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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住建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9-02-24   信息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建系统的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区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测绘、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等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职责制。

(二)拟定全区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屋征地拆迁的规章制度。

(三)承担城乡规划监督管理职责。拟定全区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组织金口河区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负责城区建设工程建设项目选址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

(四)承担全区建筑综合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建筑活动;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或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

(五)承担全区测绘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测绘、测绘市场,组织协调城市测绘项目的实施,指导全区行政区域内各种比例尺地形图测量管理;指导全区测绘资料和测量标志管理。

(六)承担城镇建设管理职责。指导城镇道路、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承担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城镇规划建设、村镇房屋产权管理和城镇建设档案管理。

(七)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城市园林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城区名树木的管理工作。

(八)承担全区人防法律法规宣传,负责组织实施城市人防设建设,监督管理城市防空设施使用。

(九)承担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金桥公园改造项目(地下停车场)

开挖现有公园,根据具体地形设1-2层地下停车场,规划停车位270个;恢复金桥公园,突出公园红色记忆、三线建设主题。

(二)城市新空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城市新区(观音寺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观音寺片区道路工程、给排水管道、燃气管道、电力线路、通讯线路、路灯、交安设施等;规划面积为15.4亩。

(三)红华“三线”记忆小镇建设项目

实施记忆小镇生态长廊建设2.6公里,区域内市政改造、绿化美化空间改造。

(四)城乡污水处理提标扩容建设项目

改造金口河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改造第一期、新建第二期,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000吨/天;新建截污干管6公里,管径DN300-DN600;实施永和镇、金河镇、吉星乡、永胜乡、共安彝族乡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共改造规模为950吨/天,改造管网7.32km,新建污水管网14.2km。

(五)金口河区旧城改造

包括路面改造、地下管网、店招店牌改造、广告整治、空调整治、老旧建筑物的拆除、绿化工程及配套设施等;旧城区部分道路改造、扩建,部分老旧建筑拆迁及征地,新建若干个中小型停车场。

(六)金口河区旧城改造

金口河区农村危旧房改造

二、部门概况

住建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9年住建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住建部门2019年收支总预算1286.33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70.88万元,下降57.92%,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减少。

(一)  收入预算情况  

住建部门2019年收入预算1286.3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万元,占0.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5.33万元,占98.3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万元,占1.55%。  

(二)支出预算情况  

住建部门2019年支出预算128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8.00万元,占29.39%;项目支出908.33万元,占70.61%。

2019年支出预算1286.33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74.91万元,医疗卫生12.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6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68.46万元,农林水支出22.8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住建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住建系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住建系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住建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及2018年度区住建部门均无此项预算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住建部门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5万元,预计接待20批,共150人,较2018年预算下降11.54%,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住建部门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5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5.25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38.16%,主要原因是将2018年少预算的一辆公务车编制正常纳入2019年预算。2019年将新购0辆车,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2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2019年度,住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67万元,比上年增加12.96万元,增长26.63,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劳务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住建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计算机、打字复印机等办公设备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住建部门公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八、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个,涉及财政资金1286.3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8.教育(类)…(款)…(项):指……。

9.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9.……。

住建部门预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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