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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2020年度乐山市金口河区住建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1-10-15   信息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2021年度四川省乐山市

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决算


     

 

公开时间:2021年 101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纸审查、招投标、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等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3.负责城区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旧城改造、小街小巷改造、污水处理等;负责城区排水工程及地下管网建设工作;负责城区燃气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全区房屋产权产籍;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区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的安排,监督并组织实施。

5.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研究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投资估算、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

6.指导全区村镇建设;承担全区小城镇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承担区内农村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

7.承担城市公园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城区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

8.承担全区人防法律法规宣传,负责组织实施城市人防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城市防空设施使用。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10.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区人武部、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严把疫情防控,安全复工复产。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1对1”企业服务模式,确保燃气供应、污水处理等企业防控物资有保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每日6400平方米市政公共区域消杀与两个物业小区公共通道及电梯设施消杀,实现疫情防控期间“城市保运行、项目保推进”目标,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建设率先复工。对在建7个工程项目进行10次拉网式排查,检查覆盖率达100%,有力推进全区项目复工复产。

二是持续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加快提升城市承载力,顺利完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新增2500吨/天。同步做好城区污水管网运行排查与疏通,共计排查污水管网3.1公里;自查整改易内涝隐患点3处、直排点4处。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体系,完成橘园街改造、背街小巷改造,修补隔离柱250个,规划修补停车位120个,新增修补斑马线40处,翻新城区一、二、三段滨河路人行道。

是持续推进城市环境治理提升。结合四城联创工作,坚持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理念,按照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的原则,采取局班子成员靠前抓、各科室各单位具体抓、工作人员现场抓的“三位一体”的工作措施,严格考核购买第三方服务(城乡污水运营服务)管理能力、水平,有力提升城乡污水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城区在建工地施工标准化建设,严格施工扬尘管控,做到检查监督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

四是持之以恒做好城市管护。聘请了专业电工实行早晚巡查制度,对城区400余盏路灯与城市亮化设施进行维护,集中开展了和平老街,滨河路一段、三段路线老化安全隐患整治,顺利完成春节亮化工程;城区路灯亮化率98%。购买社会服务统一进行园林绿化管护严格管护单位监督管理,加强城区814余株行道树公园内灌木景观树等专业修枝整形施肥,对空置土地进行花草补植补栽3000余平方米市政摆花和供苗栽植共2000余平方米,顺利完成“春节”“五一”“国庆”节假日期间氛围营造,城区绿化带和公园面貌始终保持更新状态

五是挂图作战项目建设卓有成效。主动对接省、市、区部门,共争取各类资金2285万元。2020年城市建设项目共计7个,分别是城市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建设项目、老旧小区红华生活区改造、滨河路改造工程、金桥公园改造项目(地下停车场)、观音寺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旧城区疏减改造、高速公路入口周边整治项目;全年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建设项目、老旧小区红华生活区改造(一期)、旧城区疏减改造中滨河路一、三段人行道改造与滨河路改造工程,全年完成投资2.6亿元。

六是开展重要领域系统治理。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实施人防领域与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制定《乐山市金口河区人防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乐山市金口河区建筑企业资质审批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实施方案》,完成问题整改5个,追缴人防费用160余万元,共计发放系统治理满意度调查表7份,满意度均为100%。

七是攻坚克难开展扫黑除恶,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目标,坚持“抓早、抓小、抓实”的原则压实责任。紧密结合工程建设房地产市场、物业行业等领域实际,重点宣传严厉打击违建抢建、阻挠房屋征收、阻挠项目施工、恶意欠薪等突出问题乱象活动的恶势力。今年共计出动车辆排查40辆,出动排查人员55人次,走访排查20余次,悬挂工地宣传横幅14条。

八是坚决扛起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政治责任多管齐下保障农房安全。完成1658户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信息平台信息录入、全区1526户三类人员住房安全入户鉴定与全区1673户贫困户住房安全鉴定核对,确保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制定了《相对贫困试点住房扶持实施方案》、《防贫防返贫住房保障实施方案》以及《乐山市金口河区“8·18”特大洪灾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灾后住房重建、加固修缮77户、规划建设共安彝族乡林丰村灾后集中安置点1个。

九是持续发力强化行业监管,以国务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省安全生产巡查为契机,提高质量安全和扬尘防治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完成城区11家在建工地的质量监督手续,累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80次,实现了我区在建工地的安全检查、扬尘管控全覆盖,共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25份,停工整改通知单3份,约谈7家建筑企业,查处违法分包企业1家,罚款14.51万元,建筑工程不良行为企业1家,全年在建工地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实施房屋查封解封45件,房产注销56件,房产查询413批次(3622人次),处理遗留问题4件;进行小区、公租房安全检查8次,150套公租房全部分配入住,并及时收缴了租金。

二、机构设置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建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区市政实施运营中心

2.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19.53万元,2020年年初结转和结余3655.06万元,2020年收支总计7474.59万元,2020年末结转和结余2327.81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2019年4920.42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00.89万元,减少2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减少项目预算。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总计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81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4.4万元,占73.4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4.85万元,占26.57%其他收入0.28万元,占0.01%。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1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5146.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04万元,占12.3%;项目支出3604.52万元,占87.7%。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035.71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5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19.53万元,2020年年初结转和结余3655.06万元,2020年收支总计7474.59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2019年4920.42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00.89万元,减少2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减少项目预算。

(注: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0.92万元,占本年支出(本年总支出5146.79万)合计的79.8%。与2019年(2019年支出1821.47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283.45万元,125.3%。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支付了往年度的工程款,如2016年农村污水工程、漫漩河整治工程、滨河路一二三段亮化工程、污水处理费、非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和撤除补助资金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5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0.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9.22万元,占4.9%;卫生健康(类)支出12.32万元,占0.2%;节能环保(类)支出651.11万元,15.9%城乡社区(类)支出1726.18万元,占42%;农林水(类)支出1415.1万元,占34.4%;住房保障支出107万元,占2.6%。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6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110.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社会保障和就业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6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12万元,完成预算100%。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20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

2110302水体支出651.1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

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255.68完成,完成预算100%。

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32.8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2032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787.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649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1415.1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改革支出

2210106公共租赁租房支出48.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0.51万元,完成预算100%。

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21万元,完成预算100%。

2210399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8.97万元,完成预算100%。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9.19万元,完成预算100%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7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6.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9.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05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79万元,完成预算97%,预算数8万元基本持平

(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7.7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37万元,占9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2万元,占5.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7万元,完成预算9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13.17万元减少5.8万元,下降18.9%。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基本结束下乡用车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37万元。主要用于下乡帮扶工作、到乐山开标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完成预算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0.68万元,减少0.26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开展

4.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次,80人,共计支出0.4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人防检查、市规划院检查工程项目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035.71万元,其中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1014.85万元,2020年年初结余和结转支出20.86万元。

1.城乡社区

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0.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20806土地出让业务支出18万元,完成预算100%。

2120811公共租赁住房支出20.85万元,完成预算100%。2121302城市环境卫生支出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2340107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出920万元,完成预算10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住建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55万元,比2019年28.19万元增加11.36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将房管和园林纳入集中核算办公费用。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住建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33.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20.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1.27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红华片区改造项目、老旧小区红华片区改造项目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1.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

(注:数据来源于财决附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人防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注:数据来源财决附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滨河路一二三段亮化工程、橘苑街道路改造工程、团结街整治项目、新村污水处理项目、春节亮化工程等5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每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都在本年度完工,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都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完成率达到100%,社会评价满意度达到100%。

(五)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对滨河路一二三段亮化工程、橘苑街道路改造工程、团结街整治项目、新村污水处理项目、春节亮化工程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滨河路一二三段亮化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8万元,执行数为1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该项目受到了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广泛好评,成为了金口河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居民满意度100%。存在问题:由于暴露在室外,虽施工单位已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但如使用年限较长,使用效果将受影响。相关建议:一是派专人培训,由专人管理,加强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二是根据季节的变化及时调整开灯时间,尽量延长设备的使用年限。

2.团结街整治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9.85万元,执行数为19.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让该街道路宽敞,居民出行方便,居住舒心,促进了小农经济的发展,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3.新村污水处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83万元,执行数为15.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当地村民的污水处理问题,完善了场镇生活实施,提高了人居环境,让村民感受到了党的关心和关怀,该项目的实施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群众满意度极高。

4.春节亮化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4万元,执行数为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让金口河区的春节更具有节日的气氛,方便了居民夜间出行,保障了夜间交通安全,得到了绝大多数居民的赞扬,居民满意度100%。

5.橘苑街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该项目全年预算数27.7万元,执行数为2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大大的方便橘苑街小巷居民的出行,整治了乱搭乱建,让橘苑街小巷更加干净明亮,方便了居民车辆的进出,减少了城区拥堵,居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部项目

预算单位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604.52

执行数:

3604.52

其中-财政拨款:

3604.52

其中-财政拨款:

3604.52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全面完成

完成100%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100%

 

高质量完成

高质量完成100%

效益指标

100%

 

各项目的实施极大了保障了群众出行安全,为群众生活提供了全面的便利服务,为全区旅游业的发展夯实了基础

社会效益100%

满意度指标

100%

 

市政各项工作有序运行,为群众生活出行提高了保障

群众满意度100%

 

 

 

 

 

 

 

 

 

 

 

 

 

 

 

 

 

 

 

 

 

 

 

 

 

 

 

 

 

 

 


本部门按要求对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住建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滨河路一二三段亮化工程、橘苑街道路改造工程、团结街整治项目、新村污水处理项目、春节亮化工程等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滨河路一二三段亮化工程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团结街整治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橘苑街道路改造工程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新村污水处理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春节亮化工程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等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指医疗保障方面支出。其中: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05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节能环保: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2110302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治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治理、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指政府城乡事务支出其中:21201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21299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指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其中: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反映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2210399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建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建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区市政实施运营中心;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主要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纸审查、招投标、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等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3.负责城区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旧城改造、小街小巷改造、污水处理等;负责城区排水工程及地下管网建设工作;负责城区燃气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全区房屋产权产籍;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区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的安排,监督并组织实施。

5.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研究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投资估算、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

6.指导全区村镇建设;承担全区小城镇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承担区内农村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

7.承担城市公园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城区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

8.承担全区人防法律法规宣传,负责组织实施城市人防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城市防空设施使用。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10.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区人武部、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现有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7个,包含政府机关人员6个,工勤人员1个;事业编制25个。截止2020年末在职人员24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参公人员1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819.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4.4万元,占73.4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4.85万元,占26.57%其他收入0.28万元,占0.0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5146.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1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04万元,占12.3%;项目支出3604.52万元,占87.7%。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035.71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财政部门有关管理的规定及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编制和执行年度预算,无随意调整预算情况,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初目标任务,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得到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79万元,完成预算97%,预算数8万元基本持平

2020年年末结转资金2327.41万元。明细情况:2019年中央和省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40万元;市财政下达藏区彝区污水垃圾项目运营补助资金100万元;市财政下达2000年第二批省级城乡建设发展资金33万;非贫困户危旧房改造、撤除补助资金0.06万元;市财政下达2019年土地指标(农村危旧房改造缺口资金)65.68万元;市财政下达2019年土地指标(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建(改建)公共厕所)36.58万元;下达市财政2020年下达第一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0.05万元;老旧小区改造1263.43万元(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021.83万元;省级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28.17万元;市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3.43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88.6万元(中央城镇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147.4万元;省级城镇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41.2万元)。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的信息公开。

2.我局建立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采取定期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同时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财务管理法律法规,本着勤俭节约原则,管理好用好每笔资金。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财务活动接受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3.局内所有资产必须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和明确使用责任,细化到人,每半年对院内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严格按照规定处置资产。

(四)整体绩效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为保障机关运转、履行职能职责,基本支出50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6.85万元,公用经费39.55万元;项目支出开支4640.23万元。全部门预算资金主要用于保障金口河区住建局正常运转、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2.机关厉行节约:2020年金口河区住建局“三公”经费支出数为7.79万元(2019年13.84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6.05万元,2020年预算8万元(2019年预算15.95万元)相比下降7.95万元。原因为我局今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厉行节约。

2)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绩效分配。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机制,实现了财政资金资源有效配置。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支付有依据,严格开支标准。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虚列资金及大额度现金支出现象。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取得了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得到有效执行。三公经费控制率较好,未超预算。总之,通过加强绩效预算,使财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行政效率得到提高,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得利开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当前,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资金不足,行政经费缺口较大,导致工作起来较被动。在今后的工作中,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严格财务管理、节约开支,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综合以上各项指标,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我局2020年的部门整体支出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确保了机关的正常运行和各部室职能的正常履行,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评价得分92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预算编制(25分)

报送时效(3分)

基础信息更新(2分)

2

预算草案报送(1分)

1

编制质量(10分)

预算编制准确(4分)

3

预算执行调整(4分)

4

部门预算审查(2分)

2

绩效目标(6分)

绩效目标编制(6 分)

6

年初项目细化率(6分)

项目支出提前细化(6分)

5

预算执行(25分)

执行进度(10分)

6月执行进度(4分)

3

9月执行进度(3 分)

2

12月执行进度(3 分)

3

预算调整(7分)

执行中期评估(7分)

6

行政成本(8分)

节能降耗(4分)

4

三公经费(4分)

4

综合管理
(20分)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6分)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3分)

3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3分)

3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 分)

2

决算公开(2 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 分)

2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 分)

2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 分)

2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 分)

2

整体效益(30分)

部门整体绩效(30分)

部门职责履行结果(10 分)

10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9

服务对象满意度(10 分)

9

(二)存在问题

由于我局项目多、有些项目具有不可预见性,年初预算时超前谋划意识不够,导致预算数与决算数有差异。

(三)改进建议

今后工作中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上下功夫,通过积极组织、认识论证、领导决策等程序,确保做实预算,保证预算与实际需要基本相符;对项目实施有科学规划,依据项目年内可完成进度分年度下达预算指标,当年预算才能全部执行,年底不会出现大量结转和结余资金,提高预算管理质量。

附件2

 

滨河路一二三段亮化工程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滨河路一二三段亮化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该项目通过招标由四川省一方川月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总承包,合同价暂定951万,最终以金口河区审计局审计确认结算,本工程主要项目内容为:滨河路一二三段亮化总承包,包括设计、预算编制、材料、运输安装等费用,该工程于2018年12月20开工,2019年1月28日竣工验收合格。该项目按合同约定已支付803.7957万元,2020年支付该项目工程款118.0059万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该项目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提高群众满意度,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本项目极大地提升了金口河金口河区夜景,成了金口河区的一道亮丽的风景,让过往金口河朋友都记住魅力无限的金口河。

2.项目管理

2019年1月15日,我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该工程进度285.3万元见2019年1-13日号凭证,2019年2月2日凭证号2-5号证)付100万元,2019年2月3日(凭证号2-10号)付款280.4万,2019年9月5日(凭证号9-25)付款138.0957万元,按合同约定2019年年末该工程现在付款达到84.52%,2020年支付该项目工程118.0059万元。

3.项目绩效

金口河区滨河路一二三段亮化线大渡工程已于2019年11月20日竣工验收合格。项目完成后,受到了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广泛好评,成为了大渡河十里长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群众满意度100%。

三、存在主要问题

项目初期未落实专人管理。亮化工程暴露在室外,管理上存在一定问题。

四、相关措施建议

加强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二是根据季节的变化及时调整开灯时间,尽量延长设备的使用年限。

附件3

 

团结街道路整治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团结街道路整治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2020年项目全年预算数19.85万元,执行数为19.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该项目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提高群众满意度,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团结街道路整治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2020年,为进一步完善团结街基础设施,繁荣场镇经济,规范经营,为群众安全生产生活提供了保障。

2.项目管理

该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执行,确保该项目公平、公开、公正,对该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专人负责进行监督,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并对项目完工后成立验收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并报审计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审计,不仅确保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而且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该项目管理水平。

3.项目绩效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让逻回街变得更及时畅通、美丽、更整洁了。

三、存在主要问题

缺乏日常管理维护。

四、相关措施建议

加强后期维护管理。

附件4

 

橘苑街道路改造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该项目2020年全年预算数27.7万元,执行数为27.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为方便群众和车辆出行,减少场镇拥堵,2020年对该街道实施了道路整治,硬化了路面,规范整治街道两边的商铺和店面,得到群众一致认可,满意度高。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该项目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提高群众满意度,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橘苑街小巷原道路凹凸不平,容易造成卫生死角,不易清扫,街道两边存在乱打篷布现象,严重影响车辆出行,为打造一条通透敞亮的街道,为群众的生活出行提供便利,进一步发展场镇经济,2020年实施了该项目。

2.项目管理

该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执行,确保该项目公平、公开、公正,对该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专人负责进行监督,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并对项目完工后成立验收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并报审计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审计,不仅确保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而且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该项目管理水平。

3.项目绩效

该项目严格按照合同安排工程进度进行施工,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的设施改变了背街小巷出行困难的问题,背街小巷社区居民对该项目的满意度100%。

三、存在主要问题

缺乏日常管理维护。

四、相关措施建议

加强后期维护。

附件5

 

新村污水处理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2020年,该项目全年预算数15.82万元,执行数为15.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已于2020年实施完工,解决了新村生活污水处理难的问题,群众满意度高。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该项目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提高群众满意度,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2020年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当地村民的污水处理问题,完善了场镇生活实施,提高了人居环境,让村民感受到了党的关心和关怀,该项目的实施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

2.项目管理

该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执行,确保该项目公平、公开、公正,对该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专人负责进行监督,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并对项目完工后成立验收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并报审计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审计,不仅确保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而且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该项目管理水平。

3.项目绩效

该项目的实施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大力改善,农民朋友满意度大力提高,该项目完全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

 附件6

 

春节亮化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该项目全年预算数34.08万元,执行数为34.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该项目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提高群众满意度,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本项目极大地提升了金口河金口河区夜景,成了金口河区的一道亮丽的风景,让金口河的春节更具有节日的气氛。

2.项目管理

该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执行,确保该项目公平、公开、公正,对该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专人负责进行监督,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并对项目完工后成立验收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并报审计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审计,不仅确保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而且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该项目管理水平。

3.项目绩效

通过项目实施,让金口河区的春节更具有节日的气氛,方便了居民夜间出行,保障了夜间交通安全,得到了绝大多数居民的赞扬,居民满意度100%。

三、存在主要问题

该项目实施存在特殊性,相关设备设施重复利用率低。

四、相关措施建议

加强后期保管维护。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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