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是区人民政府人民设置的水行政职能管理部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防洪度汛、水资源保护、农业用水、农村人畜饮水等工作。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利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提出区内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区域的水资源调度和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监管。
3.负责全区供水行业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供水规划,负责供水企业的监督管理。拟定节约用水规范性文件,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负责河湖管理工作。负责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落实河(湖)长工作制。
5.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承担水利行业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6.负责农村水利工作。承担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监管工作。
7.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贯彻执行监管。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以“水利工程补短板强弱项,水利行业强监管服务”向纵深发展工作主线,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统筹谋划,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按照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确保了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成效显著。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及明年工作打算如下:
1.全力以赴抓项目争资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狠抓水利基础设施补短板大好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截至目前,到位中省水利发展资金1090万元。城乡一体化水厂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通过国家审核,堤防项目计划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4232.9万元。同时积极做好项目储备谋划一批中小河流项目提升全区河道防洪能力,计划投资2亿元,在“十四五”期间初期完成鲤鱼浩堤防、月儿坝堤防工程,野牛河铜河段、吉丰段防洪治理项目,小河山洪沟治理项目,目前5段堤防正在开展可研、初步设计等工作,力争年底完成项目前期准备。
2.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全年投入资金约1.1亿元,实施水利建设项目5个,推进水利设施提标升级。一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投资7056.27万元,实施大渡河检金坝、关村坝二期两段堤防,新建堤防总长2.393千米,已完成可研、勘测、设计、评审等前期工作,正在开展财评、施工招标中,力争本年度开工建设;二是城乡一体化水源工程。投资2994万元,跨年度实施城乡一体化自来水厂原水输水管道工程,从八月林自然保护区内引水至城区现有水厂,目前取水口、管道安装等工程已全面完工,因“8.18”突发特大山洪灾害冲毁取水及管道部分设施,正在开展灾后恢复工作,力争2020年12月底试水。三是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投资366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维修养护项目,解决全区111户贫困人口饮水问题;对全区35处饮水工程进行维修养护,覆盖受益人口1万余人,目前已开工建设,力争12月底竣工并验收。四是山洪沟治理项目。投资1192.17万元,实施野牛河山洪沟“8.26”灾后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成后将有效保障野牛河沿线村民及金河场镇人员安全、生态环境和经济财产,目前已开工建设,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力争12月底前竣工并验收。
3.持续巩固水利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积极探索农村供水工程管理新模式。投入资金70万元,购买有资质、有技术的第三方服务公司对全区供水消毒设备进行统一管理维护,有效提升水质达标率。二是充实基层水利人员巡查力量确保农村水利工程良好运行。投入资金37.8万元,选聘水利巡管员63名,每人每月支付500元补贴,截至目前,累计发放水利公益性岗位补贴31.5万元。三是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制定《金口河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办法》《金口河区农村饮水安全防致贫返贫实施方案》《金口河区农村供水工程应急保障方案》等水利脱贫攻坚保障政策,张贴饮水明白卡11000余份,更新设置警示、水源保护地标志92张,对各级各类水利脱贫攻坚反馈20余个问题全面梳理整改到位。全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努力实现“以水养水”良性循环。四是强化驻村帮扶带领贫困群众致富奔康。按照上级要求继续派驻金河镇吉星村(原联合村)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队长和第一书记全脱产开展帮扶工作。全年我局帮扶贫困户27户70人、非贫困户127户414人,年初结合帮扶村、贫困户实际制定了帮扶台账及帮扶规划,积极落实脱贫攻坚措施,针对大病户、重病户、残疾户,按照省、市、区上出台的医疗补助和生活救助等政策给予兜底;通过畜禽养殖和养蜂、中药材种植等产业脱贫措施,巩固贫困户脱贫成效,改造该村经济和生活条件。同时全体干部定期深入贫困户家中面对面亲切交谈,以实际行动解决2014年以来中央、省、市巡查、暗访,区级验靶自查问题93余个,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满意度、认可度。
4.防汛备汛有力有序
一是修订完善预案。结合汛前检查实际,完成区、乡级《防汛预案》、《防汛应急预案》等预案的修编工作,明确了应急抢险处置措施、受威胁人员疏散范围、路线、避险场地和报警程序等事项。二是明确职责,落实防汛责任制。及时调整充实了乐山市金口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印发了《乐山市金口河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切实抓好防汛责任制工作落实,形成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开展隐患排查和预警系统维护。组织人员对全区范围内山洪灾害点、险工险段和河道、排水沟、下水道等工程设施及防汛通信设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情况开展了汛前拉网式大检查,全面排查防洪安全隐患,并登记造册,限期消除隐患,截至目前,已消除防汛安全隐患13处。对已建15个自动雨量水位观测站,4个自动视频站,56个简易雨量观测站等监测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维护。四是加强预警预报。制定并印发了《乐山市金口河区防汛抗旱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与多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雨水情等监测、预警、预报,做好各项防范工作。五是积极筹备防汛物资和队伍建设。防汛指挥部备足备齐各类防汛物资,并和供货商签订了待储协议。防汛物资实行专人保管,保障足额配备。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共7支826人,确保在关键时刻拉得出、顶得住、战得胜。六是开展培训和防汛演练。汛前区防指组织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简易雨量管理人员共140余人的培训会和防汛应急演练,通过培训演练更新了基层水利管理人员的防汛知识,为扎实做好我区防汛抗灾救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经验保障。七是践行使命担当全力抢修救灾。今年8月17日晚-18日上午,金口河区突发入汛以来最大强降雨天气,造成全区5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我局干部职工践行使命担当,连续5个昼夜奋战在抢险现场,科学利用山洪灾害防御系统发出预警预报100余次,发送短信3000余条,并有效组织人员转移,未出现人员伤亡情况。灾后组织协调做好排险工作,投入挖掘机15台、运输车辆35台消除险工险段7处,疏通河道4.3公里,保证了河道行洪安全;修复山洪视频、雨量站点5个,确保雨情、水情及时掌握;紧急抢险受损农村饮水管道1.3万米,解决7000余人饮水问题,成功夺取了抗洪抢险的全面胜利。
5.“河(湖)长制”落地生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区级河长和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更换了河(湖)长制公示牌46个,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分级管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的管护组织领导体系。二是印发各项规章制度。印发了《乐山市金口河区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乐山市金口河区2020年清河 护岸 净水 保水四项行动工作方案》等工作制度和任务,进一步健全了部门协调、上下联动日常巡查、监督、管护机制。三是扎实开展河(湖)长工作。今年以来区、乡、村三级河(湖)长开展巡河3000余人次,现场解决问题18个。深入开展水面漂浮物集中治理、河道沿线环境整治、“清河、护岸、净水、保水”等专项行动,共出动人员860人次,打捞船只在沙坪、枕头坝电站不定期对水面进行打捞,打捞漂浮物千余吨,清理小河、野牛河、清水沱河道阻碍行洪渣石淤泥约30万余立方,通过公开拍卖为区财政创收1000余万元。累计开展水行政执法检查47次,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及整改通知书7份,实施行政处罚3起,罚款11万元,同时按照区检察院建议书追缴砂石资源违法所得12万元入国库。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活动,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制度和市级政府制定下发的水资源保护各项制度文件,实行取水许可和用水总量控制,今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0.18亿立方米。积极开展河湖岸线划定工作,并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和以各种名义侵占、围垦河道,对岸线乱占滥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大力推进示范县和样板河湖建设,以大渡河(永和段)为样板,争创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区县。
经过全区党政机关、企业、群众共同努力,区境内水面漂浮物大大减少,水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已实现河畅、水清的目标,全区各流域主要河流经采样检测,稳定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二、机构设置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独立编制(核算)行政单位1个,下属区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事业单位1个(未单独核算),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办公室、水利股,加挂水旱灾害防御股,区应急委下设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248.41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8.67万元,下降3.11%。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投资减少以及脱贫攻坚专项扶贫资金减少,本年主要是消化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665.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64.88万元,占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29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32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89万元,占10.84%;项目支出2995.96万元,占89.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47.0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7.92万元,下降3.26%。主要变动原因项目投资减少以及脱贫攻坚专项扶贫资金减少,本年主要是消化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0.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2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40.26万元,增长21.48%。主要变动原因是支付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0.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27万元,占1.15%;医疗卫生支出(类)7.9万元,占0.23%;城乡社区支出4.8万元,占0.14%;农林水支出(类)3070.99万元,占92.48%;住房保障支出(类)25.96万元,占0.7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2.97万元,占5.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320.79万元,完成预算124.6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数为38.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6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9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数为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9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1102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41万元,完成预算100%。
3.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决算数为4.8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数为3070.99万元,完成预算61.45%,未完成预算原因是项目实施跨年度,形成结转结余资金。
2130301行政运行103.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149.6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278.4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9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308水利前期工作72.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309水利执法监督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310水土保持24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312水质监测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314防汛188.6万元,完成预算22.52%。
2130319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143万元,完成预算1787.5%。
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49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1065.05万元,完成预算106.39%。
5.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数为25.96万元,完成预算100%。
2210201住房公积金25.96万元,完成预算100%。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支出决算数为172.87万元,完成预算100%。
2240799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172.8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4.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8.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6.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45万元,完成预算97.31%,决算数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4万元,占9.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41万元,占80.9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万元,完成预算94.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5万元,下降32.47%。主要原因是公车老化,维修频率增加,使用时间减少,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4万元。主要用于水务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41万元,完成预算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1.92万元,增长77.1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经费紧张导致有结余的公务接待费未结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金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5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4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市水务局检查金口河安全饮水达标情况、沙湾区水务局、市水务局金口河区防汛、砂石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等工作督导检查共计支出4.41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区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4万元,比2019年增加2.78万元,增长11.95%。主要原因是经费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区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4.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8.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1.9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设施维护和防汛器材采购、安全饮水管护、监理、设计等方面。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4.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0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4.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0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水务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单位防汛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地方水利建设资金、防汛工作经费、河道砂石资源管理费、河长制工作经费、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运行管理资金、水利执法监督经费、水质监测经费、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专项经费(含第一书记下乡补贴)、一体化水源项目编制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绩效评价考核自查情况总体良好,部门认真履职,项目认真落实,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度高。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总体良好,项目认真落实,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度高。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防汛工作经费、河长制工作经费、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专项经费(含第一书记下乡补贴)、河道砂石资源管理费、水质监测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防汛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为49.60万元,完成预算的198.4%。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金口河区防汛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2)河长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河长制工作的推进,完成了全年河道巡查工作。
(3)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专项经费(含第一书记下乡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2万元,执行数为2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5.72%。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稳定推进,驻村工作队全脱产驻村提升了群众满意度,确保了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
(4)河道砂石资源管理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河道砂石资源管理,确保了国有资产不流失。
(5)水质监测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城镇及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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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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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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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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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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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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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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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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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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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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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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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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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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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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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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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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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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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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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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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防汛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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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防汛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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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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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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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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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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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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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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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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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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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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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全年防汛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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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全年防汛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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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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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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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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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全年防汛应急值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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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全年防汛应急值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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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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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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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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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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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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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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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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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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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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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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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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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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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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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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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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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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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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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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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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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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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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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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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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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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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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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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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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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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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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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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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全区各条河道巡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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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全区各条河道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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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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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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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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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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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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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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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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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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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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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全区各条河道巡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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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全区各条河道巡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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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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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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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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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全年全区河道巡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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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全年全区河道巡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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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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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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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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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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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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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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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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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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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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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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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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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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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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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专项经费(含第一书记下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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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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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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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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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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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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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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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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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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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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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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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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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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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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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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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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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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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2020年脱贫攻坚下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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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2020年脱贫攻坚下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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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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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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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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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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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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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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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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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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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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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2020年脱贫攻坚下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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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2020年脱贫攻坚下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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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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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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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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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联系村27户脱贫攻坚巩固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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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联系村27户脱贫攻坚巩固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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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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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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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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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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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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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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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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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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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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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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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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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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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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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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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砂石资源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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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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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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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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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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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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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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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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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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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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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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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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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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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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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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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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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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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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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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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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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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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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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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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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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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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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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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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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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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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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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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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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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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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盗挖盗采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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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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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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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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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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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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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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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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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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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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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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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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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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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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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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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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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监测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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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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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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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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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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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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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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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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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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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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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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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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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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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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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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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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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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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全区城镇和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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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全区城镇和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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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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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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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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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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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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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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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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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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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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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全区城镇和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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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全区城镇和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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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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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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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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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全区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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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全区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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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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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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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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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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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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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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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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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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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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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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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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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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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金口河区水务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2020水利发展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水利发展资金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捐赠资金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99(项):指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99(款)01(项):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支出210(类)11(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支出210(类)11(款)02(项):指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城乡社区支出212(类)03(款)99(项):指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01(项):指水利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04(项):指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水利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15.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05(项):指水利工程建设,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行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防险、大中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16.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06(项):指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08(项):指水利前期工作,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可研等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09(项):指水行政执法监督,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10(项):指水土保持,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定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11(项):指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定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现职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21.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12(项):指水质监测,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发布水质公报等。
22.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14(项):指防汛,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戏、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出,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3.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16(项):指农村水利,反映国家对中性罐区节水配套改造、牧区水利建设、小型水源建设、农村河塘政治以及排灌站、小水电补助等。
24.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19(项):指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中小河流治理、江湖河库水系连通等。
25.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35(项):指农村人畜饮水。反映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213(类)03(款)99(项):指其他水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213(类)05(款)99(项):指其他扶贫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指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07(款)99(项):指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区水务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独立编制(核算)行政单位1个,下属区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事业单位1个(未单独核算),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办公室、水利股,加挂水旱灾害防御股,区应急委下设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机构职能。
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是区人民政府人民设置的水行政职能管理部门,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防洪度汛、水资源保护、农业用水、农村人畜饮水等工作。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利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提出区内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水资源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区域的水资源调度和组织实施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监管。
3.负责全区供水行业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供水规划,负责供水企业的监督管理。拟定节约用水规范性文件,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4.负责河湖管理工作。负责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承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落实河(湖)长工作制。
5.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承担水利行业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6.负责农村水利工作。承担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监管工作。
7.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贯彻执行监管。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根据《三定方案》核定我单位公务员编制5名,机关工勤1名,事业单位编制13名。本年年末单位共有在职职工17人,在社保发放退休工资人员为6人,本年调入公务员1人,调出事业人员1人,与上年总人数持平。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665.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64.88万元,占99.99%。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32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88万元,占9.78%;项目支出2995.97万元,占90.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
按照区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预算股进行审核,对所编制的预算予以调整通过。
2. 认真编制年度决算报表。
为真实、准确反应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根据区财政的要求,认真开展部门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工作。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财务报表支出情况编制部门决算,决算收入、支出口径与财政局财政大平台及我局财务账核对无误,报表编制无差错。
3.预算执行进度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区水务局工作职能,全面执行2020年部门预算。
4.中期评估。
根据区财政局的安排部署,我们及时进行了中期评估,通过评估,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资金使用随工作进度有序安排,保证了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杜绝了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
5.执行进度滞后、结转结余及应返还规模较大原因。2020年执行进度滞后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支付不及时,而财政年底国库资金紧张,导致很多费用不能及时结账。
6.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的信息公开。
7.我局建立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采取定期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同时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财务管理法律法规,本着勤俭节约原则,管理好用好每笔资金。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按时进行内控报告编制。
8.我局所有资产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和明确使用责任,细化到人,每年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严格按照规定处置报废资产,新增资产及时进行登记入账。我单位固定资产均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并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同时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并及时上报资产报表。
(二)结果应用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绩效分配。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机制,实现了财政资金资源有效配置。
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支付有依据,严格开支标准。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虚列资金及大额度现金支出现象。
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2020绩效评价考核自查情况总体良好,部门认真履职,项目认真落实,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度高,评价好。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我局2020年的部门整体支出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确保了机关的正常运行和各部室职能的正常履行,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存在问题。
上级拨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够高,实施进度慢。造成资金结转结余数额较大。
(三)改进建议。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快完善相应制度建设和账务处理能力,对上级拨付资金及时进行计划和采购安排,做到合理使用,提高部门效率。
附件2
水利发展资金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中央和省下达水利发展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四川省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批复,涉及本次绩效考核资金为:乐市财政农〔2020〕57号(川财农〔2020〕81号),下达中央资金120万元;乐市财政农〔2020〕1号(川财农〔2019〕184号),下达省级水利发展资金95万元,共计215万元。
乐市财政农〔2020〕57号文件下达中央资金120万元涉及项目1个:乐山市金口河区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数量指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0.1万亩,效益指标:改善灌溉面积0.01万亩。
乐市财政农〔2020〕1号文件下达省级水利发展资金95万元涉及项目2个:70万元用于金口河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数量指标:维修养护农村饮水供水工程60处,效益指标:覆盖服务人口1万人;另外25万元用于金口河区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数量指标:完成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县数1个,效益指标:山洪灾害防治保护人口数量1.3万人。
(二)实施项目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该项目位于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小河村,实施灌溉面积为147.55亩,修复灌溉渠3664m,目前该项目已全面建设完成。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由第三方服务单位对金口河区60处供水工程进行净水设备或消毒设备进行定期维修养护,根据实际需求进行清淤,定期按规范要求投放更换消毒药剂,确保完成水质建设目标。目前设备及管理房维修工作已全面完成,其余工作为服务项目按序时推进。
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通过购买三方服务,定期对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设备及防汛指挥部系统维修养护,确保运行正常。项目为服务类项目序时推进。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依据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19号)、《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金财政〔2018〕3号)等文件要求,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乐山市金口河区财政局成立了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领导小组(金水〔2018〕1号),和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评领导小组(金水〔2018〕94号),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部门的主体作用,对下达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二)自评方式
一是明确绩效目标:项目资金到位后立即对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资金绩效目标、明确资金使用方向。确保专款专用的同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二是严格打表: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21〕19号)文件要求,仔细核对各项评分细则,对照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的完成自评工作。
三、绩效自评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批复预算数215万元,资金到位21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020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预算投资120万元,到位中央资金12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金口河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预算投资70万元,到位省级资金7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预算投资25万元,到位省级资金2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表1 2020年度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到位情况表
分类
|
批复预算数(万元)
|
扣除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后
|
预算数(万元)
|
到位资金(万元)
|
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到位率
|
总投资
|
其中
|
小计
|
其中
|
中央
|
省级
|
中央
|
省级
|
山洪灾害防治
|
25
|
25
|
|
25
|
25
|
|
25
|
100
|
农业综合水价改革
|
120
|
120
|
120
|
|
120
|
120
|
|
100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70
|
70
|
|
70
|
70
|
|
70
|
100
|
2.资金执行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中央和省级水利投资21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完成投资180万元,投资完成率83.72%,截至2021年6月底完成投资215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截至2020年12月底完成投资97万元,投资完成率80.83%,截至2021年6月底完成投资120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截至2020年12月底完成投资58万元,投资完成率82.86%,截至2021年6月底完成投资70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截至2020年12月底完成投资25万元,投资完成率100%,截至2021年6月底完成投资25万元,投资完成率100%。
表2 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执行情况表
分类
|
投资(万元)
|
完成投资(万元)
|
投资完成率(%)
|
2020年12月底
|
2021年6月底
|
2020年12月底
|
2021年6月底
|
山洪灾害防治
|
25
|
25
|
25
|
100
|
100
|
农业综合水价改革
|
120
|
97
|
120
|
80.83
|
100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70
|
58
|
70
|
82.86
|
100
|
3.资金管理情况。
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四川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9〕131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的意见》(川委发〔2017〕20号)文件执行,严格加强我区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建设管理,对绩效自评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对项目资金建立基建投资账、专款专用,支出凭证规范,并及时拨付工程款。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组织实施。
一是委托有资质设计单位对项目开展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聘请专家进行审查,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时间均符合省市规定时间节点。方案审定后进入财评、招标阶段。二是严格按照“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项目法人制“执行。乐山市金口河区水务局为项目法人。项目严格按照区发改局招投标核准意见,施工标段在四川建设网发出招标公告,并在乐山市公共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或由区财政局批准进行政府采购。项目监理费、设计费、检测费限额(10万)以下,单位选取经局班子会讨论后指定,限额以上通过政府采购选取。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为区水务局规划建设股,项目质量监督机构为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三是项目法人单位建立健全了会计出纳制度,对项目资金建立基建投资账、专款专用,收入依据齐全支出凭证规范,并及时拨付工程款。
2.绩效管理。
项目资金到位后积极与上级主管科室对接,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绩效申报;绩效考核期间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上报各项考评资料及佐证材料。
(三)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数量指标。
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完成供水工程净水设备、消毒设备、管理房维修养护60处,后期维护工作按序时进度要求正常推进。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0.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01万亩。
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完成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设施维修养护县数1个,山洪灾害防治保护人口数量1.3万人。
2.项目质量指标。
具备验收条件项目均严格按照验收程序进行完工验收,达到绩效完成目标,无工程质量问题。
3.项目时效指标。
截至2020年12月底,实施项目类型2类,工程类涉及2个项目,项目开工2个,项目完工2个,项目完工验收1个,项目验收合格1个,项目完工率50%,服务类涉及1个项目,启动1个,完成0个,项目按序时进度推进。
截至2021年6月底,实施项目类型2类,工程类涉及2个项目,项目开工2个,项目完工2个,项目完工验收2个,项目验收合格2个,项目完工率100%,服务类涉及1个项目,启动1个,完成1个,项目完工率100%。
表3 2020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进度情况表
分类
|
实施项目数(个)
|
项目完工率(%)
|
项目验收率(%)
|
总数
|
项目开工
|
完工验收
|
验收合格
|
山洪灾害防治
|
1
|
1
|
1
|
1
|
100
|
100
|
农业综合水价改革
|
1
|
1
|
1
|
1
|
100
|
100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1
|
1
|
1
|
1
|
0
|
0
|
4.项目成本指标。
无超出批复投资项目。
(四)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农业综合水价改革项目改善灌溉面积0.01万亩。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山洪灾害防治保护人口数2.7万人。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3.65万人。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无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项目实施后均运行良好,均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服务公司按序时要求完成各项服务工作。
(五)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满意度调查,已完工的所有项目满意度均超过90%。
四、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偏离。
五、综合评价结论
我区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良好、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实施成效达到了绩效目标。
六、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水利建设发展实际,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和区财政局应及时调整绩效,避免考核过程中对全市造成不良影响。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