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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0-02-19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字号: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2020年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的预算予以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査、专项调査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査、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实施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和评估行业监管。组织研究全区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全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指导全区村庄规划编制。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林业、园林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相关的生态修复工程。拟订全区林业和园林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等工作。牽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全区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全区地质勘査管理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区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査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矿业权管理,压覆矿产资源报批,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质量、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全区地理空间数据汇集、共享工作。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城和林业园林科技发展(教育)及对外合作工作,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城和园林科技创新发展及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承担湿地、防治石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4.配合国家、省、市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15.组织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和风景园林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拟定全区风景园林、城乡绿化、造林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城市园林、城市公园等城市绿化工作,负责全区名树木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圆园林绿化工作。
       16.负责全区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申报和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全区湿地保护修复规划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17.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査,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18.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区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对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进行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19.负责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20.拟订全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指导林业综合开发和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推进全区林业产业带和产业基地建设。指导林业和园林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配合推进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21.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协调和督促查处林业违法案件,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22.监督管理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23.负责落实全区森林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24.监督管理全区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各类预算内投资、县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区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2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2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7.职能转变。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東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東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行动,推进绿色林业产业发展,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区各类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28.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区应急局与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区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等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本火家、水旱灾害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29.与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自然资源局负责食用林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食用林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物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
       30.与区水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其他河道管理相关工作由区水务局负责。
      (二)2020年的主要工作
        2020年,全区自然资源工作将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相关精神,加快重点工作进程,现将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1.全面抓好党建工作,做出自然资源系统党建亮点特色。
         2.全力争取和平沟项目,推进和平沟前期勘查设计工作,争取年内纳入省厅地灾治理项目库。
         3.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力争一季度完成全区约一半的外业测绘,同步启动内内业分析,资料收集,村组复核公示工作。
         4.持续推进金口河区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
         5.持续推进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我局将持续做好技术指导、政策解读、项目变更等工作,督促乡镇政府进行全面拆除复垦阶段。
         6.完成金口河区自然保护地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工作,持续推进金口河区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调整工作,按要求完成审核备案投用。
         7.持续推进新一轮空间规划工作,启动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8.协助枕沙电站建设土地征用事宜,加快乐山市金口河区2019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组卷报批工作,力争尽快取得省政府批复。
         9.拟定我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报区政府批复后报市局备案。
        10.将金口河区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报省厅备案后报区政府公告实施。
        11.规范地灾隐患点动态管理,加强排查演练工作;做好地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填报和更新工作,做好自动化实时专业监测设备后期运维工作,确保设备在线率不低于95%。
        12.开展“十四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林木种质资源调查。
        13.开展营造林工作。
        14.开展自然保护地工作。配合省、市主管部门完成3个自然保护地摸底调查,提出优化方案。
        15.启动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
        16.招标落实湿地公园2018年生态修复保护项目科研、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并完成相关工作。
        17.第二批增减挂钩项目。加强政策宣传及业务指导,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
        18.修订《金口河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并做好森林防火相关工作;
        19.完善《桃花源生态保护基金会八月林保护区管理5年评估报告(2014-2019)》,并报区政府审定。
        20.开展矿业权信息公示、采矿权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对矿山复工复产进行安全检,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相关工作。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3个职能股室,分别为行政综合股、自然资源股、林业规划股。同时下属其他事业单位10个,主要包括:乐山市金口河区监察执法大队、乐山市金口河区国土资源局金河国土所、乐山市金口河区国土资源局和平国土所、乐山市金口河区国土资源局永和国土所、乐山市金口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乐山市金口河区土地管理事务所、乐山市金口河区大瓦山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乐山市金口河区国有林场(乐山市金口河区八月林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乐山市金口河区林业综合服务站、乐山市金口河区木材检查站。
        2019年末,乐山市自然资源局金口河区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财政供养人数43人,其中:在职人员中公务员(参公人员)15人、事业人员25人、工勤人员2人、政府老雇员1人,退休人员15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0年区自然资源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候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20年区自然资源部门收支总预算10376.4148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 5013.69888万元,增加93.49 %,主要是2019年编制部门预算时,还没有进行机构改革,没有合并为自然资源局。机构改革以后,区自然资源局的业务工作明显增加。
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收入预算10376.414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89.9948万元,占10.5%;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286.42万元,占89.5%。  
        支出预算情况:  
        区自然资源2020年支出预算10376.4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585.8948万元,占 5.6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504.1万元,占 4.9 %,政府性基金项目预算9286.42万元,占89.5%。
        2020年支出预算10376.4148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97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036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286.42万元、农林水支出54.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40.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592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自然资源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区自然资源局和区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自然资源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自然资源局和区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自然资源局和区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区自然资源局和区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支出和对区自然资源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退休人员死亡抚恤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区自然资源局和区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节能环保支出,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产生的各项补助支出等支出、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及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全区征地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增减挂钩、规划等经费。指城乡社区支出(类),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增减挂钩、征地拆迁工作经费、规划等经费。
        (五)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区自然资源局和区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六)自然资源海洋气候等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指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指国土资源管理等方面支出(款),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项):指局运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日常运转、土地矿山执法巡查、地质灾害监测及巡查、土地测绘费、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等费用。
       (七)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用于区自然资源局和区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和森林防火工作开支。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区自然资源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区自然资源部门无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区自然资源部门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预计接待120批,共1200人,较2019年预算上升20.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业务工作增加,接待增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区自然资源部门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9万元,较2019年预算下降14.3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整合车辆使用,合理调度车辆。2020年无购车计划。2019年末区资源部门保有车辆为3辆,其中:轿车2辆、轻型普通货车1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2020年度,区自然资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02万元,比上年减少17.355万元,减少20.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整合,公务开支预计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区自然资源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4.8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电视机1台支出0.248万元;政府采购其他服务支出624.6万元,主要用于招标采购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空间规划项目、湿地公园2018年生态修复保护项目科研、实施方案编制单位、森林资源“二类调查”作业单位等。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自然资源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2个,涉及财政资金979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6个,涉及财政资金504.1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6个,涉及财政资金9286.4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80801 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089901 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210卫生健康支出 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211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110501森林管护: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2110599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天然林保护方面的支出。
        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耕还林方面的支出。
        10.212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2120802土地开发支出;
        2120805补助被征地农民的支出;
        2120806土地出让业务支出;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21211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安排的支出。
        11.213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130211 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方面的支出。
       2130212湿地保护:反映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2.220自然资源海洋气候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2200101行政运行(自然):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200150事业运行(自然):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3.221住房保障支出 :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反映防治森林草原、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2240699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1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2020.2.19.xlsx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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