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河区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有关规定,经金口河区财政局汇总,现将我区2018年区级部门,包括区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予以公开。 2019年金口河区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计829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下降3.55%。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81.3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2.76%。 1.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车辆购置经费。 2.安排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381.3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2.76%,主要安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保险费等经费。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金口河区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公务,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预算447.70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4.21%。 2019年金口河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预 算数 | 其中:财政拨款 |
| 小计 | 一般公 共预算 | 政府性 基金 | 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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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829 | 829 | 827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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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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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务接待费 | 447.70 | 447.70 | 445.7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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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81.3 | 381.3 | 3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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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费 | 381.3 | 381.3 | 3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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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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