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金口河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有关规定,经金口河区财政局汇总,现将我区2019年区级部门,包括区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决算算情况予以公开。
2019年金口河区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决算总计792.81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4.37%,较2018年决算减少62.54万元,降低7.31%。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支出0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较2018年决算减少4.68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金口河区公务接待决算支出206.61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53.85%,较2018年决算减少68.61万元,下降24.93%。主要原因是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规范了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金口河区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58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162.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4.13万元,较年初预算增长53.74%,较2018年决算增加10.75万元,增长1.87%。较年初预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由于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任务重,部分预算单位车辆损坏;区人民政府、和平乡、永河镇和永胜乡车辆报废,购置了新车,公务用车购置费也相应增加。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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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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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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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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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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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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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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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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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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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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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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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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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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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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