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docx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牢牢把握引领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为基本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对女性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指导基层妇联工作。
(二)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三)依托家庭建设,改进创建方式,拓展建设载体,引领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丰富和发展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的时代内涵,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表扬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四)搭建平台,提升妇女发展能力,组织开展妇女科学文化教育和生产劳动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居家灵活就业,为全区妇女增收服务。
(五)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和监督;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妇联反映社情,提出对策建议,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推荐、输送女性人才,促进妇女参政议政。
(六)加强对妇女的法治宣传和民族团结教育,引导妇女群众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提升妇女自身维权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八)承担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1年工作重点:
(一)继续开展巾帼关爱行动,一是搞好“走基层、送温暖”活动,为特困单亲母亲、失业妇女、空巢老年妇女、农村留守妇女、患有重大特殊疾病等困难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二是开展好“春蕾行动”不让一个贫困女童辍学;三是继续开展关爱女性保障计划,尽力不让妇女因病致贫、返贫。
(二)继续推进妇女创业行动,一是继续加大对妇女手工、家政、电商、种植、养殖等培训,努力为妇女创业就业搭建服务平台。二是进一步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为全区城乡妇女投身创业就业实践提供建功立业发展平台。
(三)继续推进妇女维权行动。一是协调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实行综合大维权服务。二是深入开展“两纲”“两法”宣传教育活动,从更宽更广的领域促进妇女儿童工作健康发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四)继续推进巾帼文明行动,一是开展“家”字系列活动,深入推进“最美家庭”的评选、好家风、好家训的征集;二是邀请讲师和利用现有的讲师资源在全区5个乡镇铺开“幸福使者、母亲课堂”;三是继续做好“美丽庭院乡村振兴”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在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中的特殊作用。
(五)开展贫困母亲救助活动;
(六)贫困妇女“两癌”筛查工作;
(七)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调研工作;
二、部门概况
金口河区妇联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参公编制4名。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中层职数1名。2020年末财政供养人数3人,退休2人。
区妇联设1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
承担区妇联的内外协调、事务管理工作,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负责公文(电)运转、秘书事务、简报、档案、史志编纂等管理工作及妇女宣传平台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审计制度;承担党建工作;组织搞好妇女技能培训工作;处理日常群众来信来访;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参与有关的普法工作;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1年区妇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2021年区妇联收支总预算61.0078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8362万元,下降19.56,主要是项目减少和人员经费减少一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妇联2021年收入预算61.007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007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妇联2021年支出预算61.0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678万元,占75%;项目支出15.44元,占25%。
2021年支出预算61.007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47.14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964万元,医疗卫生1.4676万元,农林水支出1.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944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妇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妇联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妇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妇联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2012901-行政运行33.1418万元;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14万元
(二)农林水支出2130599支出1.44万元,用于机关单位按照目标任务开展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及离退休人员支出,主要包括: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3.848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1.923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职业年金;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0.19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工伤保险。
(四)医疗卫生2101101支出1.46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支出4.9944万元,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区妇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区妇联无安排的出国计划,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区妇联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14万元,预计接待8批,共50人,较2019年预算下降1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区妇联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0.8万元,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2021年度,区妇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万元,比上年减少0.644万元,减少7%,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减少1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区妇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1台。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妇联公有车辆0辆。
八、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7个,涉及财政资金15.4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29(项)01行政运行:指反映区妇联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类)201(款)29(项)02一般管理事务(群众):反映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用于区妇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类)208(款)05(项)06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年金缴费支出:指区妇联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类)208(款)99(项)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区妇联用于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类)210(款)11(项)01行政单位医疗:指区妇联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缴费支出。
10.农林水(类)213(款)05(项)99其他扶贫政策:指区妇联用于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经费(含第一书记下乡补贴)。
11.住房公积金(类)221(款)02(项)01住房公积金:指区妇联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金口河区妇联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14、金口河区妇联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xlsx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