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乐山市金口河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全区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林业局(包含乐山市森林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决算予以公开,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含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乐山市金口河区林业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我区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林业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拟定全区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森林资源消长和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管理监督林业建设资金及其他有偿资金。 3、指导各乡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防治荒漠化、石漠化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基地、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区林木种苗生产;组织、指导低产、低效林改造;指导、监督森林采伐迹地更新;组织协调利用外援、外资进行林业项目的实施。 4、主管全区森林资源;负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资源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按规定权限编制下达采伐限额,并监督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和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监督林地的开发利用;协调森工企业在转产、改制过程中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之间出现的重大问题。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组织指导全区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区湿地保护工作;负责国家、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管理。 6、负责制定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植物检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负责区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7、研究提出全区林业发展经济调节意见、监管森林资源资产;指导林业系统财会、审计工作。 8、指导生态公益林、风景林和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 9、负责林业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宣传和全区林业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指导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老干部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0、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担区绿化委员会和区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乐山市森林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区森林公安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指挥和协调; 2、依法维护辖区内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查处林区治安案件; 3、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侦破管辖的刑事案件,完成相关的案件协作任务; 4、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授权依法查处林业行政案件; 5、宣传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区林业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决策部署,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年”工作主题,狠抓措施落实,各项林业工作稳步扎实推进。全面推进绿化造林和特色林业产业发展,稳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加强八月林自然保护区和大瓦山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区国有林场改革,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不断加强机关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力推进了全区生态林业、产业林业、法治林业建设,圆满完成年度林业各项工作任务。 林业工作获得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肯定:一是我区2016年天保工程代表四川省接受国家林业局的核查并顺利通过国家核查验收。金口河区2016年天保工程“四到县”考核为全市第一名。二是顺利通过省级监督检查组代表四川省林业厅对我区2012-2016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考核。通过考核,评定我区2012-2016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考核为优秀等次。三是2015年新增巩固退耕还林后续产业专项建设项目、2015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通过省级核查。 二、部门概况 2017年末,我局独立编制(核算)机构1个,内设4个职能股室:分别办公室(挂监察室牌子)、造林股(挂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同时下属乐山市金口河区大瓦山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乐山市金口河区国有林场(乐山市金口河区八月林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乐山市金口河区林业综合服务站、乐山市金口河区木材检查站4个事业单位。 乐山市森林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办公室(增挂政工科牌子),法制科和刑侦治安股。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林业局本年收入合计244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42.06万元,占9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2万元,占0.01%。 2017年乐山市金口河区林业局本年支出合计238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65万元,占18.13%;项目支出1948.87万元,占81.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乐山市金口河区林业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2442.06万元,支出决算2380.52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2748.58万元,支出决算2740.6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6.52万元,下降11.15%,减少的原因:一是本年度退耕还林补助收入434万元,较上年减少155万元;二是上级拨入的返还区县森林植被恢复费较上年大幅度减少;三是其他项目资金在财政拨款收入上较上年有不同程度增减幅度。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60.15万元,减少13.14%,减少的原因:一是本年上级拨入退耕还林补助减少155万元;二是上年区政府对大瓦山国家湿地公园投入300万元建设资金,今年预算了6万元作为日常工作经费,预算了20万元用于湿地公园鱼池箱式监测用房购建,总体较上年减少274万元;三是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部分项目短内时间无法全部开展、兑现资金,造成本年度我局结余结转上级项目资金694.7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0.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60.15万元,下降13.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林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0.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4万元,占1.8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9.04万元,占0.38%;节能环保支出509.67万元,占21.41%;农林水支出1787.76万元,占75.1%;住房保障支出30.71万元,占1.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37.0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017年决算数为3.5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2701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0.4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0.4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2703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0.0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2799 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1.8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0类)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4.5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211类) 2110502 社会保险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67.1万元,完成预算77.93%。未达到100%的原因为:2017年中央财政国有林管护职工社会保险补助提标资金于年底到位,当年未兑付,涉及资金19万元。 2110602 退耕现金:2017年决算数为350万元,完成预算89.74%。未达到100%的原因为:2017年新增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尚未实施完毕,造成资金当年未兑付,涉及资金40万元。 2110604 退耕还林粮食费用补贴:2017年决算数为8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10699 其他退耕还林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8.5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19901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0万元,资金未兑付原因为:2017年新增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尚未实施完毕,造成资金当年未兑付,涉及资金32万元。 4、农林水支出(213类) 2130201 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276.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204 林业事业机构:2017年决算数为71.6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205 森林培育:2017年决算数为119.07万元,完成预算47.26%。未达到100%的原因为: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部分项目短内时间无法全部开展、兑现资金,2017年中央财政造林补助结转80万元,2017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助结转50万元,2016年省级分成植被恢复费和省级育林基金支出项目资金结转2.9万元。 2130206 林业技术推广:2017年决算数为56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207 森林资源管理:2017年决算数为245.67万元,完成预算70.11%。未达到100%的原因为: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部分项目短内时间无法全部开展、兑现资金,2017年国有林管护费提标资金结转22.07万元,2017年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结转12.64万元,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补助结转70万元。 2130208 森林资源监测:2017年决算数为5.96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209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017年决算数为475.94万元,完成预算98.43%。未达到100%的原因为:由于年底下达,2017年国有林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提标(中央财政)结转7.6万元。 2130210 林业自然保护区2017年决算数为111.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211 动植物保护:2017年决算数为8.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212 湿地保护:2017年决算数为26万元,完成预算8%。未达到100%的原因为:由于年底下达,短时间无法实施项目兑现资金,2017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资金结转300万元。 2130213 林业执法与监督:2017年决算数为11.98万元,完成预算70.47%。未达到100%的原因为:部分项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未能开展,2017年中央财政森林公安补助资金结转5.02万元。 2130219 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2017年决算数为5.88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234 林业防灾减灾:2017年决算数为9.98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299 其他林业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293.59万元,完成预算87.1%。未达到100%的原因为:部分项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未能开展,2017年国有林场改革补助(省级财政)结转16万元,2017年国有林场改革补助(中央财政)结转27.5万元。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0803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017年决算数为68.39万元,完成预算100%。 2139999 其他农林水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0万元,资金未兑付原因为: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造成2017年林业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未实施,资金当年未兑付,涉及资金1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 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7年决算数为30.7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乐山市金口河区林业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1.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2.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48.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79万元,完成预算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11万元,完成预算96.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8万元,完成预算87.3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合理安排车辆调配使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11万元,占8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68万元,占1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和2016年一致,都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1.2万元。2017年按照区政府批复,区林业局使用森林防火三期工程建设资金和区消防中队整合资金,共同采购了消防水罐车1辆,我局承担购置资金16.8万元;采购消防运兵车1辆,我局承担购置资金14.4万元,车辆在采购回来后上户在区消防中队,车辆主要用于消防工作。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皮卡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9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绿化造林、特色林业产业发展、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日常巡查、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公园管理、林业行政执法与监督、脱贫攻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34.67万元,增长637.31%。主要原因是:1、2017年按照区政府批复,我局使用森林防火三期工程建设资金和区消防中队整合资金,共同采购了消防水罐车1辆,我局承担购置资金16.8万元;采购消防运兵车1辆,我局承担购置资金14.4万元,车辆在采购回来后上户在区消防中队。2、我局2017年承担的林业工作任务重,车辆运行频率高,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5.6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的用餐费、住宿费。国内公务接待118批次,927人,共计支出5.6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检查指导我区“两大工程”管理开支1.94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开支0.33万元、森林防火事务开支0.07万元、森林资源管理开支1.5万元、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开支0.4万元、绿化造林林业发展开支0.43万元、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开支0.5万元,因开展急、难、险、重工作临时安排的工作餐开支0.5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61万元,增长39.55%。主要原因:一是上级加大对我区“两大工程”工作的检查指导。二是2017年开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和森林资源一类清查工作。三是开展急、难、险、重工作增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乐山市金口河区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91万元,比2016年增加9.25万元,增长23.32%,增长原因为本年林业事务增多运行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乐山市金口河区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乐山市金口河区林业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1294.88万元,覆盖率达到53.02%。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2017年林业部门财政资金的投入,在极大促进生态环境改善、修复的同时也激发了林业产业发展活力,增强了林业干部干事创业动力,壮大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实力,改善了林业基础设施能力,为助农增收,贫困村脱贫攻坚,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大力推进了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同时通过开展绩效自评我们也发现了:1、部分项目由于上级下达时间较晚,时间紧、任务重,短时间无法全部开展实施、兑现资金,造成年末结余资金较大。2、部分村组林权纠纷矛盾,影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时兑现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建议上级部门提早下达资金、项目,确保项目及时实施。指导乡镇、村、组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确保林业项目的稳步推进和林区社会稳定。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合理性(5分) | 5 | 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目标管理(5分) | 5 | 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2 | 决算公开(2分) | 2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0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1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20 | | | | |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4 | 人才培养(5分) | 5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随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的持续实施,全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森林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和修复,水源涵养能力持续增强,森林净化空气效益显著,林农增收。存在的问题是部分村组林权纠纷矛盾影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及时兑付。在今后工作中将指导乡镇、村、组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确保集体和个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时兑付。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项目决策 | (10分) 科学决策 | 必要性 (政策依据) | 5 | 5 | 可行性 (政策完善) | 5 | 5 | (10) 绩效目标 | 明确性 | 5 | 5 | 合理性 | 5 | 5 | (10分) 项目管理 | (7分) 资金管理 | 资金分配 | 3 | 3 | 资金使用 | 4 | 3 | (3分) 项目执行 | 执行规范 | 3 | 3 |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 (20) 项目完成 | 完成数量 | 5 | 5 | 完成质量 | 5 | 5 | 完成时效 | 5 | 5 | 完成成本 | 5 | 5 | (50分) 项目效益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5 | 社会效益(可选项) | 5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15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5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5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5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10 | 总分 | 99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082701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082703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082799 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其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8、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211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110502社会保险补助:反映专项用于木材减产或停产造成实施单位应缴社会保险费缺口的补助支出。 2110602退耕现金:反映专项用于退耕户的医疗、教育等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 2110604退耕还林粮食费用补贴:反映地方财政拨付的退耕还林粮食费用补贴。 2110699 其他退耕还林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耕还林方面的支出 2119901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0、213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130201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30204林业事业机构: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2130205森林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2130206 林业技术推广: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2130207 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2130208 森林资源监测:反映森立资源清查、核查、监测,资源状况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130210 林业自然保护区:反映林业自然保护区域能力建设、本地调查、管护、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2130211 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2130212湿地保护:反映天然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130213林业执法与监督: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130219 林业工程和项目管理:反映林业工程及项目的监理、检查验收、效益监测以及规划、可研、项目评估等方面的支出。 2130234林业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2130299其他林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2130803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予以的补贴。 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1、221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乐山市金口河区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1(区林业局).XLS 乐山市金口河区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2(区森林公安分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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