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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2019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9-02-24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字号:

关于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承担救灾救济、社会救助(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五保、临时救助)、双拥及优抚安置、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事务(婚姻、收养、殡葬、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会福利、慈善和老龄事务等工作;  

2019年重点工作:一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将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对低保进行调标,对困难残疾人进行救助,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工作。二是及时抓好灾情的核查、上报,安排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三是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积极为各类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四是健全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和维护管理机制,更新地名和区划数据库数据。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工作。五是依法开展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开展孤儿、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六是做好城乡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作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为行政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均为其他事业单位。主要包括: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和乐山市金口河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9年区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19年区民政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965.59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4.9万元,下降12.26%,主要是减少了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数。

  1. 收入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2019年收入预算965.5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5.5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金口河区民政局2019年支出预算96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72万元,占29.9%;项目支出676.87万元,占70.1%。

    2019年支出预算965.59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9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2万元,农林水支出1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4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金口河区民政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金口河区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金口河区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民政局无此项业务。

    (二)教育支出,民政局无此项业务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城乡低保、五保、孤儿、困难残疾人、优抚对象、高龄老人生活补助、老年福利;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义务兵优待;退役士兵安置;全区离退休老年人活动费;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脱贫攻坚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主要用于救灾物资储备管理。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金口河区民政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无出国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预计接待32批,共220人,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区民政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元、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2019年将新购0辆车,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1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2019年度,区民政局运行经费支出26.77万元,比上年减少1.37万元,减少4.87%,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领导邮电费有所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区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主要用于春节和八一慰问期间为驻区部队和退役士兵购买慰问物资。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民政局公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八、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8个,涉及财政资金676.8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区民政局无此项业务。

8.教育(类)…(款)…(项):区民政局无此项业务。

9.科学技术(类)…(款)…(项):区民政局无此项业务。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区民政局无此项业务。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802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599(其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080802(伤残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080805(义务兵优待):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080806(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管理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函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住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2081001(儿童福利):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081002(老年福利):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计提社会福利舍业单位的补助费;

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支出;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等支出;

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支出):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82804(拥军优属):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082899(其它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089901(其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30599(其它扶贫支出):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499(其他灾害防止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用于灾害防止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共21张表)

2019年民政预算公开批复数据.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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