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委政法委.XLS
2020年度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10月9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5、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搞好案件督查工作。
6、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办理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全区政法工作在市委政法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及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11357战略,全力推进平安金口河、法治金口河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区没有发生一起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重大政治事件、民族分裂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有力维护了全区社会大局稳定。
一、坚持源头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是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密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持续开展乱象整治,及时铲除邪教滋生的土壤,强化政治重点人员教育管控,进一步巩固防邪“解脱工作”成果,全区未发生重大政治事件、民族分裂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
二是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坚决贯彻落实维稳信访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全力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覆盖工作,坚持维稳处突“三同步”原则,搜集情报预警信息38条,开展风险评估6件,妥善处置了2.21林某伤亡纠纷、3.17段某意外死亡、5.29重大交通事故等涉稳事件11起,圆满完成了各级“两会”、省市领导来区调研等重要敏感期安保维稳任务。
三是扎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覆盖全区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强化重大信访件案件包案制度,加强源头防范,压实首接首办责任,把问题解决在“第一次”、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始。对重点难点问题,切实落实对策措施。今年以来,全区共排查出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287件,妥善处理283件,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
四是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托省市下发的大数据和“一标三实”警务综合平台搭建实战模型,形成“大数据+公安+卫健+疾控+乡镇”五方联动的合成作战体系,精准分析“由疫来金、去疫返金”的重点人员,全面深入搜集掌握可能引发突发敏感事件的苗头线索,做到精准排查、及时掌握,第一时间开展内部安全防范、矛盾纠纷化解,切实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截至目前,逐一核查市上推送数据874条,全部做到人人见面并落实相关措施。切实掌握疫情高发地区来金人员身份信息、行动轨迹、健康状况等,有效避免漏统脱管情况的发生。在全市率先发布《关于依法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十二条”通告》,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破获涉疫刑事案件1起,抓获1人,治安拘留1人,处理涉疫警情30余起。
二、坚持综合治理,全力推进平安金口河建设
一是夯实治理基础。全面完成区综治中心建设,着力打造集基层治理指挥调度中心、心连心中心、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五心合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性服务管理平台。大力实施“平安金口河慧眼工程”“雪亮工程”项目建设,雪亮工程监控系统有效整合全区各乡镇综治中心、村级综治工作站和各公安派出所信息资源,为进一步夯实全区防控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加强巡防队伍建设。健全城区专业巡防队伍和武装巡防队伍,实行以交巡警为主体的城市街面巡逻防控机制;大力发展群防群治组织,重点抓好了社区村组“红袖标”治安巡防队伍、街头路面“红袖标”流动协防队伍、场所部位“红袖标”治安联防队伍建设,全区95支1500余人的“红袖标”综治巡防队伍扎实开展治安隐患排查,为公安机关提供案件线索21条,扭送和协助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6次,全力确保社会面治安秩序良好。
三是强化专项打击整治。深入开展、禁毒缉毒、治爆缉枪、“铁腕铸盾”“迎庆”系列等专项行动,将打击的重点对准盗窃摩托车和入室盗窃等,破案率保持在40%以上。深入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专项整治,坚持每月2次寄递物流行业安全检查,确保“三个100%”落到实处。依法严厉打击阻工堵路、敲诈勒索、侵占涉农资金、乱搭乱建等行为,全力服务保障全区脱贫攻坚、挂图作战项目,全区无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构建起“乡镇政法委员+村(社区)网格长、专职网格员、辅警、法律顾问+村(居)民小组网格员”的基层全科网格管理服务体系,综合履行“十大员”职责。全区42名网格员先后采集流动人口、一标三实等信息900多条,协助捣毁吸毒窝点1个、预防并协助处置3起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情况,及时发现并排除居民在家中安全隐患25起。
五是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认真做好全区重点项目流动人口“一标三实”数据采集;大力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活动,切实做好艾滋人员、吸毒等高危人员的服务管理,研判强化教育稳控工作,同时加强对刑释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和问题青少年的教育管控力度,确保特殊人员服务管理到位。定期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开展分析研判,落实以奖代补政策,截至目前,全区确定符合奖补政策人数共81人,年奖补金额20余万元。
三、坚持依法治理,全力推进法治金口河建设
一是全力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全年法院刑事收案21件,结案17件;民事收案428件,结案382件;执行案件收案289件,结案233件;检察院批捕7件9人;起诉17件23人;公安机关立刑事案件52起,受理治安案件121起,同比下降43%、62%,查处违法人员82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0件,办结40件,挽回经济损失24.5万元。
二是全力推进法律七进工作。以党政联席会、村组会议、“公民道德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等节日契机,组织成员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全年开展集中宣传50余场次,乡镇宣传30场次,散发普法宣传资料5万余份、法治宣传用品1万余份,挂图2000余张。用好用活“两微一端”,微金口河、金口河政法、金口河公安、金口河区新闻网、金口河普法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文章200余篇。开展2020年疫情防控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累计4千余人在线参与竞答。法律咨询人次1200人次,受援人次700人次,金口河公证处办理公证案件27件。
三是大力开展法治扶贫专项行动。制发《金口河区“三官一律”考核办法》,实时调阅查看,进一步强化对“三官一律”下基层工作的督导;发布《关于严厉惩处不履行赡养义务、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依法对子女长期不管不问父母、拒不支付赡养费用、子女言语和行动上虐待父母、让父母长期居住在危旧房中等恶劣行径给予严厉打击。目前办理此类案件15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坚持党政主导,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线索大排查。建立“扫黑办+乡镇”“扫黑办+部门”的线索搜集机制和“扫黑办+公安”的线索核查机制,全方位排查涉黑涉恶线索。截至目前,全区未发现黑恶势力活动迹象。
(二)基层大整顿。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清理有前科劣迹村干部1名,确定6个市级、8个区级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成效明显。
(三)乱象大整治。一是整治发展乱象。始终围绕成昆复线、乐汉高速、大瓦山旅游环线等重点工程项目,重拳打击阻工堵路等违法行为,共查处典型案件15起,拘留23人,先后妥善处置了群体涉稳事件35起。二是整治信访乱象。始终围绕以非正常死亡闹丧为突出表现的无序上访违法行为,重拳打击,共查处典型案件17起,拘留11人。三是整治行业乱象。始终围绕行业领域“大法不犯、小法不断”等乱象,深入开展行业“六清”行动,行业整顿效果明显,先后侦办省公安厅挂牌督办案件两起,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1起。
(四)案件大攻坚。公安机关先后参与多起涉黑涉恶专案,“5.21”“2.25”“4.26”“6.03”“8.28”“9.20”等全市一系列有影响的专案中,无一不看到金口河的身影,展现着金口河的形象;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主办或参办的3起涉嫌黑恶案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有效遏制了全区非法采沙行为;人民法院审结原金口河区永胜乡五池村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杨某某、童某某贪污案件;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审结江某某非法采矿案件,审结张某某等三人禁猎区非法狩猎野生蛙案件,保护了大渡河流域的生态环境资源,起到了打击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良好效果。
五、狠抓队伍建设,全力打造政法铁军
一是锻造过硬政法队伍,绷紧全面从严治警之弦。坚持高站位全面部署“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常态化开展日常纪律作风和警示教育,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在8月抗洪抢险中,全区政法干警共出动387人(次),积极参与金河镇、共安彝族乡抗洪抢险和灾后救灾工作,转移安置群众1570余人,有力的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取得抢险救灾和维护稳定“双胜利”,充分展现了全区政法干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勇于担当、不畏艰险的正面形象。
二是展现政法干警风采,提高队伍凝聚力。出台《加强新时代金口河公安工作的十条措施》,建立对被阻碍和被妨害民(辅)警分别发放1000元/人和2000元/人的慰问制度;原创MV《抗疫风景线》展示了“瓦山铁警”的青春蓬勃之力,选树乐山市“同心战‘疫’——最美人物”周蓄等先进模范6人;体现东西协作扶贫题材的宣传片《铸梦》被省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学习强国四川平台大力推广,有力的展现了新时代政法干警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良好形象。
三是扩大“点亮火把”品牌影响力。积极与四川师大音乐学院合作,升级打造“点亮火把”法治音乐课(初中版)。积极参与“点亮火把”金口河区青少年禁毒防艾警示教育基地选址及设计工作。通过举办面向在校学生的涉毒案件公开庭审活动、举行“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等,进一步扩大“点亮火把”工作品牌影响力。
2020年,全区政法系统受市级表彰集体18个,个人12人。
二、机构设置
区委政法委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区委防邪办、区委维稳办、区综治办、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挂靠在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10.85万元,支出总计346.8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02万元、支出增加16.56万元,收入下降6.62%和支出增加5.01%,收入减少的原因是减少了大调解工作经费、走基层全覆盖慰问经费,扫黑除恶经费纳入到了基本里面;支出数增加的原因是今年增加了盘活存量资金所以支出决算数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1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0.82万元,占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3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4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46万元,占69.33%;项目支出106.39万元,占30.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10.82万元,支出总计346.8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05万元、支出增加16.58万元,收入下降7.09%和支出增加5.02%,收入减少的原因是减少了大调解工作经费、走基层全覆盖慰问经费,扫黑除恶经费纳入到了基本里面;支出数增加的原因是今年增加了盘活存量资金所以支出决算数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58万元,增长5.02%。主要变动原因是今年增加了盘活存量资金所以支出决算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7.47万元,占59.82%;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1.89万元,占3.4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25万元,占14.78%;医疗卫生支出5.61万元,占1.61%;城乡社区支出37.94万元,占10.94%;农林水支出13.56万元,占3.91%;住房保障支出19.11万元,占5.51%;国防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自然防治及应急管理等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46.84万元,完成预算81.13%。其中:
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类)36(款)01(项):支出决算为191.87万元,完成预算63.31%,原因预算的心连心政府采购经费未支付,额度被财政收回。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类)36(款)02(项):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74.29%,预算的项目经费未支付额度被收回。
3.公安安全支出204(类)02(款)02(项):支出决算为11.89万元,此资金为省市拨专项资金,年初未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为14.49万元,完成预算92.17%,原因是预算时多预算了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6(项):支出决算为7.25万元,完成预算92.24%,原因是预算时多预算了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99(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11(款)99(项):支出决算为27.39万元,此资金为追加资金,为重度精神残疾人监护人补助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99(款)01(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5.6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城乡社区支出212(类)99(款)01(项):支出决算数为37.94万元,完成预算数199.68%,原因是增加了盘活存量资金35万。
11.农林水支出213(类)05(款)99(项):支出决算为13.56万元,完成预算数37.88%,原因是未使用县级挂联帮扶资金。
12.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19.11万元,完成预算105%,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13.其他支出229(类)99(款)01(项):支出决算数为104.11元,此笔资金是利息收入所以无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4.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5.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预算48.4%。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5万元,占75.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9万元,占24.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5万元,完成预算83.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51万元,下降12.26%。主要原因是严格实行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5万元。主要用于综治、信访、维稳、大调解、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9万元,完成预算2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1万元,下降7.75%。主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接待标准和范围。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19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9万元,主要是接待办案接待工作,以及扫黑除恶等工作督导,市委政法委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调研督导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5万元,比2019年增加6.08万元,增长23.51%。主要原因是把一个项目资金的功能科目弄成了行政运行导致错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区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委政法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网格化、脱贫攻坚、政法三级网络建设经费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自评得分91分。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
1.网格化工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40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87.5%。通过项目实施,对全区进行网格化管理,确保全区社会平安。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财务收支和控制经费增长。
2.“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76万元,执行数为8.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开展相关保障,为全区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成效作出积极贡献。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财务收支和控制经费增长。
3.县级领导挂联基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4.8万元,完成预算的24%。通过项目实施,巩固了桠溪村和蒲梯村脱贫攻坚成效工作,确保了脱贫摘帽工作圆满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财务收支和控制经费增长。
4.综合治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2.34万元,完成预算的46.8%。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社会治安的有序进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和谐的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财务收支和控制经费增长。
5.政法三级网络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有效的保障了政法系统三级网络建设,为政法工作的高效运行提供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财务收支和控制经费增长。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政法工作
预算单位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政法委员会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预算数:254执行数:106.39
其中-财政拨款:254其中-财政拨款:106.39
其它资金:0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实际完成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工作取向,狠抓工作短板,以维护政治安全、防控社会风险、服务经济发展、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司法改革、维护公平正义、锻造过硬队伍为着力点,全面提升政法工作能力水平,为金口河区“绿色崛起·美丽发展”提供坚强政法保障。。按照预期目标完成任务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质量指标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各类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确保全区社会稳定
项目完成指标质量指标调解率实行三三制调解方法化解率达到97%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项目完成指标
……
效益指标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中共金口河区委政法委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网格化、脱贫攻坚、政法三级网络建设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网格化工作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1.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类)36(款)01(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类)36(款)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公安安全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类)02(款)02(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208(类)05(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11(款)99(项)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反映除其他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99(款)01(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其他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212(类)99(款)01(项):城乡社区反映其它用于城乡社区方面支出。
14.农林水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213(类)05(款)99(项)其他扶贫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它用于扶贫方面支出。
15.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政法委员会是一级预算行政单位,下面有1个事业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5.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相互制约、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搞好案件督查工作。
6.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办理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20年区委政法委在编在岗人员9人,其中行政编制6个,机关工勤1个,事业编制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31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0.82万元,占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3万元,占0.0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34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46万元,占69.33%;项目支出106.39万元,占30.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开展年初预算,编制符合本部门实际的项目预算,严格按照项目支出规定,对每一笔经费的支出严把纪律关,项目有条不紊的按照年初预算执行,无违规支出以及超预算支出。
(二)结果应用情况。
及时对绩效自评进行公开、对评价结果涉及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内容分配各分管领导,要求必须严格整改完善。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网格化工作经费、综合治理经费、政法三级网络建设费用、县级领导挂联资金、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专项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各项目都按照规定支付,目标完
(二)存在问题。
一是拨款缓慢,未能在年底及时结算报账,导致预算未执行完成。二是内部控制支部不够完善,三是工作方法创新度不够。
(三)改进建议。
一是督促科室及时开展项目,保证本年度的项目及时完成,及时报账支付;二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三是在工作方面发挥创新,多学习先进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提高部门工作效率。
附件2
政法三级网络建设光纤租用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5万元,批复资金为5万元,按时每月支付了三级网络建设光纤租用费用,保障了政法系统网络运转安全。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该项目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提高群众满意度,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政法三级网络建设光纤租用费用项目是按时每月支付了三级网络建设光纤租用费用,保障了政法系统网络运转安全。
2、项目管理
该项目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及时兑现,资金无挤占、挪用、截留、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了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3、项目绩效
该项目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政法系统网络运转安全。
三、存在主要问题
无。
四、相关措施建议
无。
网格化工作费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40万元,批复资金为35万元,通过开展网格化管理大一统情报收集、分析研判,做好了全区社会稳定工作。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该项目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提高群众满意度,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网格化工作费用是通过开展网格化管理大一统情报收集、分析研判,做好了全区社会稳定工作。
2项目管理
该项目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及时兑现,资金无挤占、挪用、截留、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了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3项目绩效
该项目完成预算的87.5%。通过项目实施,做好了全区重要敏感节点维稳工作,促进了社会稳定。
四、存在主要问题
无。
五、相关措施建议
无。
综合治理工作费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5万元,批复资金为2.34万元,通过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开展大一统情报收集、分析研判,做好了全区重要敏感节点维稳工作,促进了社会稳定。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该项目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提高群众满意度,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维稳工作费用是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2、项目管理
该项目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及时兑现,资金无挤占、挪用、截留、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了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3、项目绩效
该项目完成预算的46.8%。通过项目实施,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违法犯罪,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三、存在主要问题
无。
四、相关措施建议
无。
县级领导挂联帮扶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20万元,批复资金为4.8万元,助力全区脱贫攻坚,弥补帮扶联系村各项资金缺口,密切与贫困村的联系,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该项目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提高群众满意度,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县级领导挂联资金是助力全区脱贫攻坚,弥补帮扶联系村各项资金缺口,密切与贫困村的联系,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2、项目管理
该项目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及时兑现,资金无挤占、挪用、截留、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了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3项目绩效
该项目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助力全区脱贫攻坚,弥补帮扶联系村各项资金缺口,密切与贫困村的联系,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存在主要问题
无。
四、相关措施建议
无。
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12万元,批复资金为8.76万元,助力全区脱贫攻坚,密切与联系村群众的联系,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该项目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提高群众满意度,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专项费用是助力全区脱贫攻坚,密切与联系村群众的联系,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
2、项目管理
该项目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及时兑现,资金无挤占、挪用、截留、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了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3、项目绩效
该项目完成预算的73%。通过项目实施,助力全区脱贫攻坚,密切与联系村群众的联系,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
三、存在主要问题
无。
四、相关措施建议
无。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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