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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区法院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10-14   信息来源:区法院  【字号:


 

 


2020年度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 10 1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

三、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区委的领导和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执行死刑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对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区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7)管理区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9)承办其他应由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金口河区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力服务保障金口河区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全院受理案件824件(旧存17件),审执结780件,结案率为94.66%。

二、机构设置

区法院成立于1978年,现独立核算机构1个,内设机构5个,包括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综合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法警队1个,基层派出法庭1个:金河人民法庭。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1081.2万元、支出1008.3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较上年增加78.72万元,增长7.85%,主要变动原因是20年公用经费、中央转移支付的办案费、装备费等经费较上年年增加。支出较上年增加142.85万元,增长16.5%,主要变动原因是20年公用经费、中央转移支付的办案费、装备费、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经费等经费较上年支出增加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0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1.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00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7.41万元,占72.14%;项目支出280.92万元,占27.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081.2万元、支出1008.3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较上年增加78.72万元,增长7.85%,主要变动原因是20年公用经费、中央转移支付的办案费、装备费等经费较上年年增加。支出较上年增加142.85万元,增长16.5%,主要变动原因是20年公用经费、中央转移支付的办案费、装备费、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经费等经费较上年支出增加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8.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2.85万元,增长16.5%。主要变动原因是20年公用经费、中央转移支付的办案费、装备费、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经费等经费较上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8.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94万元,占0.09%;公共安全(类)601.38万元,占59.6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6.73万元,占28.44%;卫生健康支出14.93万元,占1.48%;农林水支出54.85万元,占5.4%;住房保障支出49.5万元,占4.9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08.33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 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76.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14.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89.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 支出决算为11.7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9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9.94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9.92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76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0.43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21.68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93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4.85万元,完成预算100%。

6.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7.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2.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35.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0.96万元,完成预算85.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9.54万元,占97.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2万元,占2.79%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54万元,完成预算85.4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35.49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2020年购置新车,费用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0.77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1辆、金额30.77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20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4辆、其他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77万元。主要用于审判执行案件、下乡扶贫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2万元,完成预算94.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3万元,下降17.44%。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4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法院督查工作、同级法院交流学习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主要用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法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26万元,比2019年减少2.22万元,下降1.62%,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法院共有车辆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彝族年慰问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装备费、办案业务经费 “审判运行综合管理经费”、“省级统筹诉讼费专项经费”、“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专项经费”等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院绩效评价考核自查情况总体良好,各部门认真履职,项目认真落实,群众满意度高。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良好,各部门认真履职,项目认真落实,群众满意度高。存在问题是转移支付办案费、装备费资金执行进度较慢。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装备费、办案业务经费 “审判运行综合管理经费”、“省级统筹诉讼费专项经费”、“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专项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转移支付装备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42.88万元,执行数为32.88万元,完成预算的23%。该项目未能按期实施完成,不能保障我院审判信息化需求。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财政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细化措施,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

2)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63.33万元,执行数为77.42万元,完成预算的59.4%。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我院2020年度的各类案件审判工作,让人民充分感受到法院的公平正义.发现的主要问题:经费执行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财政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细化措施,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

3)审判运行综合管理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76万元,执行数为11.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立、审、执业务工作有序开展。

4)省级统筹诉讼费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7.88万元,执行数为9.9万元,完成预算的35.51%。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立、审、执业务工作有序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经费执行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财政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细化措施,加快预算资金执行进度。

5)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6万元,执行数为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县级领导挂联帮扶村的建设,促进了脱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提高了群众满意度。暂未发现问题。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转移支付装备费

预算单位

区法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42.88

执行数:

32.88

其中-财政拨款:

142.88

其中-财政拨款:

32.88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网络安全防护设备采购;2.庭审语音设备;3.多功能一体机采购;4.计算机一批采购;5.完成2019年未实施的采购计划

 

完成采购2019年警车一台采购计划;2020年采购计划未实施。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网络安全防护设备采购

1套

正在实施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庭审语音设

1

正在实施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多功能一体机、计算机

15

正在实施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1

已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社会稳定的维护作用

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正在实施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保障经济稳定发展

正在实施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法院自身工作的促进作用

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提高

正在实施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

98%以上

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

预算单位

区法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63.33

执行数:

77.42

其中-财政拨款:

263.33

其中-财政拨款:

77.42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保障我院2020年度的各类案件审判工作,让人民充分感受到法院的公平正义;2、组织法院干警参加各级法官学院举办的业务知识培训;3、加强法制宣传,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保障宣传所需经费。4、补充其他审判业务所需开支

已按照目标圆满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法官人均办案数

 

50件以上

56件/人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一审案件审结率

90%

98%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各类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社会稳定的维护作用

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正在实施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保障经济稳定发展

正在实施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法院自身工作的促进作用

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提高

正在实施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

98%以上

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审判运行综合管理经费

预算单位

区法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1.76

执行数:

11.76

其中-财政拨款:

11.76

其中-财政拨款:

11.7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保障我院2020年度的各类案件审判工作,让人民充分感受到法院的公平正义;2、组织法院干警参加各级法官学院举办的业务知识培训;3、加强法制宣传,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保障宣传所需经费。4、补充其他审判业务所需开支

已按照目标圆满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法官人均办案数

 

50件以上

56件/人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一审案件审结率

90%

98%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各类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社会稳定的维护作用

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正在实施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保障经济稳定发展

正在实施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法院自身工作的促进作用

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提高

正在实施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

98%以上

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省级统筹诉讼费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区法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7.88

执行数:

9.9

其中-财政拨款:

27.88

其中-财政拨款:

9.9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保障我院2020年度的各类案件审判工作,让人民充分感受到法院的公平正义;2、组织法院干警参加各级法官学院举办的业务知识培训;3、加强法制宣传,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保障宣传所需经费。4、补充其他审判业务所需开支

已按照目标圆满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法官人均办案数

 

50件以上

56件/人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一审案件审结率

90%

98%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各类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社会稳定的维护作用

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正在实施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保障经济稳定发展

正在实施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法院自身工作的促进作用

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提高

正在实施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

98%以上

9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区法院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6

执行数:

36

其中-财政拨款:

36

其中-财政拨款:

3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

已按照目标圆满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县级领导挂联帮对象

1个村

1个村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精准扶贫对象

78

78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县级领导挂联帮和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100%

100%

效益指标

时效效益指标

帮扶覆盖时间

2020年

2020年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脱贫情况

高质量脱贫

高质量脱贫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

98%以上

10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法院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审判运行综合管理项目、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专项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指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2040501行政运行:反映单位的基本支出。20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40504案件审判: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2040505案件执行: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和对各种非诉执行活动的支出。2040506两庭建设: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2040599其他法院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6。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法院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区法院成立于1978年,现独立核算机构1个,内设机构5个,包括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综合审判庭、立案庭、执行局;法警队1个,基层派出法庭1个:金河人民法庭。

(二)机构职能。

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区委的领导和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执行死刑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对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区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7)管理区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9)承办其他应由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三)人员概况。

区人民法院现有编制32人,截止2018年末财政实际供养人数在职人员29人。2020年调出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全年总收入为1081.2万元,其中基本经费717.41万元,占总收入66.35%,项目经费353.79万元,占总收入33.65%。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全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00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7.41万元,占总支出72.14%,项目支出280.92万元,占总支出27.86%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区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预算股进行审核,对所编制的预算予以调整通过。

(二)结果应用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绩效分配。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机制,实现了财政资金资源有效配置。

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支付有依据,严格开支标准。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虚列资金及大额度现金支出现象。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院2020年绩效评价考核自查情况总体良好,部门认真履职,项目认真落实,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度高,评价好。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我院2019年的部门整体支出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确保了机关的正常运行和各部室职能的正常履行,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存在问题。

上级拨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够高,实施进度慢。造成资金结转结余数额较大

(三)改进建议。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快完善相应制度建设和账务处理能力,对上级拨付资金及时进行计划和采购安排,做到合理使用,提高部门效率。

 

 

附件2

 

审判运行综合管理经费

项目2020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审判运行工作管理经费项目有效保障了法院司法救助、人民陪审员业务顺利开展,顺利推进了我院司法救助金及时发到被救助人手中。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经自查,审判运行工作管理经费项目预算合理,资金管理较好,资金使用总体规范,整体工作发展态势良好,达到预期目标。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从必要性分析:及时救助司法案件中需要救助对象,提高社会满意度,维护社会治安。

从可行性分析:这部分资金根据实际出发,资金量小社会影响大。

2、项目管理

资金支出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票据真实有效,会计核算规范。

项目预算资金11.76万元,到位资金11.76万元,支出11.76万元,完成项目的100%。

3、项目绩效

审判运行工作管理经费项目强力保障了司法救助的开展2020年成功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18人,有力推动了陪审员工作的开展2020年陪审员补助支出1.5万元。

三、存在主要问题

相关的法律知识还不够。

四、相关措施建议

加强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专项经费项目

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专项经费项目有效保障了县级领导挂联帮扶村金河镇五一村的脱贫工作,顺利推进全区我院脱贫工作的有序开展并顺利通过验收实现全区高质量脱贫。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经自查,此项目资金预算合理,资金管理较好,资金使用总体规范,整体工作发展态势良好,达到预期目标。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从必要性分析:按照区委区政府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高质量通过脱贫验收。

从可行性分析:这部分资金根据实际出发,资金量小社会影响大。

2、项目管理

资金支出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票据真实有效,会计核算规范。

项目预算资金36万元,到位资金36万元,支出36万元,完成项目的100%。

3、项目绩效

此项目强力保障了我院脱贫攻坚的开展,为全面脱贫验收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存在主要问题

无。

四、相关措施建议

加强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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