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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0-09-03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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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年9月2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

三、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三农”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市区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生产新技术和新机具引进、示范和推广,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及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制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牵头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与有关气象部门对接,确保天气预报警报的发布和气候资源的监测与保护可持续

11.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8.职能转变。

①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③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9.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区经信局有关职责分工。区经信局负责农产品加工工业(精深加工)相关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全区农户或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生产主体对农产品的产地初加工工作。

②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水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药、兽药、鱼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种植、养殖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管;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街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围绕重点指标、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强基础、优服务、提品质,推动全区农业农村健康稳定发展。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预计达36864万元,同比增长4%,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15953元,增速12%。

1.重点目标完成情况

①、农业产业扶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设现代农业园区2个,新建农产品初加工设施1处。全面完成中药材产业基地建设、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建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3个项目实施,超目标完成1个标准化畜禽养殖场的改扩建项目。继续探索实践“龙头企业+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2019年,兑现分红金额634余万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424人,实现贫困户通过产业扶贫持续稳定增收。

②、东西部扶贫协作。中药材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基本完工,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拨付率100%。为农服务中心及生态食品加工厂(一期)主体工程已全面完工,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拨付率100%;(二期)正在推进建设。组织5家农业企业到东部地区参展,开展农业特色产业销售对接。

③、市下目标。完成有效期限内“三品一标”农产品目标5个,新增“三品一标”2个。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0.4万亩。创建市级示范村2个、市级先进乡镇1个。发展现代经作产业标准化基地道地中药材0.3万亩;新(改、扩)建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3个。扎实推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在85%以上。在永胜乡大坪村食用菌基地、五池村油用牡丹基地建设农村公厕2座。

2.重点工作及成效

①、突出重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高标准规划建设永胜乡民主村“百味电商”老街、花茨村“花漾安居”特色村寨及和平村“药旅融合”百草园项目,打造万亩中药材市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投资6700万元,扎实推进金口河为农服务中心及生态食品加工厂项目,实现了农产品深加工、集配和冷链物流“零突破”。

②、精心部署,抓实人居环境整治。按照“四清三改两化一提升”的总体要求,完成推进新民村、联合村等6个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试点工作,新(改)建农村户用厕所1803户,乡镇(市场)公厕11座;统筹推进林丰村、和平村等7个村“厕污共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达到50%;全覆盖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现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以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为契机,探索出“1234”工作法(坚持一个领导、用好两面旗帜、执行好三项制度、持续深化四项革命),“党建+示范创建工作法”,积极推进农村“村貌革命”,打造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1个,市级先进乡镇1个,市级示范村2个。

③、调优结构,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重点推进中药材、高山蔬菜、茶叶、核桃、大鲵、高山藤椒等优势特色产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建成中药材、高山蔬菜、藤椒等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5.17万亩,建成蛋鸡+有机肥、肉牛+蓝莓+药材种养循环示范园2个;实施品牌兴农战略,培育“金口金品”公共区域品牌,打造板厂坪乌天麻、大瓦山珍食用菌、德福源老鹰茶、云逸鲜香藤椒等优势农产品11个,新增“三品一标”认证2个。

④、深化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引导规范流转土地5000余亩,闲置土地利用率明显提高;预计12月高质量完成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获得省、市检查组好评;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创建省级示范社2家、市级示范社5家,新培育省级家庭农场14家。

⑤、稳产保供,抓好非洲猪瘟防控。按照“堵外源、查内患、保供给”防控思路,设置临时检查点5个,劝返车辆87辆,消毒车辆5000余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0起,罚款2210元;排查养殖场(户)4364个、生猪13.78万头;积极组织活猪调运市中区,维护区域市场稳定,向市中区定点调配生猪17车418头。

二、构设置

2019年末,我局独立编制(核算)机构1个,内设机构1个:综合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安彝族乡畜牧兽医站、和平彝族乡畜牧兽医站、永和镇畜牧兽医站、金河镇畜牧兽医站、永胜乡畜牧兽医站。由于职能划分,将上年的办公室、农业综合股、畜牧综合股、农机监管股、水产渔政管理股只能同意划分到综合办公室,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农业执法大队职能统一划分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末,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实施统一编制决算,属于一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总收入6338.279387万元,总支出5698.54350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43.294614万元、441.165935万元,分别增长22.01%、8.39%。主要变动原因如下表所列: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6338.279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20844883万元,占99.7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7434504万元,占0.28(收入决算结构图如下:)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5698.543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2.731125万元,占14.44;项目支出4875.812383万元,占85.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支出决算结构图如下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320.844883万元、支出总计5669.79464万元。与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174.053909万元、支出总计5256.539157万元相比,各增加1146.790974万元、413.255483万元,增长22.167.86%。主要变动原因是加大农业产业发展投入,如2019年东西协作帮扶资金3000万元用于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及中药材产业园区建设,占总支出的52.65%。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69.794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各增加413.255483万元,增加7.86%。主要变动原因是各级财政加大农业产业发展投入,如2019年东西协作帮扶资金3000万元用于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及中药材产业园区建设,占总支出的52.65%。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69.794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57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907377万元,占2卫生健康支出20.200806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5475.万元,占97%;住房保障支出66.9669万元,占1;节能环保支出0.3万元,占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669.79464万元完成预算539.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预算100

2.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66.9669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106.9073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2人。

4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为20.20080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2人。

5.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为5475.149557万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2.7311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0.3145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62.4165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93325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864256万元,占62.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69万元,占37.22。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6425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383438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资源整合、厉行节约。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864256万元。主要用于非洲猪瘟防控、“一街一村一基地”项目建设指导、脱贫攻坚及农业技术服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1.7508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上级指导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069万元,主要用于非洲猪瘟防控、“一街一村一基地”项目建设指导、脱贫攻坚上级相关部门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24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06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多次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指导支出1.26万元、春秋两防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交叉检查及防控技术指导0.72万元、多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指导0.284万元、多次农业产业发展技术指导1.386万元、“万里行”专家技术服务指导0.419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416592万元比2018年58.295456万元增加4.121136万元增加7.0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面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及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采购预算共计1161.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554.6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6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0万元)比2018年85.364万元增加1076.266万元增长1260.8%,主要原因是一街一村一基地建设设计、建设采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采购,为农服务中心检测设备购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服务等;主要是通过招投标、网上竞价、网上直购、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采购规模较小,主要使用本级预算的办公经费和省级项目经费,主要涉及金口河区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及生态食品加工厂农产品质量检测设备采购26.9715万元、培训服务采购项目采购37.3万元、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金口河区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及生态食品加工厂冷库建设采购项目采购275.3万元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金口河区永胜乡地形图及立面图测绘服务采购项目采购27.96万元、金口河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软件及后续服务政府采购122.413万元、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中药材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乐山市金口河区乡村振兴规划编制项目采购49.9万元、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永胜乡乡村振兴规划及“一街一村一基地”初步设计方案服务采购项目采购149万元、乐山市金口河区2019-2022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购200万元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4.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1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31日,我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执法执勤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6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各项目落地落实,按照相关方案,按期实现了项目资金效益。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按时完成上级下达各项指标任务,同时结合实际情况,项目实施符合民情民意,解决广大群众的实际困难问题,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严格,公开透明,很大程度提升了资金的使用效率,项目资金运行良好,获得群众高度认可和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19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2019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预算项目“2019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项目”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2019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35万元,执行数为2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2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其中金河镇曙光村、永和镇新民村各建设500亩高标准农田,金河镇黎明村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000亩。提高我区农田高效管理水平,促进土地单位生产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按照方案和合同约定,完工时间实在2020年4月底,今年受疫情影响,开工复工推迟,资金拨付延缓。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管理和实施进度,按照协议要求及时划拨配套资金,促进项目提前全面达标完成。(2)2019年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下达50.17万元,执行数为40.05万元,完成预算的79.83%。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我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推进,完成省市各级部门下达的各项防疫任务,为全区防疫工作提供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区地处大渡河峡谷,全区多以垂直峡谷地形分布,养殖业密度小,分布不均,分布偏远,增加动物疫病防控的成本,部分养殖户还存在半放牧半饲养模式,防疫工作难度大。我区存在上年结转资金,在资金拨付时按照先拨付以前年度资金,后使用当年安排资金,导致当年安排资金执行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按照相关任务指标快速推进防疫工作开展,及时兑现村级防疫补助。

3)2019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55万元,执行数为0.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支持了群众种植水稻的积极性,促进了我区水田的利用率,提高水稻总产能,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区地处乐山市边远山区,水稻种植面积少,多以玉米、红薯、马铃薯等农作物为主,上级安排资金限定不同标准,结合面积情况,无法按期支付完,存在上年结转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鼓励和支持农户水稻种植,提高水稻粮食作物的生产。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2019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地方主管部门

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335

0

0

 其中:中央补助

235

0

0

       地方资金

100

0

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年度资金执行率≥90%;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0.2万亩;调查采样化验土样≥30个;新建1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并开展监测工作,开展县级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数据库建设与成果编制,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粮食综合能力明显提升。

项目为跨年度实施,资金执行率未40%;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0.2万亩正在实施中;完成调查采样化验土样30个;完成新建1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并开展监测工作,开展县级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数据库建设与成果编制,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粮食综合能力明显提升。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

0.2

0.05

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正在实施中。 

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万亩)

0.1

0.05

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正在实施中。  

新建耕地质量监测点 

1个 

 1个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正在实施中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及时效性

1-2年

1

 

 

 

 

 

 

 

 

 

成本指标

财政资金亩均补助标准

≥1200元

 

项目为跨年度实施项目,正在实施中。 

 

 

 

 

 

 

 

 

……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田间道路通达度

≥90%

90%

 

 

 

 

 

生态效益
指标

耕地质量

逐步提升

逐步提升

 

水资源利用率

逐步提升

逐步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农业种植结构

进一步优化

进一步优化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群众满意度

≥90%

95%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2019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 

地方主管部门

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0.55

0.55

100%

 其中:中央补助

0.55

0.55

100%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全区稻谷种植的价格补贴。 

 完成全区103.8亩水稻的价格补贴。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补贴资金用于稻谷相关支出的比例

100%

100%

 

 

 

 

 

 

 

 

 

质量指标

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的比例

 

建立稻谷生产者补贴的省份补贴公示等制度落实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及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补贴实施方案

100%

100%

 

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100%

100%

 

 

 

 

 

成本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保障优势产区稻谷种植收益

基本稳定

基本稳定

 

 

 

 

 

 

 

 

 

 

 

社会效益
指标

2019年绿色优质稻谷种植面积

高于去年

高于去年

 

2019年稻谷种植面积与上年比较

基本稳定

基本稳定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稻谷种植者等补贴对象的满意度

≥90%

95%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中央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

地方主管部门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单位

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93.2393

61.0122

65.44%

 其中:中央补助

50.17

17.9429

35.76%

       地方资金

16.15

16.15

100%

        其他资金

26.9193

26.9193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保障动物卫生和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村级动物防疫员按要求完成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按规定每半年发放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补助经费

有效完成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强化阻击非洲猪瘟疫病物防控力量,提升防控综合能力,有序推进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有效保障动物卫生和公共安全,提高肉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了放心肉。按时兑现村季防疫人员工作补助,项目实施圆满到达了预期的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村级防疫员覆盖村

41

41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质量指标

抗体合格率

≥70%

80%

 

畜禽免疫密度

≥90%

95%

 

 

 

 

 

 

时效指标

按半年期兑现村级防疫人员工作补助

按半年期兑现

按半年期兑现

 

 

 

 

 

 

 

 

 

成本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间接促进养殖户增收

 

≥30%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病死畜禽污染环境

达到国家标准

达到国家标准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养殖农户满意度

85%

90%

 

养殖贫困户满意度

85%

90%

 

 

 

 

 

说明

无。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四川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四川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①是2080302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指: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②208030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③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有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④2080801死亡抚恤是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⑤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为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节能环保支出2110399其他污染防治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①2130101行政运行是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②2130104事业运行是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③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指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实验、示范、推广技服务等方面支出;④2130108病虫害控制是指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⑤2130109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⑥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是指反映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⑦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是指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⑧2130142农村道路建设是指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⑨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是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19年末,我局独立编制(核算)机构1个,内设机构1个:综合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共安彝族乡畜牧兽医站、和平彝族乡畜牧兽医站、永和镇畜牧兽医站、金河镇畜牧兽医站、永胜乡畜牧兽医站。由于职能划分,将上年的办公室、农业综合股、畜牧综合股、农机监管股、水产渔政管理股只能同意划分到综合办公室,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农业执法大队职能统一划分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二)机构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三农”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市区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指导农业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现代农业园区的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现代农业园区评定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推动数字农业发展。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工作。

5.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促进农业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网具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生产新技术和新机具引进、示范和推广,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农机库棚、机电提灌、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8.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及兽医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瘦肉精监管工作。制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牵头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与有关气象部门对接,确保天气预报警报的发布和气候资源的监测与保护可持续

11.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8.职能转变。

①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③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9.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区经信局有关职责分工。区经信局负责农产品加工工业(精深加工)相关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全区农户或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生产主体对农产品的产地初加工工作。

②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水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药、兽药、鱼药、肥料、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种植、养殖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管;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街接,形成监管合力。

(三)人员概况。

2019年末,我局共有财政供养人数65人(公务员9人、事业人员34人、退休人员22人)。其中:参公人员5人,在职人员43人;在职公务员比去年增加2人,变动原因为机构改革原农工办合并到本部门,调入公务员1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参公人员1人,公务员调出1人;退休人员增加4人,病毒原因机构改革元农工办2名退休人员,新增事业人员退休1人,公务员退休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320.844883万元、支出总计5669.79464万元。与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174.053909万元、支出总计5256.539157万元相比,各增加1146.790974万元、413.255483万元,增长22.167.86%。主要变动原因是加大农业产业发展投入,如2019年东西协作帮扶资金3000万元用于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及中药材产业园区建设,占总支出的52.65%。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5669.794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各增加413.255483万元,增加7.86%。主要变动原因是各级财政加大农业产业发展投入,如2019年东西协作帮扶资金3000万元用于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及中药材产业园区建设,占总支出的52.65%。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19年根据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目标任务,结合我局实际年初部门预算主要任务:

①、农业产业扶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设现代农业园区2个,新建农产品初加工设施1处。全面完成中药材产业基地建设、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建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3个项目实施,超目标完成1个标准化畜禽养殖场的改扩建项目。继续探索实践“龙头企业+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2019年,兑现分红金额634余万元,惠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424人,实现贫困户通过产业扶贫持续稳定增收。

②、东西部扶贫协作。中药材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项目基本完工,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拨付率100%。为农服务中心及生态食品加工厂(一期)主体工程已全面完工,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拨付率100%;(二期)正在推进建设。组织5家农业企业到东部地区参展,开展农业特色产业销售对接。

③、市下目标。完成有效期限内“三品一标”农产品目标5个,新增“三品一标”2个。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0.4万亩。创建市级示范村2个、市级先进乡镇1个。发展现代经作产业标准化基地道地中药材0.3万亩;新(改、扩)建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3个。扎实推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在85%以上。在永胜乡大坪村食用菌基地、五池村油用牡丹基地建设农村公厕2座。

在各级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充分发挥各级资金项目效益,从产业出发、突出重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预算编制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切实落实三重一大工作机制、及时完成预算动态调整、加快推进执行进度、按时完成预算量,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1.政策采购实施计划情况。我局依据采购预算编报采购计划,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一致,严禁无预算和无计划采购。对设备的购置等有明确规定且相对较为稳定的项目,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实施的计划性。

2.资产管理情况。我局按要求完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准确、全面完成资产清查、上报任务。

3.内控制度管理情况。我局制定了相关的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在本年度内没有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4.信息公开情况。我局按财政局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5.绩效评价及依法执行财政监督情况。我局高度重视评价工作,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接受财政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我局及时、准确、优质地完成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支出管理规范,未出现因违规支出受到相关监督部门批评或处理的情况;资金管理制度较为完善,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资料完整。

(二)存在问题。

1、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

综合近几年我局批复预算看,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基本支出经费不能完全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资金缺口较大、保障水平偏低。近两年扶贫、乡村振兴、非洲猪瘟防控、食堂等支出较大,预算来源少。

2、年初预算编制有待细化,预算支出有待控制

部门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在年中根据需要及时追加预算,导致年初预算调整加大,预算精准率偏低。

3、财务人员综合管理水平偏低,能力有待提高

财务人员理论水平偏低,业务综合能力有待加强,项目资金执行监管力度有待增强。

(三)改进建议。

1、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管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鉴于农业农村局工作点多线长面广,工作任务繁重,重点工作任务重,年初财政预算要进一步加强,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地全面,不漏项,以便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支出,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证。

3、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4、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严格财务审核,经费支出严格按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加快基本建设项目进度,按照工程进度拨付,以免造成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2

四川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央转移支付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乐山市财政局分解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239.8万元。20194月,根据《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1924号)文下达中央资金239.8万元。分解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资金预算指标绩效评价。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省内未安排和分解资金。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9年我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预算收入239.8万元,其中中央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资金预算239.8万元均已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我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资金239.8万元,其中中央下达2019年我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239.8万元。支出239.798678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和《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1795),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的相关实施指导意见及相关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9年,我局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科目均严格按照市财政要求提前做好申报预算项目及具体金额,年终实行项目决算以及绩效评价,按项目分别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努力提高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效益性。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增加农民经济收入

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加农民特别是种粮农户的经济收入,每亩增加收入234.02元,户均收入543.5元。

2.提高农民保护耕地积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树立示范样板,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更新群众思想观念,增强科技意识,逐步改变习惯掠夺性生产方式,有利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3.提高耕地质量

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加有机肥投入,提升土壤有机质,减少单质化肥的用量,节约资源,有利于培肥地力,保护有益生物群体,营造植株生长的良好环境,有利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从而提高耕地质量。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足额发放。

2)质量指标。

督促各乡镇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排除统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实施单独资金审核和发放程序;区农业农村局和区财政局制定实施方案符合市级方案要求;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向财政部直接报送已发放的分户数据库和旬报数据是否准确;报送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根据“一卡通”系统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农户,未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行为;杜绝了村社干部代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或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行为。

3)时效指标。

我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在市方案规定时限前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在市方案规定时限前报备;在市方案规定时限前,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向财政部直接报送已发放的分户数据库和旬报;在市方案规定时限前,报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在市方案规定时限前报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总结;在市方案规定时限前,报送下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数据。

4)成本情况。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按程序审核、公示、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安排;组织督查组深入村社进行督促检查。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种粮大户增收20%。

2)社会效益。

种粮大户面积增加;维持生产稳定所需的耕地数量没有减少

3)可持续影响。

耕地质量是持续好转,有机质得到提升。

4)生态效益。

秸秆露天焚烧未发生。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农民对政策满意度90%,全年未接到举报投诉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我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绩效目标均已完成,并无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拟继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结合贯彻落实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和《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1795)精神,不断改进和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绩效自评结果拟在局对外公示栏主动公开,并在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我区地处大渡河峡谷,全区多以垂直峡谷地形分布,三大粮食作物种植适宜地少,多以中药材、果木种植居多,随着农业产业类型的转变,逐步流转实施经济作物种植,特色种植增长较快。

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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