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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0-09-01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字号:

 

 

公开时间:202091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2

第二部分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36

第四部分附件····································42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42

附件2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52

第五部分附表·····································7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专项调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实施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和评估行业监管。组织研究全区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全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指导全区村庄规划编制。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林业、园林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相关的生态修复工程。拟订全区林业和园林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等工作。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全区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全区地质勘管理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区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矿业权管理,压覆矿产资源报批,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质量、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全区地理空间数据汇集、共享工作。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城和林业园林科技发展(教育)及对外合作工作,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城和园林科技创新发展及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承担湿地、防治石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4.配合国家、省、市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15.组织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和风景园林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拟定全区风景园林、城乡绿化、造林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城市园林、城市公园等城市绿化工作,负责全区名树木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圆园林绿化工作。

16.负责全区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申报和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全区湿地保护修复规划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17.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18.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区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对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进行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19.负责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20.拟订全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指导林业综合开发和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推进全区林业产业带和产业基地建设。指导林业和园林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配合推进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21.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协调和督促查处林业违法案件,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22.监督管理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23.负责落实全区森林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24.监督管理全区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各类预算内投资、县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区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2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2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7.职能转变。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行动,推进绿色林业产业发展,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区各类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28.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应急局与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区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等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本火家、水旱灾害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29.与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自然资源局负责食用林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食用林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物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

30.与区水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其他河道管理相关工作由区水务局负责。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耕地保护。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六项制度”和“五不准”要求,确保我区耕地面积55004.1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830.85,做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完成全国性补充耕地项目核查工作以及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设工作。

2、狠抓矿山管理工作。一是督促各矿业权人进行信息公示,已全面完成6个探矿权和13个采矿权进行了信息公示。二是加强对矿山企业超载超限和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先后对矿山企业检查30余次,对查出问题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三是代收市级颁证采矿权使用费5家合计3000元,圆满完成采矿权使用费的收缴工作。四是全力推进我区玄武岩产业落地,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实地勘查工作,现完成设计工作量的95%左右,预计12月底可完成勘查成果报告提交。

3、地质灾害防治更加重视。一是制定2019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全区7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守,加强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工作。二是开展地灾防治培训,培训100余人();指导各乡镇完成地质灾害实地应急演练15场次,参加人数600余人;发放“一表两卡”1700余份。三是组织开展民生工程。今年,我局拟开展6处地灾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现正在按照程序依法依规抓好项目的实施。

4、继续实施土地整理项目,该项目现已完成施工现正进行外业核查,核查后组织变更资料上报市局,待市局批复后而后立即组织验收。

5、积极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复垦地块10个,面积362.25亩,已取得验收合格证书,预计可获得财政收入2000万元。

6、扎实开展“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对全区各乡镇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核查另案处理的12个基地涉及面积5.42亩,现已组织人员正在进行整改,通过省市检查并获得好评。

7、深挖土地供应潜力,助推地方经济。通过梳理全区可开发利用土地,拟于12月公开出让共安彝族乡新村1组国有建设用地51亩左右、划拨220kv桠溪变电站38亩国有建设用地,预计可增加财政收入2000万元。

二、机构设置

2019年末,我局独立编制(核算)机构一个,内设4个职能股室,分别为行政综合股、自然资源综合股、规划和林业股、火灾预防股。同时下属其他事业单位10个,主要包括:乐山市金口河区监察执法大队、乐山市金口河区国土资源局金河国土所、乐山市金口河区国土资源局和平国土所、乐山市金口河区国土资源局永和国土所、乐山市金口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乐山市金口河区土地管理事务所、乐山市金口河区大瓦山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乐山市金口河区国有林场(乐山市金口河区八月林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乐山市金口河区林业综合服务站、乐山市金口河区木材检查站。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

纳入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乐山市金口河区监察执法大队

2.乐山市金口河区国土资源局金河国土所

3.乐山市金口河区国土资源局和平国土所

4.乐山市金口河区国土资源局永和国土所

5.乐山市金口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6.乐山市金口河区土地管理事务所

7.乐山市金口河区大瓦山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8.乐山市金口河区国有林场(乐山市金口河区八月林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9.乐山市金口河区林业综合服务站

10.乐山市金口河区木材检查站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自然资源局本年收入合计1713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24.45万元,占76.6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5.21万元,占23.3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5万元,占0%

2019年自然资源局本年支出合计1188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14万元,占6.4%;项目支出11126.52万元,占9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713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24.45万元,占76.6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5.21万元,占23.3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5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188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14万元,占6.4%;项目支出11126.52万元,占9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自然资源局本年收入合计1713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24.45万元,占76.6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5.21万元,占23.3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5万元,占0%

2019年自然资源局本年支出合计1188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14万元,占6.4%;项目支出11126.52万元,占9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5.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65.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46万元,占2.24%;卫生健康支出(类)18.46万元,0.48%;节能环保支出(类)827.62万元,占21.41%;农林水支出(类)751.28万元,占19.4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963.37万元,占24.92%;住房保障支出(类)61.53万元,占1.5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157.02万元,占29.9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865.7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52.7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24.0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3.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210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8.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0.36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211

2110501森林管护:支出决算为36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10502社会保险补助:支出决算为151.2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10503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支出决算为1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10599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支出决算为14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10602退耕现金:支出决算为61.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支出:支出决算为14.9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213

21302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22.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204事业机构:支出决算为62.73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205森林培育:支出决算为236.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支出决算为314.49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决算为37.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211动植物保护: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234防灾减灾:支出决算为4.48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支出决算为49.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支出决算为12.9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决算为11.1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220

22001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344.79万元,完成预算100%

2200102一般行政管理实务:支出决算为9.85万元,完成预算1

2200105土地资源调查:支出决算为71.7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00106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决算为7.71万元,完成预算100%

2200110国土整治:支出决算为178.39万元,完成预算100%

2200113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支出决算为175.97万元,完成预算100%

2200150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162.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实务支出:支出决算为12.21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221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61.53万元,完成预算100%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

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支出决算为1124.42万元,完成预算100%

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决算为32.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8.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1.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47.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不断完善内控制度,提高预决算精确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95万元,占63.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0万元,占36.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它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95万元。主要用于增减挂钩工作、脱贫攻坚工作、矿山执法巡查、征地拆迁、地质灾害巡查、湿地公园保护、森林防火巡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0万元,完成预算37.58%。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0万元,主要用于增减挂钩工作、矿山执法巡查、地质灾害巡查、湿地公园保护、森林防火巡查等(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5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9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巡查开支0.55万元、矿山执法开支0.26万元、增减挂钩开支0.15万元、森林防火开支0.54万元、湿地公园保护管理0.23万元、上级检查其他工作0.32元,因开展脱贫攻坚、征地拆迁、绿化造林等急、难、险、重工作临时安排的工作餐开支0.8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我局无外事接待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8019.6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7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2019年无采购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日常机关正常运行及矿山执法巡查、地质灾害巡查、森林防火巡查等项目支出。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4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认真地完成了2019年部门预算和决算汇总工作,能够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组织实施。通过项目资金的分配使用。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绩效分配。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分配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分配机制,实现了财政资金资源有效配置。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共安彝族乡象鼻村赵铁匠沟泥石流治理项目”、“和平彝族乡桠溪沟泥石流治理项目”、“永胜乡土地整理项目”、“国有林场改革经费项目”、“退耕还林工作经费项目”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共安彝族乡象鼻村赵铁匠沟泥石流治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0.00万元,执行数为596.62万元,完成预算的59.66%。通过项目实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1、预算与实际执行数有一定差异;2、由于地质灾害项目跨度时间较长,资金拨付较迟缓。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做好预算精确度,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实施进度,确保项目资金在两年内完成验收和审计。

2)和平彝族乡桠溪沟泥石流治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42.00万元,执行数为60.00万元,完成预算的24.79%。通过项目实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1、预算与实际执行数有一定差异;2、由于地质灾害项目跨度时间较长,施工进度较缓慢,资金拨付率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做好预算精确度,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实施进度,确保项目资金在两年内完成验收和审计。

3)永胜乡土地整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42.33万元,执行数为174.39万元,完成预算的32.16%。通过项目实施,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发现的主要问题:1、预算与实际执行数有一定差异;2、土地整理项目跨年度实施,进度较缓慢,导致资金拨付迟缓。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做好预算精确度,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实施进度,确保项目资金在两年内完成验收和审计。

4)国有林场改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0万元,执行数为4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林场人员的民生保障,增加了林场人员工资收入,推进了我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5)退耕还林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全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让全区退耕还林经济、生态效能得到持续发挥和巩固。发现的主要问题:无。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共安彝族乡象鼻村赵铁匠沟泥石流治理项目

预算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000

执行数:

596.62

其中-财政拨款:

1000

其中-财政拨款:

596.62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49158人地质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完成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49158人地质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共安彝族乡象鼻村赵铁匠沟泥石流治理

有效地预防和减少49158人地质灾害的发生

有效地预防和减少49158人地质灾害的发生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按工程度及时拨付工程款

100%

59.66%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消除危险,减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有效地预防和减少49158人地质灾害的发生

有效地预防和减少49158人地质灾害的发生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满意度达到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和平彝族乡桠溪沟泥石流治理项目

预算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42

执行数:

60

其中-财政拨款:

242

其中-财政拨款:

6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1552人地质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对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完成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1552人地质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对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共安彝族乡象鼻村赵铁匠沟泥石流治理

减少危险1552人生命财产安全。

减少危险1552人生命财产安全。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按工程度及时拨付工程款

100%

24.79%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消除危险,减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减少危险1552人生命财产安全。

减少危险1552人生命财产安全。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满意度达到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永胜乡土地整理项目

预算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42.33

执行数:

174.39

其中-财政拨款:

542.33

其中-财政拨款:

174.39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改善耕地质量,提高耕地产出率,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改善耕地质量,提高耕地产出率,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永胜乡土地整理项目

整理土地规模0.6793万亩,新增耕地0.0423万亩

整理土地规模0.6793万亩,新增耕地0.0423万亩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20191130日完成

100%

32.16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耕地质量,提高耕地产出率,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改善耕地质量,提高耕地产出率,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改善耕地质量,提高耕地产出率,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满意度达到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2019年国有林场改革经费

预算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400

执行数:

400

其中-财政拨款:

400

其中-财政拨款:

400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国有林场民生得到保障,国有林资源得到保护,林场生态功持续发挥。

在国有林场改革中没有把职工推向社会,全部通过购买服务形式解决就业问题,林场职工收入显著增加,民生得到保障;24万亩国有林资源得到持续保护和培育;林场为全社会创造良好的生态福祉,国有林生态功能得到持续发挥。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国有林场人员数量

76

76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国有林场经营面积

24万亩

24万亩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工资发放周期

每月

每月按时发放工资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解决人员就业

76

76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发挥国有林场生态效益

充分发挥24万亩国有林地在制造氧气、净化空气、过滤尘埃、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森林固碳等方面的生态效益功能。

充分发挥24万亩国有林地在制造氧气、净化空气、过滤尘埃、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森林固碳等方面的生态效益功能。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护国有林场森林资源

24万亩国有林资源得到持续有效保护。

24万亩国有林资源得到持续有效保护,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未发生破坏资源的违法案件。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林场人员满意度

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满意度达到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2019年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8

执行数:

8

其中-财政拨款:

8

其中-财政拨款:

8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加强全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让全区退耕还林经济、生态效能得到持续发挥和巩固。

全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得到加强,退耕还林经济、生态效能得到持续发挥和巩固。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退耕还林面积

5.38万亩

5.38万亩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发挥退耕还林生态效益

充分发挥5.38万亩退耕还林地在制造氧气、净化空气、过滤尘埃、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森林固碳等方面的生态效益功能。

充分发挥5.38万亩退耕还林地在制造氧气、净化空气、过滤尘埃、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森林固碳等方面的生态效益功能。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护退耕还林森林资源

5.38万亩退耕还林森林资源得到持续有效保护。

5.38万亩退耕还林森林资源得到持续有效保护。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2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211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110501森林管护: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2110502社会保险补助:反映专项用于由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2110503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反映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2110599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天然林保护方面的支出。

2110602退耕现金:反映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耕还林方面的支出。

12213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1302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30204事业机构: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130205森林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30211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方面的支出。

2130234防灾减灾: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13220自然资源海洋气候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测绘、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2200101行政运行(自然):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200105土地资源调查:反映用于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地籍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200110国土整治:反映自然资源部门国土整治方面的支出。

2200113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反映用于中国地质调查局开展陆域海域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重要能源资源矿产调查、服务国民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隐患和水文地质环境调查;服务“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等国家重大战略,开展相关地质调查工作;以及加强地质资源环境信息化建设,提高地质调查能力和科技水平等相关支出。

2200150事业运行(自然):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14221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

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反映防治森林草原、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2019年末,我局独立编制(核算)机构一个,内设4个职能股室,分别为行政综合股、自然资源综合股、规划和林业股、火灾预防股。同时下属其他事业单位10个,主要包括:乐山市金口河区监察执法大队、乐山市金口河区国土资源局金河国土所、乐山市金口河区国土资源局和平国土所、乐山市金口河区国土资源局永和国土所、乐山市金口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乐山市金口河区土地管理事务所、乐山市金口河区大瓦山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乐山市金口河区国有林场(乐山市金口河区八月林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乐山市金口河区林业综合服务站、乐山市金口河区木材检查站。

(二)机构职能。

1.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全区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专项调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依照有关标准组织考核,按照规定权限,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实施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和评估行业监管。组织研究全区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全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承担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指导全区村庄规划编制。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林业、园林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相关的生态修复工程。拟订全区林业和园林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区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等工作。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全区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全区地质勘管理和地质工作。拟订全区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1.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矿业权管理,压覆矿产资源报批,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12.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质量、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全区地理空间数据汇集、共享工作。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城和林业园林科技发展(教育)及对外合作工作,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城和园林科技创新发展及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承担湿地、防治石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4.配合国家、省、市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15.组织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和风景园林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拟定全区风景园林、城乡绿化、造林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城市园林、城市公园等城市绿化工作,负责全区名树木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圆园林绿化工作。

16.负责全区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申报和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定全区湿地保护修复规划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17.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18.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负责国家公园申报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区级政府直接行使和代理行使全民所有权的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对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进行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19.负责推进全区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开展退耕还林,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20.拟订全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指导林业综合开发和生态扶贫相关工作,推进全区林业产业带和产业基地建设。指导林业和园林现代园区建设、花卉、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配合推进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

21.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协调和督促查处林业违法案件,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22.监督管理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23.负责落实全区森林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24.监督管理全区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各类预算内投资、县级以上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核报、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区林业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2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2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7.职能转变。落实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围绕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质量实施绿化行动,推进绿色林业产业发展,加快实现林业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统一推进全区各类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28.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区应急局与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区应急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等部门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本火家、水旱灾害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29.与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自然资源局负责食用林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食用林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物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

30.与区水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其他河道管理相关工作由区水务局负责。

(三)人员概况。

乐山市自然资源局金口河区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共有财政供养人数43人,其中:在职人员中公务员(参公人员)15人、事业人员25人、工勤人员2人、政府老雇员1人,退休人员1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全年财政决算总收入为29120.64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7131.16万元,其他收入1.5万元,上年结转11989.4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全年财政决算总支出29120.64万元,基本支出761.14万元,占总支出的2.61%,项目支出11126.52万元,占总支出的38.21%;年末结转和结余17232.9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4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按照区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通知要求,按时完成部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预算股进行审核,对所编制的预算予以调整通过。

(二)结果应用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取得了较好的预算执行效果。认真地完成了2019年部门预算和决算汇总工作,能够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组织实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局2019年的部门整体支出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确保了机关的正常运行和各部室职能的正常履行,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存在问题。

预算与实际执行数有一定差异。

(三)改进建议。

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做好预算精确度,提高办事效率。

 

附件2

共安彝族乡象鼻村赵铁匠沟泥石流的

治理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乐山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2019年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承担了共安彝族乡象鼻村赵铁匠沟泥石流的治理。该项目向市自然资源局申报并立项,下达资金1000.00万元,用于共安彝族乡象鼻村赵铁匠沟泥石流项目的治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采用抗滑桩、道拦挡坝、防护堤加高加固、段新建防护堤等措施进行治理。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目标包括:抗滑桩+1道拦挡坝+5段防护堤加高加固+6段新建防护堤。

3.共安彝族乡象鼻村赵铁匠沟泥石流的治理申报内容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共安彝族乡象鼻村赵铁匠沟泥石流治理工程采取自评方式,扎实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检查、自查、验收等工作。该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专人负责进行监督,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并对项目完工后成立验收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并报审计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审计,不仅确保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而且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该项目管理水平。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向市自然资源局申报并立项,下达资金1000.00万元,用于共安彝族乡象鼻村赵铁匠沟泥石流项目的治理。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根据该项目特点及《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局对上申请共安彝族乡象鼻村赵铁匠沟泥石流项目,申请资金1000.00万元,用于共安彝族乡象鼻村赵铁匠沟泥石流项目的治理。

2.资金到位。2019423日该项目资金已到位,到位资金100%,与资金计划实际相符。该该项目资金来源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以《乐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乐市财政投201923)号文件下达,专门用于共安彝族乡象鼻村赵铁匠沟泥石流等三个项目的治理。

3.资金使用。按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及施工合同约定条款进行资金支付,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预算相符。在资金支付过程中,存在支付进度相对较缓的情形,其主要原因对于工程款审核程序严格,层层把关签字。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对共安彝族乡象鼻村赵铁匠沟泥石流治理项目实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立项申报,省厅下达资金。我局作为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勘查、设计、施工等流程进行治理,最终进行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1000.00万元,批复资金为1000.00万元,在该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执行,确保该项目公平、公开、公正。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专人负责进行监督,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并对项目完工后成立验收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并报审计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审计,不仅确保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而且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该项目管理水平。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共安彝族乡象鼻村赵铁匠沟泥石流治理项目按工期完成项目治理,按施工进度对资金进行拨付完成预算的59.66%。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等方面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严格按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按照施工进度及施工合同约定条款进行资金支付,共安彝族乡象鼻村赵铁匠沟泥石流治理项目顺利实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受天气和设计变更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进度相对滞后。

(三)相关建议。

加强项目管理,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深入项目所在地进行抽查,主动了解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和平彝族乡桠溪沟泥石流治理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乐山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2019年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承担了和平彝族乡桠溪沟泥石流治理。该项目向市自然资源局申报并立项,下达资金242万元,用于和平彝族乡桠溪沟泥石流治理。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采取修截排水沟、护坡边墙、局部清淤等措施进行治理。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截排水沟、护坡边墙、局部清淤、双边防护堤等。

3.和平彝族乡桠溪沟泥石流治理申报内容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和平彝族乡桠溪沟泥石流治理工程采取自评方式,扎实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检查、自查、验收等工作。该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专人负责进行监督,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并对项目完工后成立验收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并报审计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审计,不仅确保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而且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该项目管理水平。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向市自然资源局申报并立项,下达资金242.00万元,用于和平彝族乡桠溪沟泥石流项目的治理。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根据该项目特点及《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局对上申请和平彝族乡桠溪沟泥石流治理项目,申请资金242.00万元,用于和平彝族乡桠溪沟泥石流治理。

2.资金到位。2019117日该项目资金已到位,到位资金100%,与资金计划实际相符。该该项目资金来源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以《乐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乐市财政投20195号文件下达,专门用于和平彝族乡桠溪沟泥石流治理。

3.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及施工合同约定条款进行资金支付,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预算相符。在资金支付过程中,存在支付进度相对较缓的情形,其主要原因对于工程款审核程序严格,层层把关签字。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对和平彝族乡桠溪沟泥石流治理实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立项申报,省厅下达资金。我局作为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勘查、设计、施工等流程进行治理,最终进行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242.00万元,批复资金为242.00万元,在该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执行,确保该项目公平、公开、公正。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专人负责进行监督,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并对项目完工后成立验收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并报审计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审计,不仅确保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而且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该项目管理水平。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和平彝族乡桠溪沟泥石流治理项目按工期完成项目治理,按施工进度对资金进行拨付完成预算的24.79%。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等方面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严格按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按照施工进度及施工合同约定条款进行资金支付,和平彝族乡桠溪沟泥石流治理项目顺利实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受天气和设计变更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进度相对滞后。

(三)相关建议。

加强项目管理,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深入项目所在地进行抽查,主动了解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永胜乡土地整理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省土地整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承担了永胜乡土地整理项目。该项目向市自然资源局申报并立项,下达资金542.33万元,用于永胜乡土地整理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整理专项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调整土地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

2.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

3.永胜乡土地整理项目申报内容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永胜乡土地整理项目采取自评方式,扎实治理工程检查、自查、验收等工作。该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专人负责进行监督,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并对项目完工后成立验收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并报审计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审计,不仅确保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而且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该项目管理水平。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向市自然资源局申报并立项,下达资金542.33万元,用于永胜乡土地整理项目。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根据《四川省土地整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局对上申请和永胜乡土地整理项目,申请资金542.33万元,用于永胜乡土地整理项目。

2.资金到位。2018417日该项目资金已到位,到位资金100%,与资金计划实际相符。以《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2018年土地整治项目中央资金预算的通知》(乐市财政投201917)号文件下达,专门用于永胜乡土地整理项目。

3.资金使用。严格四川省土地整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及施工合同约定条款进行资金支付,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预算相符。在资金支付过程中,存在支付进度相对较缓的情形,其主要原因对于工程款审核程序严格,层层把关签字。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对永胜乡土地整理项目实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根据《四川省土地整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对项目立项申报,省厅下达资金。我局作为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勘查、设计、施工等流程进行治理,最终进行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542.33万元,批复资金为542.33万元,在该项目严格按照招投标法执行,确保该项目公平、公开、公正。

(三)项目监管情况。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专人负责进行监督,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并对项目完工后成立验收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并报审计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审计,不仅确保建设资金合理、合法使用,而且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该项目管理水平。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永胜乡土地整理项目按工期完成项目治理,按施工进度对资金进行拨付完成预算的32.16%。通过项目实施,改善耕地质量,提高耕地产出率,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达到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提高项目区的抗灾能力,减少水土流失。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等方面通过项目实施,改善耕地质量,提高耕地产出率,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达到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提高项目区的抗灾能力,减少水土流失。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严格四川省土地整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款专用,按照施工进度及施工合同约定条款进行资金支付,永胜乡土地整理项目顺利实施,改善耕地质量,提高耕地产出率,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

(二)存在的问题。

受天气和设计变更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进度相对滞后。

(三)相关建议。

加强项目管理,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深入项目所在地进行抽查,主动了解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国有林场改革经费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国有林场改革是党中央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进行安排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工作。我区国有林场改革在2016年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不断推进,我区国有林场在改革后被确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在改革中对涉及改革的职工全部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解决就业,不断改善民生,保证林区资源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国有林场改革后区国有林场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等支出。

2.国有林场改革经费申报内容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国有林场改革经费项目采取自评方式,实施过程中,由专人负责进行监督,严格按要求拨付资金,实行转款专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无需立项,下达本级资金400.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申请资金400.00万元,用于国有林场改革经费项目。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已到位,到位资金100%,与资金计划实际相符。用于国有林场改革经费项目。

3.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预算相符。在资金支付过程中,存在支付进度相对较缓的情形,其主要原因审核程序严格,层层把关签字。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对国有林场改革经费项目实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本级财政下达资金,我局申请资金拨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400万元,批复资金为400万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按时发放林场人员工资,按时缴纳五险二金,项目资金无挤占、挪用、截留、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了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林场人员的民生保障,增加了林场人员工资收入,推进了我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林场人员的民生保障,增加了林场人员工资收入,推进了我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我区国有林场改革取得“优秀”的考核成绩。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按时发放林场人员工资,按时缴纳五险二金,项目资金无挤占、挪用、截留、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了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

在资金支付过程中,存在支付进度相对较缓的情形,其主要原因审核程序严格,层层把关签字。

(三)相关建议。

继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退耕还林工作经费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5.38万亩退耕还林,通过逐年实施退耕还林资源在制造氧气、净化空气、过滤尘埃、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森林固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生态功能。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用于退耕还林工作的各项支出。

2.退耕还林工作经费申报内容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退耕还林工作经费项目采取自评方式,实施过程中,由专人负责进行监督,严格按要求拨付资金,实行转款专用。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无需立项,下达本级资金8.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本级资金8.00万元,该项目是用于开展5.38万亩退耕还林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经费。

2.资金到位。该项目资金已到位,到位资金100%,与资金计划实际相符。用于退耕还林工作经费。

3.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预算相符。在资金支付过程中,存在支付进度相对较缓的情形,其主要原因审核程序严格,层层把关签字。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对退耕还林工作经费项目实行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由本级财政下达资金,我局申请资金拨付。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年初预算8.00万元,批复资金为8.00万元,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监管情况。该项目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使用,资金无挤占、挪用、截留、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了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该项目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资金的使用,确保了我区退耕还林资源得到持续有效管理。该项目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没有发生违法违规现象,做到了使用规范、程序透明、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保证了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解决了林场人员的民生保障,增加了林场人员工资收入,推进了我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我区国有林场改革取得“优秀”的考核成绩。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资金无挤占、挪用、截留、贪污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了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二)存在的问题。

在资金支付过程中,存在支付进度相对较缓的情形,其主要原因审核程序严格,层层把关签字。

(三)相关建议。

继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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