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金口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天是:
标题
无障碍浏览无障碍浏览 | 长者专区
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9-02-09   信息来源:区公安分局  【字号: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领域情报信息搜集管理。侦查、调查违法犯罪活动,打击违法犯罪人员。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和拐卖人口犯罪活动。公安痕检、法医鉴定。对企业分局案件的审查、预审。公安法律监督。征兵、招生政治审查。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证、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枪支弹药、管理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办理劳动教养案件。管理旅店、文化市场,打击“六害”违法犯罪活动。管理国家法律规定的特种行业。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保会等群众防范组织工作。代表区人民政府对被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履行监督、考察。对行政拘留人员施行看管。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城区街面治安控制。报警服务。公安财务管理、车辆、装备、服装及其他资产管理。公安党建、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干部培训。公安纪检、监察、控告、申诉工作。国家安全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维护稳定再优化。以“五个坚决防止”为最低要求,强化底线思维,抓情报预警、抓隐患排查、抓维稳处置、抓问责追究,坚决维护好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重点是推进涉稳问题的后端处置向前端化解转型,抓好“规范行为”和“典型宣传”两手,将引发涉稳问题的诸多矛盾源头的处置纳入法治轨道,逐步变“遇事找政府”为“遇事找法律”,打造更稳的社会环境和更优的发展环境。二是绩效考核再提升。进一步强化小局也能办大事、小局也能出精品的创先争优意识,将“为金口河荣誉而战”的理念进一步践行为行动。重点是大胆尝试“信息化作战+外线作战”,变被动应战为主动找案、主动参战。明年上半年,要整合全局警力,打破刑警队和派出所的建制,成立破案专班,用半年的时间基本完成打击板块的目标任务,下半年再腾出手来围绕金口河的优势项目提升加分点,避免再次出现上半年松半年、下半年紧半年的被动局面。三是队伍建设再加强。以党建为引领,围绕思想政治、党风廉政、纪律作风,以建设“最强支部”为支撑,打造过硬公安队伍。针对金口河实际,重点依然是素质强警,将“以案说法”规范化,将“警检联动”制度化,将“跟班学习”常态化,以“多评、多学、多干”弥补民警因案少而手生的不足,最大限度地提升民警办案水平和破案能力,降低执法风险。四是特色亮点再突出。近年来,我们在公安文化、综合评价、维稳处突上逐步形成了一批特色亮点,尽管前期的这些做法符合金口河的实际,但似乎还游走在公安主业的边缘。这也促使我们必须在一些新的领域取得突破。重点是两个方面:一方面做强信息化合成作战室。在辅警编制中,拿出2-3个名额高薪招录信息化辅警,签订保密协议,长期使用,以人才为支撑提升核心战斗力。另一方面农村派出所运行改革。目前,两个农村派出所已不再办理刑事案件,明年,农村派出所的工作进一步向服务管理、治安防范、纠纷调处倾斜。特别是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以法治扶贫为载体,形成一批实用的工作机制。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独立编制(核算)机构1个,内设机构(所、队、室)9个,在运行的派出所机构3个(编委核定的派出机构6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9年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收支总预算1931.81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2022.93万元,减少91.12万元,降低4.5%,主要原因:2018年预算中预算了年终目标奖、2019年预算中没有预算年终目标奖。

(一)收入预算情况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2019年收入预算1931.8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31.8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2019年支出预算193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7.5万元,占73.89%;项目支出504.31万元,占26.11%。

2019年支出预算1931.81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165.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0.0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3.38万元、农林水支出13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64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打击犯罪、管理辖区治安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公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前期筹备建设支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常态化工作支出,信息化建设“雪亮”工程(天网)租赁、城区监控月租、四级网升级改造租赁、天网运行维护城区监控租赁等支出,沙坪巡防队经费保障金口河辖区治安保卫和管理支出,拘押场所管理支出,县级领导挂联帮扶(金河镇铜河村和茶坪村)、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专项经费、县级领导基金支出,人民警察加班补贴和值勤岗位津贴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退休人员统筹外及春节慰问支出、死亡抚恤、编外包干驾驶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较2018年预算8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努力降低公安业务工作接待开支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公局根据中央转移支付装备和办案(业务)等经费的安排,用于执法执勤用车及一般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2018年预算5万元相比持平,我局将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强车辆管理。

2019年初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车辆保有量为21辆,与2018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2019年度,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8.57万元,与2018年200.24万元相比,增加348.33万元,增长173.96%。主要原因:一是公安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增长;二是2019年度辅警经费预算在机关运行经费中,而2018年度辅警经费预算在项目经费中。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和器材购置。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公有车辆2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车辆15辆,特种执法执勤车辆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八、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编制绩效目标14个,涉及财政资金504.32万元。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支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信息化建设: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金盾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7.其他扶贫支出:反映脱贫攻坚工作和帮扶方面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支出: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公安局:2019预算公开.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33)2711146 传真:(0833)2711165 旅游咨询电话:2711985
网站标识码:5111130003 蜀ICP备07001422号
党政机关标识 政府网站找错
川公网安备案号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13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