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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2020年度 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1-10-14   信息来源:区公安分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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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10月11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8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4

第四部分 附件                          27

附件1                            27

附件2                            31

第五部分 附表                          3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

三、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一是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二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领域情报信息搜集管理;三是侦查、调查违法犯罪活动,打击违法犯罪人员;四是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和拐卖人口犯罪活动;五是公安痕检、法医鉴定;六是对企业分局案件的审查、预审;七是公安法律监督;八是征兵、招生政治审查;九是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十是管理户证、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一是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十二是管理枪支弹药、管理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办理劳动教养案件;十三是管理旅店、文化市场,打击“六害”违法犯罪活动;十四是管理国家法律规定的特种行业;十五是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保会等群众防范组织工作;十六是代表区人民政府对被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履行监督、考察;十七是对行政拘留人员施行看管;十八是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十九是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和消防监督;二十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二十一是城区街面治安控制;二十二是 “三台合一”报警服务;二十三是部署森林公安工作,开展全区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的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查处全区森林和涉及陆生野生动植物治安案件工作,掌握全区林区治安动态,提出对策;二十四是开展旅游市场和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对策研究及法律宣传,负责查办涉及旅游市场的治安行政案件、刑事案件,配合旅、工商、交通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各旅游景、景点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接受旅客的报警求助,指导各派出所对辖区景区、景点开展秩序维护、巡逻防范、服务游客等。二十五是公安财务管理、车辆、装备、服装及其他资产管理;二十六是公安党建、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干部培训;二十七是公安纪检、监察、控告、申诉工作;二十八是国家安全工作;二十九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三十是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疫情防控抗洪救灾彰显担当。疫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1月26日,全局民辅警全部到岗到位,全员投入战斗。全警同心、上下同欲、众志成城,配合筛查返乡人员4000余人,密切接触者和居家观察700余人,检测车辆9000余辆,协助测量体温2.4万余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派驻22名“项目警官”复工复产。推行暖心“非接触式”办理服务,办理各类业务2200余件。工作中,化解涉疫矛盾16起,处置涉疫警情30余起,行政处罚2人、批评教育30人,侦破涉疫诈骗案1起,挽损17万余元。近期,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强化人物同防、闭环严防、关口细防、横向联防,有力有序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在百年一遇的“8.18”洪灾中,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全警全力、勇于担当,全力做好了巡查值守、群众疏散、财产转移、交通疏导等工作,安全转移受灾群众1300余人,从山区炸药库房及时转运炸药9吨、导爆管、雷管等3万余发,实现了“零伤亡”、“零事故”。二是政治安全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围绕春节、五一、国庆、香港回归纪念日、乐山“三会”等重大节日和敏感节点,坚持“三为三要”,突出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摸排与化解并重,打击与稳控并重,圆满完成各类安保任务20次,实现“四零”目标。针对成昆复线、乐汉高速、脱贫攻坚等重点工程项目,加大阻工堵路和扰乱机关秩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成功处置“7.23”廖XX、“12.11”段XX非正常死亡事件,处理6案9人,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及时送医10名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00余起,“民转刑”“刑转命”案事件零发生。三是平安建设公安主业有序推进。梯次开展“奋进”系列专项行动,打造“最强实战”。截至目前,全区立刑事案件60起,受理治安案件162件,同比下降17%、34%,破案率、查处率同比上升15%、26%,取得“两降两升”的良好成效。继续深化“外向发展、外线作战”机制,以“张XX涉枪”案为基点,扩线深挖,发起部督案件3个、省督案件1个。转战8省市,抓获涉案人员18人,打掉制枪窝点2个,缴获各类疑似枪支41支,深挖涉枪线索426条;精准研判,为成都市局抓获省委彭清华书记亲自督捕的重大经济逃犯李XX作出了重大贡献,市局红榜通报。内挖潜力、外聚合力,区外广辟案源寻找战机,先后派员参与五通“3.08”专案、沙湾“铜河亮剑”禁毒专项整治等工作,既锤炼了队伍、又收获了战果。深化“无毒害区”成效,易制毒化学品实地检查率100%,社康社戒人员0脱失,城市污水毒情全市最低、全省前茅。深刻汲取“5.29”重大交通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农村交管站劝导工作,完善和逗硬农村红白喜事报备劝导制度,全年报备红白喜事86件,劝导各类交通违法2.8万余起,查处1.5万余起,排查整治道路安全隐患29处,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逐步扭转。四是党建工作队伍建设有力提升。突出政治建警,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疫情防控中,在全市率先组建抗疫党员“冲锋队”,40名民辅警佩戴党员徽章和臂章,亮明身份,让党旗在防疫一线高高飘扬。梯次推出 “七个一”系列活动献礼建党99周年,“七一”当日公安部官微首发。突出严优并济,严管高压、风险防控、教育警示“三到位”。落实民警日常记分管理,累计记分187人161.75分;坚持刀刃向内,处理民辅警9人。开展“定制化”思想教育,持续改进“温馨警营”和“十统一”工程,爱警暖警落到实处。突出文化建设,突出文化建设,原创MV《战疫风警线》充分展现乐山公安最美战“疫”风景,多篇微信、抖音典型宣传作品点击数突破1000万,“瓦山铁警”好声音继续唱响全省全国。

二、构设置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独立编制(核算)机构1个,内设机构(所、队、室)10个,在运行的派出所机构3个,其中,内设机构分别为: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加挂纪委、监察室、督察大队牌子)、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加挂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牌子)、治安管理大队、法治室、交通管理大队、警务保障室、看守所(拘留所)、森林警察大队(加挂旅游警察大队),派出机构分别为:永和派出所、金河派出所、共安派出所。与2019年相比增加了1个内设机构,原因是机构合并增加。

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189.2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19.78万元,增长11.14%。主要变动原因一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长;二是公安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三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四是开展了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实施了公安食堂改造等;五是追加了赴凉山挂职人员津贴补差等。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752.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51.88万元,占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19万元,占0.01%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73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5.71万元,占74.56%;项目支出694.66万元,占25.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51.8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73.55万元,增长6.73%。主要变动原因:一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长;二是公安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三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四是开展了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实施了公安食堂改造等;五是追加了赴凉山挂职人员津贴补差等。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2.32万元,增长5.5%。主要变动原因:一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长;二是公安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三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四是开展了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实施了公安食堂改造等;五是追加了赴凉山挂职人员津贴补差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万元,占0.22%公共安全支出(类)1579.88万元,占57.8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2.61万元,占30.86%卫生健康支出(类)36.52万元,占1.34%农林水支出(类)149.84万元,占5.49%住房保障支出(类)115.45万元,占4.2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730.3完成预算85.6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民族工作专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 支出决算为985.27万元,完成预算100%

4.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支出决算为314.18万元,完成预算41.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该项资金系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历年该补助资金下达时间晚,导致当年度的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经费于次年度执行;二是已安排使用未结算支出。

5.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信息化建设: 支出决算为186.15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移民事务: 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系上级下达的5万元转移支付出入境管理经费,已安排使用未结算支出。

7.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 支出决算为94.28万元,完成预算86.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系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15万元,已安排使用未结算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95.68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49.0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支出决算为7.1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 支出决算为17.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672.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36.5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55.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执法和监督: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预算69.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系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公安补助),已安排使用未结算支出。

16. 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支出决算为91.57万元,完成预算98.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系县级领导基金,贫困户救助使用未结算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115.45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5.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63.18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72.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5.5万元,完成预算80.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移交减少1台一般公务用车至机关事务中心;二是加强了车辆管理;三是加强了接待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1.93万元,占95.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7万元,占4.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93万元,完成预算82.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14.41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报废更新购置了1台执法执勤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79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金额19.79万元,主要用于巡防队巡逻。截至2020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2辆,其中:轿车9辆、越野车3辆、小型客车3辆、大中型客车1辆、其他车型6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14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侦察办案、安保维稳、巡逻等各项业务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7万元,完成预算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54万元,增长17.82%。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57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各项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住宿费和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9批次,383人次(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5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开展公安刑侦、治安、国保、监管、派出所等部门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以及维稳、安全保卫、社会评价、感知源建设等公安专项工作的检查指导。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46万元,比2019年增加33.29万元,增长13.92%。主要原因:一是机构合并;二是公用经费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6万元。主要用于指挥通信、刑侦、治安、出入境、监管、大情报等业务装备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2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8.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2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共有车辆2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1辆, 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7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和装备经费、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信息化建设经费、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扫黑除恶经费、中央和省级禁毒管理补助、中央和省级出入境管理经费,强力推进了绩效考核为笼统的各项公安工作,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治安,提升了服务水平“雪亮”工程租赁、城区监控租赁、四级网升级改造租赁、天网运行维护等项目的经费保障,天网覆盖率达100%,为锁定证据,震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站前期筹备经费,全面完成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站建设,推进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级领导基金、县级领导挂联帮扶经费、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专项经费的保障,为金口河年脱贫攻坚贡献了公安力量,巩固了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常态化工作的经费保障,及时维护更新和有效利用了相关信息。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整顿经费全面保障了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整顿的有序开展。应急物资储备社会化服务经费的保障有效整合了社会资源,确保了我局顺利通过上级目标考核工作。民警食堂维修改造建设经费的保障把暖警工程落到了实处。拘押场所管理经费、看守所武警岗哨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建设经费和武警金口河中队“智慧磐石”工程建设经费的保障,确保了监所安全。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经费” 、“ 公安信息化建设经费”、“ 人口信息登记常态化工作经费”、 “ 看守所经费”、“脱贫攻坚等扶贫经费”等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和装备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及时查处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打造了良好的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环境。项目全年预算数756.2万元,执行数为313.29万元,完成预算的41.14%。通过项目实施,及时查处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宣扬传播了正能量,打造了良好的社会生产生活环境,辖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发现的主要问题:转移支付资金全部到位时间为12月、项目完成时间预计为2021年6月、业务装备采购时间(最后一批)预计为2021年6月、办案(业务)相关支出201.59万元、装备建设支出85.7万元、业装备配备1批9项执行率24.5%,均未达到指标值,主要原因:一是上级下达到位经费时间晚;二是经费已经安排暂未结算;三是业务装备采购按照编报的计划正在具体实施中。侦察终结刑事案数量为18起、刑事案件移送起诉率为38.7%,均未达到指标值(详见附表),主要原因:一是刑事案件中电信诈骗案件比例高,而电信诈骗案涉及人员和范围广,由于疫情防控,外出侦办难;二是侦办技术资源不足,导致部分案件不能侦破。上访的案件1起、本级办案案件上访率(上访案件占案件总数的比例)1.6%,优于指标值(详见附表),主要原因:民警办案水平进一步增强,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查处吸毒人员数量28人,优于指标值(详见附表),主要原因:一是广泛宣传,营造了浓厚禁毒氛围;二是加大了查处打击力度,形成严打态势;三是外部流入吸毒人员比例高,由于防疫工作外部流入吸毒人员减少。下一步,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继续紧扣公安实战,靠前保障,促使经费保障推进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目标。

2)公安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保障了信息网络畅通,为侦察办案提供了强有力支撑。项目全年预算数156.36万元,执行数为156.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雪亮”工程(天网)租赁、城区监控月租、 公安四级网升级改造租赁、天网运行维护等经费的保障,强力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为侦察办案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发现的主要问题:创新意识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业务学习,更好发挥公安信息化建设在办案中的作用。

3)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常态化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做到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常态化,服务于全区经济发展。项目全年预算数19.79万元,执行数为19.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有效确保了我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及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工作常态化,同时在全区脱贫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很好服务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经费预算不够,不能满足上级提出工作的新要求。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汇报,争取区委、区政府和财政的支持。

4)看守所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标准保障监区羁押人员生活及相关开支。项目全年预算数14.4万元,执行数为1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监所管理,达到了监所建所以来无安全事故的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设备老化落后,总是在按要求开展隐患整改。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汇报,多方争取,获得支持,能重新选址并进行标准化建设。

5)脱贫攻坚等扶贫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做好脱贫攻坚工作。项目全年预算数93.07万元,执行数为91.57万元,完成预算的97.85%。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保障了县级领导挂联帮扶村,即金河镇铜河村和茶坪村的脱贫建设,以及脱贫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了全区高质量脱贫帮扶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帮扶工作方法简单,点子少。下一步改进措施:开动脑筋,多方学习,细化措施,积极投入到乡村振兴工作中。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目名称

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和装备经费

预算单位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56.2(其中:上年结转291.2)

执行数:

313.29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抓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强力推进绩效考核为笼统的各项公安工作,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提升服务水平。本着“实战需要,急需急配、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各项专项工作、重点工作和目标考核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各警种实战装备配备工作。

统筹抓好了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圆满完成了各类安保任务,实现了“四零”目标。梯次开展了“奋进”系列专项行动,继续深化“外向发展、外向作战”机制,打造了“最强实战”。深化了“无毒害区”成效。本着“实战需要,急需急配、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各项专项工作、重点工作和目标考核工作要求,按计划及时补充配备了各警种装备,服务了实战。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侦察终结刑事案数量、结案行政案件数量

43、100

18、127

户籍业务办理数量

4000条

5000条

流动人口登记

5000条

5000条

公安机关业装备配备

1批

1批9项,执行率24.5%。

上访的案件

3件

1件

全年参训民警

28人

32人

禁、戒毒等公安宣传活动开展

18次

26次

中央、省主流媒体刊播各类宣传覆盖群众

1百万人次

6百万人次

移送起诉人数

55人

38人

查处吸毒人员数量

40人

28人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标准化禁毒宣传阵地覆盖率

100%

100%

戒毒康复标准化中心站点覆盖率100%

100%

100%

刑事案件移送起诉率、行政案件结案率

68.8、95%

38.7%、96%

公安民警培训合格率

100%

100%

公安接处警满意率

100%

100%

本级办案案件上访率(上访案件占案件总数的比例)

3%

1.6%

刑事案件现场勘察率

100%

100%

违法犯罪嫌疑人标准化采集率

100%

100%

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

100%

41.1

DNA入库率

100%

100%

指纹采集入库率

100%

100%

实有人口登记管理率

95%

96%

重点人员管控率

100%

100%

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通过上级验收合格率

100%

100%

购置装备验收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转移支付资金全部到位时间

4月

12月

项目完成时间

12月

2021年6月

业务装备采购时间(最后一批)

12月

2021年6月

成本指标

办案(业务)相关支出

154

201.59

装备建设支出

153

85.7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示

侦办经济案件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4

20余万元

追缴罚没资金(万元)

4

32.98

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金(万元)

40

70.88

社会效益指标

公安工作宣传覆盖率

95%

95%

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对社会风气的净化作用

宣扬传播正能量

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对社会稳定的促进作用

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生态效益指标

维护社会生态环境

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确保了社会生态环境稳中向好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公安民警综合素质

确保队伍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提升

民警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

社会治安防控水平

治安防控水平明显提升

治安水平进一步提升

社会治安稳定水平

维护社会稳定、确保良好的发展环境,公安工作上档升位,高质量发展

确保了全区社会政治治安稳定,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谢进一步增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

100

100

 

社会治安满意度(%)

98

98.5

 

参训民警满意度(%)

100

100

 

社会化综合评价满意度指标(%)

99

10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和装备经费项目、公安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和装备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账户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民族工作专项: 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7.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信息化建设: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执法办案: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10. 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 反映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以及丧葬补助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8.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执法与监督: 反映林业公安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

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独立编制(核算)机构1个,内设机构(所、队、室)10个,在运行的派出所机构3个,其中,内设机构分别为: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加挂纪委、监察室、督察大队牌子)、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加挂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牌子)、治安管理大队、法治室、交通管理大队、警务保障室、看守所(拘留所)、森林警察大队(加挂旅游警察大队),派出机构分别为:永和派出所、金河派出所、共安派出所。与2019年相比增加了1个内设机构,原因是机构合并增加。

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机构职能。一是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二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领域情报信息搜集管理;三是侦查、调查违法犯罪活动,打击违法犯罪人员;四是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和拐卖人口犯罪活动;五是公安痕检、法医鉴定;六是对企业分局案件的审查、预审;七是公安法律监督;八是征兵、招生政治审查;九是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十是管理户证、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一是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十二是管理枪支弹药、管理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办理劳动教养案件;十三是管理旅店、文化市场,打击“六害”违法犯罪活动;十四是管理国家法律规定的特种行业;十五是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保会等群众防范组织工作;十六是代表区人民政府对被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履行监督、考察;十七是对行政拘留人员施行看管;十八是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十九是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和消防监督;二十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二十一是城区街面治安控制;二十二是 “三台合一”报警服务;二十三是部署森林公安工作,开展全区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的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查处全区森林和涉及陆生野生动植物治安案件工作,掌握全区林区治安动态,提出对策;二十四是开展旅游市场和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对策研究及法律宣传,负责查办涉及旅游市场的治安行政案件、刑事案件,配合旅、工商、交通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各旅游景、景点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接受旅客的报警求助,指导各派出所对辖区景区、景点开展秩序维护、巡逻防范、服务游客等。二十五是公安财务管理、车辆、装备、服装及其他资产管理;二十六是公安党建、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干部培训;二十七是公安纪检、监察、控告、申诉工作;二十八是国家安全工作;二十九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三十是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财政供养人数70人,与上年67人相比增加了3人。本年增加5人减少2人。主要原因:一是机构合并增加民警5人;二是民警调出2人减少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51.8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了173.55万元,增长6.73%。主要变动原因:一是机构合并;二是公安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730.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了142.27万元,增长5.5%。主要变动原因:一是机构合并;二是公安公用经费保障标准提高。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局严格预决算管理规定和要求,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的原则,认真办理预决算事项,在预决算编制中做到了收支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二)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规定开展了绩效自评,依法进行了公开,认真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为下一步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预算合理,资金管理较好,资金使用总体规范,整体工作发展态势良好。

(二)存在问题。财务人员预算绩效意识和财经素养有待进一步增强,财务核算管理水平和监督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改进建议。继续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进一步增强财务人员预算绩效意识和财经素养,提升财务核算管理水平和监督水平,强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2

 

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和装备经费支出项目2020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紧贴公安实战,按照实际需要使用办案(业务)和合理配备公安业务,服务保障公安实战,及时有效查处打击犯罪,维护辖区社会政治稳定。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和装备经费是上级经费,是为适应当前公安工作需要,根据各地实际公安工作需要下达的专项经费,分为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金财政行〔2020〕57号、金财政行〔2020〕150号、金财政行〔2020〕186号)

3.资金管理办法治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财务管理内控办法》,规范管理该资金。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紧贴公安实战,服务保障公安实战。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保障公安各部门办案(业务)相关支出,及时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宣扬传播正能量,打造良好的社会生产生活环境,确保辖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结合各部门实际,结合轻重缓急程度,配备各部门各门类实战必需装备,有效服务保障公安实战。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抓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强力推进绩效考核为笼统的各项公安工作,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提升服务水平。本着“实战需要,急需急配、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各项专项工作、重点工作和目标考核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各警种实战装备配备工作。治安管辖范围598平方公里,侦察终结刑事案43起、结案行政案件100起户籍业务办理数量4000条;流动人口登记5000条;公安机关业装备配备1批;上访的案件3起;全年参训民警28人;禁、戒毒等公安宣传活动开展18次;中央、省主流媒体刊播各类宣传覆盖群众100万余人次;移送起诉人数55人;查处吸毒人员数量40人标准化禁毒宣传阵地覆盖率100%;戒毒康复标准化中心站点覆盖率100%;刑事案件移送起诉率68.8%、行政案件结案率95%;公安民警培训合格率100%;公安接处警满意率100%;本级办案案件上访率(上访案件占案件总数的比例)100%;刑事案件现场勘察率100%;违法犯罪嫌疑人标准化采集率100%;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100%;DNA入库率100%;指纹采集入库率100%;实有人口登记管理率95%;重点人员管控率100%;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通过上级验收合格率100%;购置装备验收合格率100%。转移支付资金全部到位时间是2020年4月;项目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完成。公安工作宣传覆盖率95%;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有效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社会生态环境稳中向好。民警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治安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全区社会政治治安稳定。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100%;社会治安满意度98%;参训民警满意度100%;社会化综合评价满意度指数99%。

3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成立自评小组,安排专人,在确定的自评时间内,采用询问、翻阅凭证、查看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从收入、使用、支付和成效等环节入手开展全面自评,查找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和装备经费是上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该资金下达到本级财政,接到本级财政通知,我单位按照财政要求程序申报,本级财政及时下达至我单位,我单位按实战实际需要和进度向财政申请相应资金并及时支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和装备经费是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下达资金。

2.资金到位。2020年上级下达到位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465万元。其中:2020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154万元、2020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153万元于2020年4月13日到位(下达文号:金财政行〔2020〕57号);2020年省级政法转移支付抗击新冠肺炎经费15万元于2020年10月12日到位(下达文号:金财政行〔2020〕150号);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112万元、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30万元、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扫黑除恶经费1万元于2020年12月9日到位(下达文号:金财政行〔2020〕186号)。到位率均为100%。

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291.2万元,本级财政以财政应返还额度调整预算到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

3.资金使用。2020年,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执行转移支付资金313.29万元,执行率为41.14%。其中:办案业务费201.59万元,执行率55.25%;业务装备费85.7万元,执行率为24.53%;扫黑除恶6万元,执行率为85.71%;禁毒经费20万元,执行率为100%;抗击新冠肺炎经费0万元。原因分析:一是上级下达到位经费时间晚;二是经费已经安排暂未结算;三是业务装备采购按照编报的计划正在具体实施中。预计于2021年6月前执行完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财务管理内控办法》,通过挂项目辅助进行核算,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规范的支付程序支付结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紧贴公安实战,按照《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财务管理内控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实际需要,保障公安各部门办案(业务)相关支出,及时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宣扬传播正能量,打造良好的社会生产生活环境,确保辖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结合各部门实际,结合轻重缓急程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程序配备各部门各门类实战必需装备,有效服务保障公安实战。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和装备经费是上级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该资金下达到本级财政,接到本级财政通知,我单位按照财政要求程序申报,本级财政及时下达至我单位,我单位按实战实际需要和进度向财政申请相应资金并及时支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紧贴公安实战,按照《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财务管理内控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实际需要,保障公安各部门办案(业务)相关支出,及时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宣扬传播正能量,打造良好的社会生产生活环境,确保辖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结合各部门实际,结合轻重缓急程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程序配备各部门各门类实战必需装备,有效服务保障公安实战。

(三)项目监管情况。按照《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财务管理内控办法》,有效实施了项目管理所采取的监管手段、监管程序、监管工作,确保了相关工作依规依程序顺利推进。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侦察终结刑事案18起、结案行政案件127起;户籍业务办理数量5000条;流动人口登记5000条;公安机关业装备配备;上访的案件3起;全年参训民警32人;禁、戒毒等公安宣传活动开展26次;中央、省主流媒体刊播各类宣传覆盖群众600万余人次;移送起诉人数38人;查处吸毒人员数量28人。

2)质量指标

标准化禁毒宣传阵地覆盖率100%;戒毒康复标准化中心站点覆盖率100%;刑事案件移送起诉率38.7%、行政案件结案率96%;公安民警培训合格率100%;公安接处警满意率100%;本级办案案件上访率(上访案件占案件总数的比例)1.6%;刑事案件现场勘察率100%;违法犯罪嫌疑人标准化采集率100%;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率41.1%;DNA入库率100%;指纹采集入库率100%;实有人口登记管理率96%;重点人员管控率100%;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通过上级验收合格率100%;购置装备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

转移支付资金全部到位时间是2020年12月9日;项目预计于2021年6月完成;业务装备采购(最后一批)预计于2021年6月。

4)成本指标

办案(业务)相关支出201.59万元;装备建设支出85.7万元。 

5)经济效益指标

侦办经济案件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追缴罚没资金32.98万元;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金70.88万元。

6)社会效益指标

公安工作宣传覆盖率95%;有效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7)生态效益指标

确保了社会生态环境稳中向好。

8)可持续影响指标

民警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治安水平进一步提升;确保了全区社会政治治安稳定,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谢进一步增强。

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100%;社会治安满意度98.5%;参训民警满意度100%;社会化综合评价满意度指数100%。

(二)项目效益情况。

及时查处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宣扬传播了正能量,打造了良好的社会生产生活环境,辖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自查,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办案(业务)和装备经费预算合理,资金管理较好,资金使用总体规范,整体工作发展态势良好,达到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办案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使用缓慢;三是装备配备不能适应不断更新的现代化业务需要。

(三)相关建议。

一是强化办案民警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细化措施,提前谋划;三是与财政等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有序推进;四是积极汇报争取上级支持。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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