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关于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科学技术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和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及科学技术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科技发展等工作;审批和管理民办教育机构;实施教育督导与评估;实施基础教育普及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三)统筹规划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建立适应社会发展的教育科技体制及运行机制;指导协调乡镇和部门有关教育科技工作。 (四)主管全区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人事、劳资、编制和专业技术评聘;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队伍和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教师调配和教师资格认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和中小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 (五)指导中小学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德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及妇女工作;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校的体育、卫生、环保、民族宗教、国防教育和法制教育等工作;督促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六)制定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历考试工作;组织各类升学招生考试工作。 (七)管理全区教育科技经费及上级拨付的教育科技专款;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财务监督、审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八)统筹管理全区教育和科技信息、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负责科技统计、科技培训、科技档案、科技保密及管理工作。 (九)研究提出科技工作优先发展的领域和重大研究课题;制定和实施全区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 管理全区科学技术成果的登记、评审及组织鉴定工作,负责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和推荐;会同有关部门推广应用工业和农业科技成果。 (十一) 负责管理科技应用研发经费、科学事业费等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科技开发贷款;负责高新技术项目的开发、引进和管理;组织实施科技项目库和科技人才库的建设和管理。 (十二) 主管区内技术市场交易及专利工作,处理技术交易纠纷,拓宽技术市场;协调和指导科技开发服务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三)主管全区科学技术创新工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引导、扶持、发展及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业务技术创新活动;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和发展;管理乡镇的科技业务。 (十四)负责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集中示范和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发展和管理科技示范点、示范户。 (十五) 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安全有序地组织全区基础教育教学、学前教育、高中教育工作,继续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工作,全面完成教育民生资助工程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教育建设项目工程和薄改项目的实施,实施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 切实落实好教育投入政策,促进教育稳定发展,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积极提高学校后勤服务保障水平。 二、部门概况 金口河区教科局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共16个,其中教科局行政机关1个,下属事业单位15个。财政预算供养人员463人,代民师8人,编外用工153人,学生5484人(其中幼儿1541人,义务教育学生3493人,高中生45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9年教育系统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教育系统收支总预算7860.11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31.28万元,下降10.61%,主要是2018年省级义务教育均衡验收通过,义务教育配备教学仪器、设备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教育系统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7860.1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万元,占0.0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842.91万元,占99.7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14.2万元,占0.18%。 (二)支出预算情况 教育系统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786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55.93万元,占85.95%;项目支出1104.18万元,占14.05%。 2019年支出预算7860.11万元包括:教育支出5618.9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55.48万元,卫生健康253.59万元,农林水支出4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1.8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教育系统部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教科局机关及下属15个事业单位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55.93万元,是用于保障教科局机关及下属15个事业单位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部门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104.18万元,是用于保障局机关、全区中小学及教育业务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校舍建设、维修、义务教育均衡验收、学生营养计划工作,义务教育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补助、公用经费、特殊学校教育补助、贫困学生资助、区中延中联办经费、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审核认定和科学技术奖励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教育支出5618.99万元,主要用于教科局机关及下属15个事业单位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全区中小学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基本和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各幼儿园和中小学校舍建设及设备购置,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资金、寄宿学生生活补助、义务教育学生免费作业本及生均公用经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5.4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学校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退休人员支出、在职人员社会保障缴费等; (三)卫生健康支出253.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在职人员医疗卫生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671.85万元,用于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在职人员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科学技术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我区企业单位科研项目和科学技术普及教育活动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43.2万元,是对驻村第一书记的驻村补贴.脱贫攻坚下乡等。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教育系统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教育系统部门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教育系统部门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4万元,预计接待200批,共1000人,较2018年预算下降26.63%,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均衡省级验收后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教育系统部门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2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2.32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46.04%,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均衡省级验收后公务用车减少。2019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1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2019年度,教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34万元,比上年减少4.52万元,下降14.19%,主要原因是退休1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教育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家具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教育系统部门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6个,涉及财政资金7845.91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教育系统2019年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类)33(款)02(项):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教育205(类)01(款)01(项):指教育支出行政运行;2050201指学前教育;2050202指小学教育;2050203指初中教育;2050204指高中教育;2050205指高等教育;2050299指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050302指中专教育;2050701指特殊学校教育;2050801指教师进修;2050901指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2050999指其他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2059999指其他教育支出。 9.科学技术206(类)04(款)02(项):指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2060404指科技成果转化与开发;2069999指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3(款)02(项):指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080304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0599指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801指死亡抚恤;2089901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11(款)01(项):指行政单位医疗;2101102指事业单位医疗。 12.农林水支出213(类)07(款)05(项):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13.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指住房公积金。 14.其他支出229(类)60(款)04(项):指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教育系统预算公 开二.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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