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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1-02-02   信息来源:区文化旅游开发服务中心  【字号: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预算绩效情况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2021年预算公开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收入预算表

1-2  支出预算表

2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基本支出预算表

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4-1(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1(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1(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1(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2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3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5  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6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7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表

8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9  政府采购预算表

10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1  项目绩效目标

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旅游、文化、文物管理与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严格执行和组织实施全区旅游景区总体和详细规划,在旅游景区内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实施旅游景区的道路、通讯、电力、供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与旅游公共设施的建设,负责全区旅游景区的项目开发、招商引资、宣传营销等工作,牵头制定实施全区旅游景区管理办法,对景区进行管理,规范旅游秩序,实现景区资源环境的保护利用,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负责景区旅游环境的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工作,负责铁道兵博物馆的日常管理,征集、收藏、挖掘、研究铁道兵文物和相关历史文献资料并认真做好馆藏物品的保管和修复工作,开展铁道兵文化研讨和交流活动,宣传弘扬铁道兵精神、传播历史和科学文化知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发展旅游文化事业,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其他工作。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规范金旅公司管理体制和丰富水上项目运营工作。二是积极做好大瓦山国家4A级景区创建的大瓦山旅游扶贫项目(第一期),大峡谷景区提升改造项目,永胜乡农旅融合扶贫综合等项目建设。三是强化景区管理,提升景区讲解服务,组织开展丰富的老铁文化等景区活动。四是积极开展旅游挂图作战,开展招商引资,抓项目、资金落地,全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旅游开发服务中心属独立编制、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数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1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1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收支总额为121.19万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0.95,减少0.78%,主要原因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21.1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1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文旅开发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2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79万元,88.94%;项目支出13.4万元,占11.06%。

2021年支出预算121.19万元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4.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5万元,农林水支出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旅游开发服务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景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管委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金口河区文化旅游开发服务中心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和博物馆、大峡谷碑运行维护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下派“第一书记”生活补助以及帮扶干部下乡补助经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用于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区旅开发服务中心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区旅开发服务中心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区旅开发服务中心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7万元,预计接待24批,共200人,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区旅开发服务中心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2021年度,区旅开发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1万元,比上年增加2.46万元,增加5.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区旅开发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12月31日旅开发服务中心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八、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个,涉及财政资金13.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文化体育与传媒-博物馆2070205指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其他文物支出-20702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99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02指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80304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反映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补助支出。 
  9.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疗-2100205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旅游行业业务管理2160505反映用于旅游行业业务管理的支出;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1605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旅开发服务中心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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