园综合体、寿屏山山地康养度假小镇、鹿耳坪植物科普园为组团,规划建设具有文化休闲与创意、旅游观光和体验、度假康养、会展科教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大瓦山综合项目文旅产业园区,形成文旅产业新高地。三是招商引资再发力。积极通过项目推荐和以商招商的方式开展好招商引资工作。建立文旅签约项目落地长效机制,促进文旅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运营。
4、深化融合,丰富文旅发展新业态
一是推进“旅游+”“+旅游”高质量互融。通过旅游发展带动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创建红华三线记忆小镇、寿屏山康养度假小镇等一批省级文旅特色小镇,推出文创剧目《芳华》、非遗舞蹈《荞子舞》等一批以本地文化为内核的影视、歌舞作品。推进精品研学线路、精品户外线路、现代农业园区、家庭农场建设,丰富旅游业态。二是积极融入圈层合作。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机遇,依托成渝乐旅游联盟、大峨眉文旅发展联盟、小凉山旅游圈层,深化交流合作,共同抓好旅游线路共建、资源同享和品牌联创,助推金口河区文旅市场形成强大的吸附力。
5、提升品质,塑造文旅市场新形象
一是完善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开展旅游交通、旅游厕所、旅游标识、旅游咨询等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接待能力;二是持续抓好大峡谷景区巩固提升。练内功和塑形象两手抓,开展从业人员提升培训,进一步健全完善景区日常管理体制和机制;三是加大文旅市场安全检查。加大联合监督执法力度,统筹建设诚信旅游、文明旅游、安全旅游,营造放心舒心的旅游环境。
6、深挖掘,围绕园区建设年做好文化调研
(一)以“园区建设提升年”为契机,努力建设本土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展示园区建设新生活为主题,通过“民俗风,乡土韵,家乡情”三大元素,以园区建设为引领,结合乡土艺术汇演、民俗作品展、非遗活动展等形式开展文化调研,积极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二)加大大瓦山片区文物和非遗挖掘利用,推进园区建设和文旅融合发展。在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的基础上,围绕园区建设年要求,做好非遗展厅提档升级,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机制,加强非遗领域挖掘,做到区级多收集、市级多申报、省级选优报。今年力争彝家酸菜,烟熏豆腐干,永胜乡麻花,川牛膝等进行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并开展好非遗文化展演,增加民俗活动感染力,把非遗项目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与园区建设相结合,完善文物保护工作机制,扎实加强对全区市级、县级文保单位保护,做好蓑衣岭等文物保护样板工程建设。
7、利民生,做好园区建设文化服务工作。
(一)以园区建设年为活动指导,通过动员组织金口河区文旅志愿服务小分队下基层,组织基层文艺队伍开展群众性文化活。用“互联网+”推动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和网站,用好用活数字资源,打网络阅读和网络文化活动组合拳,推出非遗过新春、美丽金口河--网上文物展厅、2021年“品味传统文化畅享新春时光”、“红红火火过大年龙狮欢腾闹元宵”、智游金口河等“互联网+”线上活动,结合园区建设年目标任务,不断丰富疫情期间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二)围绕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和全民阅读工作,抓好“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结合园区建设年目标,探讨“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建设,做好基层文化服务于文旅发展相结合,争取在永胜乡选取一两个点做成文化服务站点,如铁博书吧一样,把文化置入到旅游打造中。
(三)充分调动全区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积极。争取文化志愿者到园区建设点开展文艺慰问活动,培训文艺人才,提升乡村文化干部素质,做好乡村文化活动水。
8、创品牌,提升服务园区建设文旅活动水平
(一)以传承金口河历史底蕴,创建大瓦山湿地旅游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为契机,组织编排系列演出活动。2021年,文化馆将在提升馆员自身专业素质的同时,积极调整节目编排思路,打造文创剧目《芳华》、非遗舞蹈《荞子舞-索玛花开》等一批以本地文化为主的歌舞剧目,创编一些三线文化,彝汉团结,山水画卷,铁道兵精神等特色主题的文艺精品。在参加省市各项比赛的同时,加强文旅融合,不仅为来金游客奉献文艺演出活动,更要力争“走出去”,让金口河文化之花在祖国遍地盛开。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旅主题系列活动。一是认真筹办庆祝建党100周年为主题的大型文艺演出活。二是围绕园区建设年目。积极开展送文化下乡、国庆文艺演出、万人诵中秋/彝历新年文艺演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等系列活动。
9、强体质,狠抓全民健身系列活动
抓好全区体育网络组织建设,全面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增强人民体质。一是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积极选派体育爱好者参加省级、市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举办区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二是认真落实体育场免费对外开放,完成全年接待人次5万人。三是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组团参加市第八届运动会共18个项目赛事,力争取得优异成绩。四是全面实施《奥运争光计划》,积极配合市级部门抓好省十四届运动会运动员选材工作,积极向上输送更多的体育后备人才。五是全面实施“农民健身工程”,建成彝家新寨配套体育设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建设。六是充分发挥体育总会和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积极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七是利用8月8日“全民健身日”开展体育赛事活动,丰富机关干部、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八是进一步抓好体育产业、体育服务市场和体育彩票发行工作,推动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10、持续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
一是做好“村村响、户户通”的日常维护与检修,加强地面无线数字发射基站、光纤杆线路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播出。二是做好“智慧广电”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广播电视工作的智能化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加强安全播出管理。开展安全检查,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规范广播电视管理制度。四是巩固提升“村村响、户户通”成效,为群众收看数字电视、收听广播做好优质服务。五是开展网络视听领域“净屏”专项整治行动。六是做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阵地,及时通过广播播放防疫知识和信息。
11、加大执法力度,净化文旅市场
一是继续加强文化旅游执法机构有机融合,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在文化执法现有的基础上,加强旅游执法专业知识学习,加强人员学习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文旅市场检查和执法办案水平。二是加强日常及节假日的巡查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力度,重处扰乱文化、旅游、广电、文物、体育等领域生产秩序的违法商家;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的检查力度。全年执法检查不少于400人次。三是强化“扫黄打非”、扫黑除恶、“中高考”联合执法检查。加强与公安、市监、消防、综合执法、卫健、教育、自然资源等执法部门联合,开展为期1个月的中高考禁噪,为期1年的“扫黄打非”,强化扫黑除恶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四是强化“一体化”、文化和旅游部平台等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平台”管理和实际操作水平能力的提升,认真完成各项“平台”数据录入工作。五是加强文旅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文旅市场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全区文旅市场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现有股室2个,分别是办公室(文化体育股)和旅游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旅游宣传促进中心、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馆、图书馆、文体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1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1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507.18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3.96万元,下降4.72%,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1年收入预算507.1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7.1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1年支出预算50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93万元,占71.56%;项目支出144.25万元,占28.44%。
2021年支出预算507.18万元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5.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55万元,农林水支出16.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8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文化体育旅游广电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行政运行、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群众文化、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群众体育、体育竞赛、广播电视、电影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农村公共运行维护及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五)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无出国(境)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9万元,预计接待69批,共690人,较2020年预算下降4.3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2020年预算下降66.6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划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管理。2020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2021年度,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90万元,比上年增加11.15万元,增长17.18%,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用经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地面数字电视全覆盖运行维护。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0个,涉及财政资金144.2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类)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款)指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类)指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款)指财政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类)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指医疗保障方面支出,(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农林水支出213(类)07(款)05(项):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11.住房保障(类)(款)(项):(类)指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项)指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金口河区文体旅游局预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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