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负责全区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区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 (2)负责全区投资项目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综合管理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对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协调。 (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拟定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5)拟订全区成品油市场的发展规划,负责成品油市场准入的审核和成品油流通企业的监管。 (6)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全区国内招商引资的计划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重点项目的推荐、跟踪、服务等工作;推广网上招商;负责与对口区域双边经济合作及相应招商引资重要活动的组织、联络、洽谈、服务。 (7)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等等。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项目协调,推进项目建设,促进全区投资增长。 一是加强项目组织管理。进一步做好项目“挂图作战”各项工作,保持投资规模扩大,投资力度不减、投资措施及服务增强的氛围。突出抓好2017年5个省市重大项目和87个“挂图作战”管理项目推进工作,重点推进35个重点项目。 二是加强项目储备。围绕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部署和决策、产业规划、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加强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加强与市发改委工作沟通、协调,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三是加快项目推进。加快推进基金、PPP、军民融合(红华公司三供一业)项目,力争开工一批,储备生成一批。加快推进成昆复线、峨汉高速等项目建设,全面启动城市新区、红华记忆小镇规划建设。 2、抓要素协调,推进工业绿色化改造。 电力方面,认真抓好金洋、金峨公司大网下电和从境外输回电力的协调工作,保障企业电力供应;抓住供给侧改革的有利时机,依托国资平台,积极组建售电公司,继续做好省、市直购电等优惠政策落实,全力协助企业优化用电方案,降低用电成本。金融方面,进一步做强国有平台公司,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产业发展资金。同时,以绿色发展为方向,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继续抓好大渡河梯级电站开发,力争沙坪二级电站2017年建成投产;加快推进枕头坝二级、沙坪一级电站前期工作,力争动工建设。加大企业技改升级,力争启动金洋集团2*25000千伏安工业硅绿色化改造,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 5%。培育、壮大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支持祥光公司引进新材料、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 3、加快发展商贸流通。 一是做好扩大内需促消费工作。优化商品和服务供给,搭建消费平台,办好节会经济,引导节假日消费,拓展消费热点,积极发展连锁、配送、信用消费等新兴业态;大力发展旅游、文化、和健身等新型消费;继续引导餐饮企业调整结构,推动消费转型升级发展;适时开展特色商业街建设相关工作;搞好旅游节活动暨特色旅游商品展销会与美食展销会;二是推动“乐山造”产品“出市出川”。支持企业参加“川货全国行”、“惠民购物全川行动”等会展促销活动、推动“乐山造”产品进商圈、进网络、进餐企等,促进“乐山造”产品走出去,提高本土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美誉度。三是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区电商服务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新建10个村级电商服务点,提高农村电商物流配送网络覆盖率,推动全区电子商务工作繁荣发展。在现有物流网络的基础上继续引进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多形式、多渠道、多类型发展物流快递服务业,逐步实现“小物流”的终端覆盖。建立金口河区服务业发展基金,拓展服务业发展平台,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4、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深化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完成价格诚信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配合省市发改委做好输配电价改革工作。完成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调整工作。做好成本监审、价格认证、价格公共服务和价格监测等价格管理工作。 5、加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全员岗位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工业企业生产管理领域的安全监管;强化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加强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确保行业安全。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局属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为区人民政府经济综合管理工作部门。 我局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监察室) (2)投资发展股(金口河区以工代赈办公室,重大项目办公室,含行政审批股、体制改革股) (3)工业与信息化管理股 (4)商务与招商引资股 (5)物价股(金口河区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我局总编制人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机关行政编制9名,机关后勤服务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2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区发改经信局本年收入合计2,797.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1.15万元,占87.6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5.96万元,占12.3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11万元,占0.004%。 2017年区发改经信局本年支出合计2,489.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96万元,占11.65%;项目支出2,199.35万元,占88.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23.0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1.95万元,下降3.26%,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有所减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3.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1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991.41万元,下降31.63%,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有所减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3.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8.39万元,占18.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21万元,占7.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5万元,占0.42%;节能环保支出203.00万元,占9.47%;城乡社区支出33.35万元,占1.56%;农林水支出626.11万元,占29.2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19.93万元,占28.9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4.00万元,占3.92%;住房保障支出29.25万元,占1.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0401 : 支出决算为140.36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402:支出决算为50.90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406 :支出决算为40.51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408: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0450:支出决算为75.68万元,完成预算100%;2010499:支出决算为76.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 支出决算为30.10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599:支出决算为3.20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801 :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100%;2082701: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100%;2082702: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100%;2089901:支出决算为114.6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1:支出决算为4.59万元,完成预算100%;2101102 :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2110403 :支出决算为203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城乡社区支出2120399:支出决算为33.35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农林水支出2130506:支出决算为46.00万元,完成预算100%;2130599:支出决算为580.11万元,完成预算100%。 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0299:支出决算为619.93万元,完成预算100%。 8.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0299:支出决算为8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9. 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支出决算为29.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4.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45.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94万元,完成预算36.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节约的号召,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28万元,占43.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66万元,占56.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8万元。主要用于工业经济协调;工业集中区工作;物价收费、监审、听证;西博会、农博会、食品博览会;中小企业工作;招商引资;挂图作战工作,以工代赈;医改;车改;商贸流通服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53万元,下降45.19%。主要原因是是响应国家节约的号召,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1批次,4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5.6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对上争取项目;工业经济协调;价格监督;挂图作战;以工代赈;医改;招商引资;安全工作及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学习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所发生的费用共计5.6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6.29万元,下降52.6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45.9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发改经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66万元,比2016年增加15.57万元,增长51.73%,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经费有所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发改经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装修和电脑等办公设备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1%。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发改经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100分,存在的问题:个别项目推进不及时,造成资金结转结余数额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强项目预算的计划性、科学性,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公开、公平、公正。,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在规范财务收支和控制经费增长上,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牢固树立行政成本意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合理性(5分) | 5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目标管理(5分) | 5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决算公开(2分) | 2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2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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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人才培养(5分) | 5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自行组织绩效评价。 本部门没有下属单位,所以未开展对下属单位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本部门也未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单位账户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指反映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指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指用于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传、试点示范等支出。 1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指对农业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涉外发展服务支出(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1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区发改经信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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