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承担社会救助(城乡低保、五保、临时救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事务(婚姻、收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会福利、慈善等工作。因机构改革,救灾救济、老龄事务、城乡医疗救助及双拥及优抚安置已划转至其他相关部门。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将城乡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对低保进行调标,对困难残疾人进行救助,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工作。
2.机构改革前,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积极为各类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做好退役士兵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补充采集工作。
3.健全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和维护管理机制,更新地名和区划数据库数据。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工作。
4.依法开展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开展孤儿、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不断创新社会管理。
5.做好城乡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及后续工作。
6.做好22个扶贫专项资金发放工作。
二、机构设置
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综合福利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493.18万元、支出总计1370.6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686.29万元,减少31.49%,支出总计减少538.87万元,减少28.22%。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慢。
(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493.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1.29万元,占87.8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54万元,占12.16%;其他收入0.35万元,占0.0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37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88万元,占25.38%;项目支出1022.81万元,占74.6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92.8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70.6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86.64万元,下降31.5%;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38.91万元,下降28.22%。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拨付进度较慢。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8.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3%。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35.71万元,下降29.21%。主要变动原因是部分项目进展慢,全年项目资金拨付进度较缓慢。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8.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2.08万元,占92.58%;卫生健康支出8.88万元,占0.68%;农林水支出2.88万元,占0.22%;住房保障支出23.66万元,占1.8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92万元,占4.69 %。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98.42,完成预算80.4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 区民政局无该项业务支出。
2.教育(类)***(款)***(项): 区民政局无该项业务支出。
3.科学技术(类)***(款)***(项): 区民政局无该项业务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款)***(项): 区民政局无该项业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201): 支出决算为86.09万元,完成预算87.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转,机构运行经费划转;(2080207)支出决算为13.85万元,完成预算5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地名普查项目尚未完成,经费拨付缓慢;(2080208)支出决算为11.07万元,资金为上级专款,未纳入年初预算;(2080299)支出决算为110.44万元,完成预算110.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为上级专款,尚未纳入年初预算;(2080505)支出决算为22.28万元,完成预算74.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进行人员调转;(2080506)支出决算为10.22万元,完成预算85.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进行人员调转;(2080599)支出决算为4.54万元,完成预算5563.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追加了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2080801)支出决算为10.67万元,完成预算275.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死亡抚恤金尚未列入年初预算,为上级专款;(2080802)支出决算为18.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80803)支出决算为25.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80806)支出决算为12.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80902)支出决算为6.1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等于预算数;(2081001)支出决算为5.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81002)支出决算为123.84万元,完成预算55.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进展慢,资金拨付进度较慢;(2081004)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81005)支出决算为89.38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2081099)支出决算为45.92万元,完成预算22.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体系项目尚未开始;(2081107)支出决算为15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81901)支出决算为3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81902)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82002)支出决算为6.09万元,完成预算6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流浪乞讨救助及未成年儿童保护活动力度较小;(2082101)支出决算为177.2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82102)支出决算为5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82501)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享受补助人员不足以将资金使用完;(2082502)支出决算为59.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82699)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82804)支出决算为17.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82899)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089901)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卫生健康(2101101):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预算84.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导致人员调动;(2101102)支出决算为4.97万元,完成预算93.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导致人员调动;(2101401)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 农林水支出(2130599):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支出决算为23.66万元,完成预算89.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导致人员调动。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0701):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预算76.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职能业务进行划转;(2249900)决算为0.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1.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71万元,完成预算95.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1万元,占59.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万元,占40.2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1万元,完成预算113.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0.45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较陈旧,维修难,致使租车频率高。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1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一般公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万元,完成预算7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0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284人次,共计支出2.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级业务部门检查督导业务工作、慈善部门检查督导慈善资金使用情况、接待市救助站送来救助人员等。
外事接待支出0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元,全年无外事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72.2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区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14万元,比2018年减少4.24万元,下降11.98%。主要原因是办公开支厉行节俭。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区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4万元。主要用于日间照料中心康养所需。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一般公务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及护理费”、“建档立卡特殊群体居家和集中救助”、“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生活保障金”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区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了《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绩效分配。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机制,实现了财政资金资源有效配置。。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区民政局加强了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支付有依据,严格开支标准。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虚列资金及大额度现金支出现象。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及护理费”、“建档立卡特殊群体居家和集中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生活保障金”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6.47万元,执行数为71.6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7.83%。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676名享受低保的困难残疾人的生活保障水平,提高了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该项补助必须要在享受低保的前提下进行,且需要残联进行人员核实,如果多方核实不及时,将会造成漏发或应退未退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人员残疾情况和低保享受情况的核查。
(2)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及护理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8万元,执行数为5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104名农村特困人员生活,并帮助农村失能特困人员得到护理与照料,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适合进行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不愿入住敬老院,且没有合适的护理人员,难以得到照料。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思想引导工作,争取失能人员全部入住敬老院。
(3)建档立卡特殊群体居家和集中救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9.12万元,执行数为59.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通过项目实施,改善了160名建档立卡特殊群体的生活质量,解放了家庭劳动力,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特殊人群进行集中救助帮扶后,思想观念有所歪曲。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特殊群体的思想教育,增强感恩意识和积极向上的心理。
(4)孤儿生活保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18万元,执行数为5.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5名孤儿的生活,让其及时享受到国家对自己的关爱。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孤儿因为进入大学教育,保障金不能完全保证其教育和医疗无后顾之忧。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孤儿教育和医疗救助水平,帮助改善心态,使其能够积极乐观生活。
(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1.72万元,执行数为81.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857名重度残疾人的护理和照料,让其及时享受到国家对自己的关爱。发现的主要问题:2019年度多数残疾人二代残疾证到期没有及时更换,或更换后残疾等级变更,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继续享受护理补贴的情况产生,如果多方核实不及时,将会造成多发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人员残疾等级变更情况和证件到期情况的核查。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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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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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区民政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6.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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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数:
|
71.673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66.47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71.673万元
|
其他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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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帮助607名困难残疾生得到生活保障
|
帮助676名困难残疾人得到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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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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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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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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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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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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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
保障607名困难残疾人
|
保障676名困难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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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减小困难残疾人对社会的不满情绪
|
减小困难残疾人对社会的不满情绪
|
困难残疾人得到心理安慰,增强了社会满意度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100%
|
满意度100%
|
满意度1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项目名称
|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
|
预算单位
|
区民政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0.8万元
|
执行数:
|
50.8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50.8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50.8万元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使所有农村特困人员生活有所保障
|
全区104名农村特困人员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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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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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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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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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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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保障全区所有特困人员生活
|
保障全区所有特困人员生活
|
全区104名农村特困人员生活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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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证失能人员得到护理
|
保证失能人员得到护理
|
为每位失能人员的护理人员发放护理补贴,帮助特困人员得到好的护理,提高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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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100%
|
满意度100%
|
满意度1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
项目名称
|
建档立卡特殊群体居家和集中救助
|
预算单位
|
区民政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9.12万元
|
执行数:
|
59.12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59.12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59.12万元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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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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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帮助160名建档立卡特殊群体得到更好的救助
|
帮助160名建档立卡特殊群体得到更好的救助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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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困难群体得到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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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160名建档立卡特殊群体得到更好的救助
|
帮助160名建档立卡特殊群体得到更好的救助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减轻家庭负担,解放劳动力
|
减轻家庭负担,解放劳动力
|
减轻家庭负担,解放11户家庭劳动力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100%
|
满意度100%
|
满意度1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项目名称
|
孤儿生活保障
|
预算单位
|
区民政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18万元
|
执行数:
|
5.18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5.18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5.18万元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发放5名孤儿生活保障金
|
发放5名孤儿生活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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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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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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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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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为5名孤儿发放生活保障金
|
为5名孤儿发放生活保障金
|
为5名孤儿发放生活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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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有效保障孤儿生活,减小孤儿流浪乞讨几率
|
有效保障孤儿生活,减小孤儿流浪乞讨几率
|
有效保障孤儿生活,无孤儿流浪乞讨现象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100%
|
满意度100%
|
满意度100%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
项目名称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预算单位
|
区民政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81.725万元
|
执行数:
|
81.72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81.72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81.725万元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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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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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857名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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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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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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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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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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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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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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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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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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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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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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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857名持有二代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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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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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消重度残疾人护理困难的顾虑,感受政策带来的温暖
|
打消重度残疾人护理困难的顾虑,感受政策带来的温暖
|
打消重度残疾人护理困难的顾虑,感受政策带来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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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100%
|
满意度100%
|
满意度100%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及护理费”、“建档立卡特殊群体居家和集中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生活保障金”等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
2080201: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080207: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2080208: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2080299: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治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2080505: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599: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80801: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080802:反映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080803: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080806: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管理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函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2080902: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2081001: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081002: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081004:反映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2081005: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计提社会福利舍业单位的补助费;
2081099:反映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081107: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等方面的支出;
2081901: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1902: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2002: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082101: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82102: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82501: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082502: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082699:反映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082701: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
2082702: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2082804: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0828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089901: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
2101101: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2: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401: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11.节能环保(类)…(款)…(项):无。
12.城乡社区(类)…(款)…(项):无。
13.农林水(类)…(款)…(项):
20130599: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4.住房保障(类)…(款)…(项):
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款)…(项):
2240701:反映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及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16.其他支出
2296002:反映不能划分到其他科目的福彩公益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是金口河区行政机关,设综合办公室1个内设机构,共有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综合福利服务中心一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承担救灾救济、社会救助(城乡低保、五保、临时救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事务(婚姻、收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务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区民政局现有行政编制4个,区福利中心事业编制数为12个。截止2019年末财政实际供养在编在职16人,其中:机关行政人员5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管理4人、事业专业技术人员3人、事业工勤3人;政府老雇员1人;退休人员1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全年收入合计1493.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1.29万元,占87.8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54万元,占12.16%;其他收入0.35万元,资金量太少,占比不足0.02%。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37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88万元,占25.38%;项目支出1022.81万元,占74.62%。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区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预算股进行审核,对所编制的预算予以调整通过。
(二)结果应用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绩效分配。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机制,实现了财政资金资源有效配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金口河区民政局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认真地完成了2019年部门预算和决算汇总工作,能够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组织实施。通过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综合以上各项指标,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我局2019年的部门整体支出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确保了机关的正常运行和各部室职能的正常履行,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存在问题。
个别项目推进不及时,造成资金结转结余数额较大。
(三)改进建议。
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强项目预算的计划性、科学性,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公开、公平、公正;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实现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透明。
附件2
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
关于困难残疾人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区民政局主要审核残疾人享受低保的情况,并进行资金发放。根据《川民发[2015]19号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乐市民政发[2019]4号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按照前一年困难残疾人人数进行地方财政年初预算和上级资金下达。并按照乐山市民政局的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专项管理,按照当年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资金发放。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要求按照90元/月的标准向全区持有二代残疾人证且同时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2019年目标是向全区符合条件的607名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生活补贴。
2019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发放完全按照文件要求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一卡通的方式进行资金发放,项目真实、合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第一阶段:成立自评领导小组,拟定自评方案;
第二阶段:对2019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开展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省级配套总资金30%,市级配套扣除省级资金后剩余资金的25%,区级配套扣除省级资金后剩余资金的75%的标准进行资金申报和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按照省级配套总资金30%,市级配套扣除省级资金后剩余资金的25%,区级配套扣除省级资金后剩余资金的75%的标准进行资金计划。
2.资金到位。
2019年全年到位省级补助资金25.76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2.38万元、区级配套资金33.533万元,累计到位资金71.67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区民政局按照每月实际享受人员计算实际发放需要的资金,按月申请发放,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专款专用,无挤占、截留、挪用公款的现象。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市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及时足额处理资金转账账务,规范会计核算,帐实相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按照“群众申请-乡镇审核-残联审核-民政核定”的流程对申请残疾人补助的人员享受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按月通过“一卡通”进行资金发放。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困难残疾人发放人数目标为607人,实际发放人数为676人,完成率达111.37%。
(二)项目效益情况。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的发放,减少了残疾人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得到心里慰藉,提高群众满意度,社会满意度达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按预定目标完成项目的收支,该项目总得分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困难残疾人不再符合条件后,尚未及时清理退出,导致多发资金。
(三)相关建议。
多部门增强联动性,及时反馈残疾人信息变化情况,进行人员调整。
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
关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区民政局主要在残联完成残疾人残疾人等级及是否持有二代残疾人证审核的前提下,进行资金发放。根据《川民发[2015]19号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乐市民政发[2019]4号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按照前一年困难残疾人人数进行地方财政年初预算和上级资金下达。并按照乐山市民政局的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专项管理,按照当年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资金发放。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要求按照一级90元/月、二级60元/月的标准向全区持有二代残疾人证且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2019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完全按照文件要求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一卡通的方式进行资金发放,项目真实、合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第一阶段:成立自评领导小组,拟定自评方案;
第二阶段:对2019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开展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省级配套总资金30%,市级配套扣除省级资金后剩余资金的25%,区级配套扣除省级资金后剩余资金的75%的标准进行资金申报和批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按照省级配套总资金30%,市级配套扣除省级资金后剩余资金的25%,区级配套扣除省级资金后剩余资金的75%的标准进行资金计划。
2.资金到位。
2019年全年到位省级补助资金30.88万元、市级补助资金11.6万元、区级配套资金39.245万元,累计到位资金81.72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区民政局按照每月实际享受人员计算实际发放需要的资金,按月申请发放,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专款专用,无挤占、截留、挪用公款的现象。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市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及时足额处理资金转账账务,规范会计核算,帐实相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按照“群众申请-乡镇审核-残联审核-民政核定”的流程对申请残疾人补助的人员享受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按月通过“一卡通”进行资金发放。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实际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57人,达到符合条件且自愿申请者均已发放的要求。
(二)项目效益情况。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的发放,打消了护理困难的顾虑,减少了残疾人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得到心里慰藉,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按预定目标完成项目的收支,该项目总得分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残疾人不再符合条件后,尚未及时清理退出,导致多发资金。
(三)相关建议。
多部门增强联动性,及时反馈残疾人信息变化情况,进行人员调整。
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
关于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补贴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区民政局主要对农村特困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和资金发放。根据《乐市财政社(2017)73号 乐山市民政局 乐山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对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补助资金进行调标后,结合金口河区实际情况,按照前一年12月农村特困人员人数进行资金预算。并按照乐山市民政局下发的关于困难群众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专项管理,按照当年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资金发放。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要求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向全区农村特困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2019年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补贴发放完全按照文件要求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一卡通的方式进行资金发放,项目真实、合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第一阶段:成立自评领导小组,拟定自评方案;
第二阶段:对2019年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开展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资金为区级财政配套,上级财政进行适量配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按照每月实际享受人员进行资金申请和计划使用。
2.资金到位。
2019年全额为区级财政资金,共计50.8万元。
3.资金使用。
区民政局按照每月实际享受人员计算实际发放需要的资金,按月申请发放,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专款专用,无挤占、截留、挪用公款的现象。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省、市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及时足额处理资金转账账务,规范会计核算,帐实相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按照“群众申请-乡镇审核-民政核定”的流程对申请特困人员补助的人员享受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按月通过“一卡通”进行资金发放。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实际发放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补贴104人,达到符合条件且自愿申请者均已发放的要求。
(二)项目效益情况。
特困人员生活补贴的发放,打消了特困人员生活难的顾虑,使农村特困人员的生活得到基本的保障,提高生活质量,得到心里慰藉,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按预定目标完成项目的收支,该项目总得分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农村特困人员如若通过其他途径购买并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后,不再符合条件,尚未及时清理退出,导致多发资金。
(三)相关建议。
多部门增强联动性,及时反馈残疾人信息变化情况,进行人员调整。
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
关于农村特困人员生活补贴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区民政局主要对农村特困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和资金发放。根据《乐府办发[2016]26号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特殊群体实施居家和集中救助帮扶的意见》,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特殊群体实施居家和集中救助,并参照特困人员标准发放救助资金,按照前一年12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特殊群体人数进行资金预算。并按照乐山市民政局下发的关于困难群众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专项管理,按照当年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资金发放。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要求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低保后补差,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特殊群体居家救助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720元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特殊群体集中救助人员所在福利中心集中转账用于生活开支,按照全失能300元/月、半失能200元/月、全自理100元/月的标准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护理补贴。
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特殊群体居家和集中救助补助资金的发放完全按照文件要求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一卡通的方式对居家救助人员进行资金发放,项目真实、合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第一阶段:成立自评领导小组,拟定自评方案;
第二阶段:对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特殊群体居家和集中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开展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资金全额为区级财政配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按照每月实际享受人员进行资金申请和计划使用。
2.资金到位。
2019年全额为区级财政资金,共计59.12万元。
3.资金使用。
区民政局按照每月实际享受人员计算实际发放需要的资金,按月申请发放,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专款专用,无挤占、截留、挪用公款的现象。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省、市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及时足额处理资金转账账务,规范会计核算,帐实相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按照“群众申请-乡镇审核-民政核定”的流程对申请特困人员补助的人员享受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按月通过“一卡通”进行资金发放。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实际发放建档立卡居家和集中救助人员160人,发放资金59.12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建档立卡特殊群体居家和集中救助资金的发放,减轻了家庭负担,解放了家庭劳动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按预定目标完成项目的收支,该项目总得分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建档立卡特殊群体集中救助人员通过福利中心集中居住,限制了人员出行自由,导致部分人员有意见。
(三)相关建议。
集中救助人员的家属多与受助人员沟通,多看望,最大程度满足在院人员的心里慰藉。
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
关于孤儿生活保障金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区民政局主要对孤儿人员进行资格认定和资金发放。根据《川民发〔2019〕59号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对孤儿生活保障金进行调标后,按照前一年12月孤儿人数进行资金预算。并按照乐山市民政局下发的关于困难群众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专项管理,按照当年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进行资金发放。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要求按照每人每月900元的标准向散居孤儿发放生活补贴。2019年孤儿生活补助资金的发放完全按照文件要求通过一卡通的方式进行资金发放,项目真实、合理。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第一阶段:成立自评领导小组,拟定自评方案;
第二阶段:对2019年孤儿生活保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梳理,开展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资金为中央、省、市、区级按比例进行配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
按照每月实际享受人员进行资金申请和计划使用。
2.资金到位。
2019年区级财政匹配资金1.508万元,结转上年省市资金3.672万元,共计5.18万元。
3.资金使用。
区民政局按照每月实际享受人员计算实际发放需要的资金,按月申请发放,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专款专用,无挤占、截留、挪用公款的现象。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按照省、市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及时足额处理资金转账账务,规范会计核算,帐实相符。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按照“群众申请-乡镇审核-民政核定”的流程对孤儿人员享受资格进行审核,并按时复核其就学情况,符合条件的,按月通过“一卡通”进行资金发放。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19年发放散居孤儿生活补助5人,2019年9月取消已毕业人员2人,全年共计发放生活保障金5.18万元。
(二)项目效益情况。
孤儿生活补助资金的发放,让孤儿这一类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绩效评价总体结论:按预定目标完成项目的收支,该项目总得分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无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