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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乐山市金口河区委巡察办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0-02-20   信息来源:区委巡察办  【字号: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区委巡察办是区委工作机关,承担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统筹、协调、指导巡察工作,向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部门概况

区委巡察办独立编制(核算)机构1个,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0年区委巡察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委巡察办2020年收支总预算65.38万元。上年未单独预算,无对比。

(一)  收入预算情况  

区委巡察办2020年收入预算65.3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3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委巡察办2020年支出预算6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18万元,占81.34%;项目支出12.2万元,占18.66%。

2020年支出预算65.3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44.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78万元,医疗卫生1.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8万元,农林水支出7.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委巡察办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巡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委巡察办机关、归口管理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委巡察办机关、归口管理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社会保障缴费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对县级领导联系村扶贫工作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区委巡察办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区委巡察办未安排出国计划,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上年未单独预算,无对比。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区委巡察办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万元,预计接待10批,共50人,上年未单独预算,无对比。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区委巡察办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上年未单独预算,无对比。2020年将新购0辆车,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2020年度,区委巡察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7万元。上年未单独预算,无对比。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区委巡察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区委巡察办公有车辆0辆。
   八、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12.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8.教育(类)…(款)…(项):指……。

9.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区委巡察办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20年2月18日

 

区委巡察办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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