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引导全区的理论研究、理论学习和理论宣传工作。 2.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区新闻宣传工作,对区广电宣传中心的工作实施政治方向、方针、政策的指导。 3.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4.负责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文明单位、行业、村镇、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5.负责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对区文广新局的工作实施宏观指导与协调。 6.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区中小学校的德育、政治理论课教学和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全区对外宣传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全区的外宣工作。 8.负责制定全区宣传干部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9.负责提出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文化系统制定政策、法规,按照区委的工作部署,对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进行协调。 10.完成区委和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压紧压实责任,抓实意识形态。进一步健全完善意识形态会商研判、联动处置、督查等制度,着力解决乡镇、部门对意识形态重点不够、落实不到位问题。加强意识形态督查和整改,针对市委宣传部督查意识形态的情况,对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再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加强网络舆情管控,组织全区宣传员开展一次专题培训。 2、创新学习形式,强化理论武装。精心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把“学习强国”平台作为全体干部学习的重要途径。做好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服务,每次中心组学习前围绕学习主题编印好学习资料。 3、内宣外宣并举,讲好金口河故事。精心策划主题宣传,围绕乡村振兴、全域旅游、“双创”等重点工作,策划开展好系列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创新对外宣传方式,加强同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力争2020年在人民日报、新华网、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的上稿数量和质量实现新突破。 4、抓实精神文明,弘扬主流价值。以“双创”工作为抓手,纵深推进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社、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五大创建”。扎实抓好精神扶贫“六大行动”“五大教育”,弘扬新风正气,推进移风易俗,补齐“精神短板”,助推乡村振兴,2020年打造脱贫奔康的乡村精神家园2个。组织开展金口河区第五届文明市民评选表扬活动。 5、突出厚植厚培,繁荣文化事业。精心筹备2020年转转花文化旅游节,助推旅游业加快发展。深入挖掘铁道兵文化、乐西公路文化、“三线”建设文化,加快推进《乐西公路的历史价值和保护利用研究》课题研究,加快打造具有金口河地域特色的文化名片。 二、部门概况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宣传部属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内设办公室、理论科等2个科室。挂乐山市金口河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公室、区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区新闻出版局(区版权局)牌子、融媒体中心等牌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0年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宣传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0年区委宣传部2020年收支总预算356.04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9.08万元,增加19.89%,主要是机构合并,融媒体中心成立,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多。 (一) 收入预算情况 区委宣传部2020年收入预算356.0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6.0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委宣传部2020年支出预算35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14万元,占60.71%;项目支出139.9万元,占39.29%。 2020年支出预算356.0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44.81万元,教育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0.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3万元,农林水支出4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69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委宣传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委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委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那些方面)。 (二)教育支出,主要用于通讯员培训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人员下乡补贴。 (六)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区委宣传部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区委宣传部根据区委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区委宣传部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预计接待100批,共250人,较2020年预算增长33%,主要原因是新成立的融媒体中心增加部分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区委宣传部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长2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工作人员和业务工作增多。2020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2020年度,区委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2万元,比上年增加12.79万元,增长91.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后成立融媒体中心,文广新广电中心人员并入宣传部,所以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区委宣传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委宣传部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8个,涉及财政资金139.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类)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指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事业运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类)指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款)指财政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类)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指医疗保障方面支出,(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和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 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1. 住房保障:(类)指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项)指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区委宣传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2020年2月11日 区委宣传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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